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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万万没想到啊,他,一朝重臣,戍边十数年,朝中罕有其对手的武将。
竟然就这样被一个曾经手无缚鸡之力,整日流连在女人堆里的废物王爷给废了!
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可这,又是该死的现实!
在他被俘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搞清楚,他到底是怎么败的。
肃王就好像是吃了猛虎大力丸一般,双臂上的力量好似重于千斤。
咔嚓一下子,然后他就恍惚了,然后就落地了。
每一次还都非常精准的就落在那个土坑里。
这,简直就没法言说了。
被像包袱一般挂在马上,董良的内心闪过千万重念头。
最后化为一个结果,他——想死!
这可能是他能自挽颜面的最好方式了。
但就连这一件小事,他现在都已经办不到了,他被绑着双手双脚,捆的宛若粽子一般。
求死,这件小事,也已不是董良想办就能办到的了。
相较于董良的内心崩溃,宋民这一刻的心情,那是相当的美妙。
脑子愚钝的他,竟一直都没有发现,他竟然还有这样的实力。
一只手出去,竟然把董良这样的猛将给碾压了。
想想就挺刺激,就特舒爽!
但他这一身实力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宋民直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
细细回想,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这近一年时间,发生在他身上的大事不可谓不多。
但像这样奇奇怪怪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一身实力的奇遇,宋民当真是有些想不通。
他能重活一世,本身就是一场奇遇。按道理,这样的事情,他应该是会有所觉悟的。
可惜没有……
唯一令他有所怀疑的,大概就是那个卖符的老乞丐。
因为这个老乞丐,他昏睡了好几天,又在梦境中重生,当鱼又当树的。
宋民现在怀疑,他这一身实力,应该和那个老乞丐有不可脱离的关系。
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他这一身实力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就真的想不明白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绝对的好事。
谁不喜欢有一身强横的实力,即便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亦或者承担一些传说中的因果,也可以接受,毕竟他现在一个奔波在死亡线上的人。
有一些自保的手段,总比任人宰割的要好一些。
世上绝对没有白吃的午餐,实力已经在身上,别人要的回报,就看在什么时候了。
现在也没地方去找那老乞丐,等着便是了。
但起码在眼下看来,事情终归是好的。
在拿下董良之后,宋民立即传令杨百川,冯成等将领,大举进攻武威郡。
不藏着掖着的等着挨打了,直接盘他!
主帅都成了他的货物,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好怂的。
同时间,宋民也把董良被俘的消息给散播了出去,以动摇其军心。
武威郡蓄谋了许久的战役,在这一天彻底的打响。
……
岭城。
位处肃州西北偏西,这是羌国与大周的最大边境交集点。
此时的岭城,戒备森严,沿着官道向外五十里,都有肃州大军岗哨驻扎。
宋民是在第三天的早上,赶到这里的。
早先便得到的消息的宋则,带着人在五十里驿设酒相迎。
黑俊的战马上笔直的端坐着一身玄甲的将士,经历过血与火的将士,眼神锐利如刀。
当一队没有任何旗帜的人马,在远处的山道间出现,将士们的眼中满是激动,就连战马都忍不住嘶鸣了起来。
“将军,殿下的车驾到了!”
有人高声呼喝道。
盘腿坐在一棵大柳树上,正眯着眼也不知是假寐还是打坐的宋则,猛然睁开眼,一个纵身就从树上跳了下来,迅捷如猴。
“快快快,动身啊,你们还楞着做什么?”宋则翻身上马,催促着喊道。
顿时,马蹄翻飞,尘土飞扬。
一支两千人的卫队,像是一团滚滚黑云,奔向了那支远来的队伍,转瞬即止。
“末将宋则,恭迎殿下!”
人还没到近前,宋则就噗通一声翻身下马,行了大礼。
走在最前面的两名将领,急忙调转马头,被吓得脸色都快白了。
“将军,这使不得!使不得!”
