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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快穿之如你所愿 > 第 87 章 抛夫弃子的渣女滚远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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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捉贼的事情路漫漫没放在心上。一觉睡醒她又开始新一天的老三样:喂鸡、洗衣、整菜园。

    整菜园的时候,路漫漫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情的,就是一直没想起来。

    直到做完早饭端上桌,郑小花端出一碟子咸菜,路漫漫才想起来。

    坏了,昨儿忘记给便宜儿子送小菜了。

    果然,不是亲生的,不是自己带大的,就是在心里不占据分量啊。

    吃完饭,路漫漫跟郑小花说了一声出门有点事就要走,郑小花赶紧在后面喊了声:“娘,今儿我想带恒哥儿回娘家一趟。”

    “那行,回吧。就是多住几天也没事儿。”路漫漫随口应了一声就走。

    郑小花在后面却怔住了。她婆婆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之前作狠了赶自己回娘家长住?她要是敢在娘家住一天,她就敢肯定她嫂子会拿大扫帚轰她。

    嫁出去的姑娘还回来吃自家粮食,别说她嫂子,就是她娘都得撵她走。

    这就是郑小花冤枉路漫漫了。她真心没觉得回娘家住几天算什么大事儿,毕竟在现代社会,这真的是司空见惯的事儿。

    郑小花不敢空手回娘家,去路漫漫屋子里摸索了一番,拿出几块大点儿的布头装了起来。这做衣裳是不够,可是给嫂子家的侄儿做几条小裤是尽够的。

    就在她准备关上柜子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个带锁的小匣子。她认识这个匣子。平时她找婆婆要些零钱买东西的时候,婆婆就是从这个匣子拿钱的。

    郑小花拿起来晃了晃,轻飘飘的,没什么声响。

    难道是银票?

    郑小花瞬间心扑通扑通跳了起来。

    没想到她婆婆手里竟然攒了这么多钱,捏着这么多钱还过得抠抠索索的,真是小家子气。

    郑小花心里腹诽着,但手里到底还是没敢拿走匣子,轻轻放回去了。

    郑小花这般磨磨蹭蹭地还没出发,路漫漫那边却脚步轻快地开始往山上去了。天还早,路上只有地头有几个身影。

    村子后的这片山原主没来过,但是村里有家猎户经常金山寻些野物出去卖。兔子野鸡啥的都挺多,偶尔还能打只狍子鹿啥的。听说也有野猪,但那猎户远远看了一眼就跑了,他可不敢硬刚上去。

    山外围没碰到啥东西。路漫漫懒得去找那些小东西,她直接往深处走。

    光靠买肉不是长久之计,她还是觉得该自力更生。

    虽然她武功不行,但是她有枪啊!她就不信热武器干不翻几只鹿啊野猪啥的。

    这枪还是上个世界去帮有关部门处理棘手事件的时候,人家给配备的。

    想到上个世界,路漫漫不免又想起了她的白少主。也不知道这个世界还能不能遇到他。

    路漫漫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行,这保养得做起来了。不然要是遇上了白???D,他是翩翩佳公子,而自己是这幅徐娘半老的模样,那多丢份儿。

    一块儿出去保不准被认成母子!

    一路发散思维胡思乱想,就走到了山林深处。

    路漫漫开始留意起来,仔细查找各种痕迹。比如脚印、粪便,还有树干上的被蹭的痕迹。

    就这么边找边走,路漫漫还顺便挖了几颗草药丢进空间了。

    很快,路漫漫就发现了野猪留下的脚印,她兴奋地顺着这新鲜的脚印就寻了过去。野猪,我来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条成人上臂粗的蛇,盘在树上,蛇头高高昂起,吐着信子正对着她。

    这!这!这!

    这种蛇听说很美味啊!蛇羹多吃点还能美肤养颜啊!

    路漫漫两眼放光,看着蛇的目光简直比蛇看向她的还危险。

    那蛇敏锐地感觉到了路漫漫的威胁,它嗖的一下往路漫漫弹射而来。

    与此同时,路漫漫的飞刀也脱手而出。

    蛇被切成两段掉落在地上。正好是头和身体分开了。

    路漫漫拎起来蛇身看了看,嗬,还挺长!这得有两米往上吧!

    煎炸焖炒炖蒸盐?h……路漫漫的脑子里刷弹幕似的,瞬间冒出了N种蛇的烹制方法。嗯,这么长,要不多试几种吃法?

    比如,等会儿午饭的点儿先烤一段儿?

    收起这条打算伏击她的蛇,不,蛇身,路漫漫继续追着野猪的足迹而去。

    蛇:……我没想伏击你,我就是吃饱了在树上盘会儿,是你先过来打扰人家午休的!要不是我吃饱了不方便动弹,今天是谁结果谁还不一定呢!……

    成功抓到超级大蛇的路漫漫信心大增,追踪得都更起劲了。

    很快,她就看到了野猪的身影——不是一只,是一群……

    这就很尴尬了,她热武器再厉害,也刚不过这么一大群獠牙闪亮一看脾气就不太温和的猪大爷。

    怎么办?

