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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有个空闲,她给助理们放假了。
都是年轻的男女,连续的强力劳动,他们早就怨声载道了。
放出去轻松轻松也好,至少回来后能生龙活虎地拼几天。
七点半,她保存好最后一份文件,关了电脑。拎起皮包回家。
空寂的走廊里,除了陆续亮起来的灯光,只有她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哒哒声。
电梯突然叮的一声响,一条人影从电梯里走出来。
程明宇低着头走出电梯,紧握着的右拳暴露出他此刻心情的沉重。他的眼睛里一片阴霾,整个人沉重而冰冷。
他今天回湛宁,本来想好好的看看甜甜,却没想到看到那么让他堵心的一幕。
可即便这样,他还是选择为了程氏去奔波,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程氏的发展和壮大比见甜甜更重要。
他甚至以为,只有他成为真正程家的主人,才能够留住甜甜。
也或者,也许他从没发觉,在他的心里,程氏的重要性远远大于苏甜甜。不然,他不会一次又一次的为了程氏而把甜甜放在一边。
关于这一点,在周爷爷的身上早已经体现出来了。
周爷爷把他养大,给他所有的爱和关怀。而他,能够做到一去不复返,整整五年,甚至只言片语都没给周爷爷寄过,可见他对于程氏或对权势的重视,远远超过亲情友情爱情等任何其他的情感。
再说苏甜甜。也许在他年轻的心里,确实曾经喜欢过。可五年过去了,他早已不是那个骑着自行车载着苏甜甜的那个少年。他已经蜕变为程氏公子,是个可以在湛宁说一不二的人物,那他曾经有过的那些喜欢,还会存在吗?
五年光阴,说长不长,但说短肯定也不短,事过境迁,物是人非。而那份当年相陪相伴的情份是不是真的比得上做个大少爷对他的诱惑呢。
他或许曾经真的喜欢过苏甜甜,毕竟,哪个少年不多情呢。只可惜,五年相隔,维系着他的可能早已不是喜欢,而只是一份执念了。
但他却并没有意识到,他仍然固执的认为他还在喜欢,还想要她。
这样的执着,没有结局,也或者注定将是一个悲剧了。
不管怎样,他的心情因为甜甜而非常糟糕。
“呃,明宇。你不是回湛宁了吗,怎么在这儿?”沈之清看到他突然出现在公司,很奇怪。
程明宇本来想说又回来了。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他是堂堂程氏少东,他有他的骄傲,不愿意让人看到他软弱无力的那一面。“哦,时间太短,不回去了,下次再说。”
沈之清稍愣了一下,随即恢复原状,很不满地讨伐他,“明宇,你不回去干吗不来帮帮我,我都要忙死了。现在还没吃晚饭呢,怎么办?”
“辛苦了。我就是来接你去吃饭的,想吃什么?”程明宇强打精神说。其实早上他离开,她是知道的。为了维护他的脸面,装作相信他的样子,给他留了面子,这么善解人意的女孩,他有点感动。
“老板犒劳,当然要挑最贵的吃啊。”
“好,走吧,地点你来定。”
吃过饭已经快十点了。
把沈之清送回家,程明宇回他那间临时居住的公寓。
房间里冷清得很,没有一丝人气儿,他连灯都懒得打,换上脱鞋摸黑进卧室洗漱。一个人的夜晚,注定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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