宋九急忙下马,将宋则搀扶了起来。
宋则一看是宋九,再一看,没瞧见肃王的身影,他不由有点懵,脸色也刷一下就黑了。
他竟然给这小子跪了!
一把揪住宋九的盔甲,宋则喝问道:“殿下呢?”
“殿下,殿下已先一步进城了,将军您……应该注意到了吧?”宋九有些小心虚的说道。
江湖传言,宋则这厮穿起小鞋来,挺坑人的。
大家都姓宋,也都是从宗族里面出来的,算得上是堂兄弟了。
但宋九自打当上肃王的亲卫,就很少见到宋则的身影,故而对宋则也不是很了解。
“先一步进城了?”宋则一听这话,登时气不打一出来。
“嗯。”宋九很小心的应了一声。
“你为什么不拦着点?殿下随行带的人马就这么点,都在此处,你们怎敢放任殿下一人离去?”宋则吼道,他是真的急了。
他想跟随肃王平步青云的,万一肃王若是出个什么万一,他这辈子岂不是完了?
宋九嘴角轻轻一抽,就殿下那一刀磕飞董良的武力,好像寻常人应该奈何不了他吧?
更何况,他身边也不是没有人啊!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殿下做什么决定,他们这些人怎么可能拦得住?
“我等拦不住啊。”宋九一脸憋屈的叫道,“他点走了十名精锐亲卫,易容化妆进了城。说是要先了解了解,我等拦了,将军您也知道,殿下的命令,我们不可能不听的。”
宋则气咻咻的瞪了一眼宋九,“若是殿下有个什么万一,你小子就先准备好脖子上这颗脑袋吧。身为殿下身边的护卫统领,你的职责就是护卫殿下的安危,竟然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你还不如那个宋连。”
宋九被怼的哑口无言,为防止宋则日后穿小鞋,他只能低着头沉默以对了。
反正不管说啥,您老人说的那就是对的。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进城啊!”宋则一声怒吼,转身上马,带着人急匆匆冲向了岭城。
吃了一嘴土的宋九,一脸的幽怨的呸呸了两声。
这土,有够呛人的。
……
岭城这座边境重镇,此刻有些许的荒芜。
大战足以让一切都停摆!
街上只有零零散散的三两商贩在那里摆着摊,宋民随意的走了一圈之后,在一个小摊上坐了下来。
摊主是个老人家,一口模模糊糊的肃州方言,带着浓烈的羌地口音。
“小老头瞧着,您应是官家吧?尝一尝小老儿自酿的酸奶?”老头肩膀上搭着一条破烂汗巾,上前招应道。
宋民点头,“再来一壶酒吧,就来一坛青稞酒尝尝。”
宋民虽久在肃州,但羌地出了名的青稞酒,却没喝过。
小老头笑容可掬的应了一声,转身一边忙活着,一面跟宋民搭言,问道:“官家,听闻这仗快要打完了,可是真的?”
宋民端坐着笑道,“我可不是什么官家,不过听说这仗好像真的要打完了。但事情具体如何,好像还没确定下来,我也只是听闻。老人家,看样子你是这岭城本地人吧?”
“是嘞是嘞,那年战乱,我太爷爷便到了这岭城定居,如今已快百年了。这时间呐,它跟银钱是一样的不经花啊!”老头子无比感慨的叹息了一声。
宋民轻轻点头,这话,他深为赞同。
两世为人,他比大部分的人更明白时间的珍贵。
或许,换个说法应该是命珍贵。
“老人家,你以为这岭城如何?”宋民随口问道。
老人家闻言愣了愣,拿搭在肩上的汗巾擦了把脸,呵呵一笑,“如今这里是小老儿我的根,我生在这里,死后也将长埋在这里,怎么不说他好呢?但真要说它好,我其实是有些违心的。这土地,长不好粮食,这战争,害人呐!”
宋民沉默,许久后问道:“那经商如何?”
“经商是要人的嘛,没人咋个赚银钱?”老头呵呵笑道。
这一刻,他仿佛明白了宋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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