    要放弃就太丢人,不,舍不得了。

    路漫漫在空间里翻了翻,很好,有收获。

    她拿出了一串鞭炮,五百响,便宜又实惠。

    她悄悄靠近野猪,在距离它们只有三五米的地方摸上了一棵树。

    当然,她先仔细的查看了一下枝丫上有没有盘着蛇啥的。

    毕竟有的话——品尝美味的机会就更多了呀!

    路漫漫胳膊环着枝丫在两根大树杈子中间站稳,手里快速点燃了鞭炮就往野猪群里一扔!

    噼里啪啦一顿炸,声音刚刚响起,这群野猪哄一下就哼哧哼哧四散奔逃。妈呀,长这么大哪儿受过这种惊吓!

    不光野猪,整个林子里的鸟儿都呼啦啦一瞬间飞走了。

    路漫漫记了下野猪逃命的方向,溜下了树。

    结果,她的脚没直接碰到地,先踩到了一坨软绵绵的东西。

    路漫漫一惊,瞬间抬起脚整个人扒在了树干上。

    她低头一看——哟呵,一只肥兔子!

    这是被吓到急于奔命直接撞树了吧!

    算是意外的收获。

    路漫漫毫不客气地收起了兔子。

    麻辣兔丁好像挺不错啊。

    瞅准了方向,路漫漫朝着落单的野猪而去。

    山林深处,并不响亮的“砰砰”声一会儿在东,一会儿在南,响了好几次。

    路漫漫瞅了眼空间,嗯,这收获足以支撑她武功练个差不多了。

    还好当初找锻无要了这个,真是杀猪越货的好宝贝啊!

    路漫漫找了个平坦宽敞的地儿,生火切蛇肉串肉一气呵成。追这野猪在林子里蹿了这么久,

    肚子早就饿了。等着蛇肉的时间,路漫漫还啃了一颗果子。

    晃晃悠悠地走出山林的时候,路漫漫忽然想到,那些小说里女主随随便便进个林子就能救个落难的绝色金大腿;随随便便深入山林就能看见竹林掩映的小屋碰到隐士高人拜个师学个啥的。

    换了自己,除了野猪,最大的收获就是蛇。

    果然,自己永远是炮灰,没有那什么女主命。

    当然了,女主也不会需要她来帮忙逆天改命了。女主都自带光环嘛。

    到家的时候郑小花还没回来,路漫漫躲进空间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这几天,每天拿水随便擦擦就休息,她还没习惯呢。尤其是现在天热,动不动就一身汗。

    洗完澡坐在院子里快晾干头发的时候,郑小花才抱着恒哥儿回来了。

    路漫漫瞅了她一眼,郑小花许是急着回,赶路走快了些,脸上一片红霞,衬得人更好看了许多。

    “娘,你抱着恒哥儿,我,我去做饭。”郑小花把恒哥儿递给路漫漫,几步就进了厨房。

    路漫漫抱着林恒,和孙子大眼瞪小眼。她下意识抬头看了看天,不得了诶,这是天要下红雨,马要生角啊!郑小花居然主动去做饭了?!

    路漫漫悄咪咪起身探着头往厨房瞄了一眼。

    她看见郑小花拍着胸口在深呼吸,还伸手捂了捂脸,还满脸甜蜜地笑了,还从袖子里掏出一根银簪看了,还往头上比了比。

    还……心虚地回头看了。

    路漫漫嗖地一下收回头,脚下快速而小心地挪动,在郑小花出厨房门前一秒钟,坐在了原来的位子上,抱着恒哥儿逗。

    恒哥儿看奶奶行动这么快,骤然坐下带起的失重感让他感觉十分新奇,被逗得咯咯直笑。

    路漫漫眼角余光看郑小花往房里去了一趟,很快又回了厨房。

    那是把袖子里的东西转移了个地方藏起来了吧。

    话说,郑小花今天到底是回娘家了,还是见货郎了?当然也可能是回了娘家又见了货郎。

    儿子诶,娘盼了好几天的你被绿这么突然就来了啊。

    原身的儿子林志:阿嚏!

    看来要早早做好准备了。不能等儿子绿到临头再匆匆忙忙准备啊。

    郑小花确实是回了娘家,但是吃完午饭她嫂子就明里暗里挤兑她,生怕她留下吃晚饭。郑小花还不稀罕家里的粗茶淡饭呢,抱起儿子就走。

    结果就在回来的路上遇上了孙货郎。

    孙货郎上无二老,下无兄弟姊妹,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

    这个状态孙货郎很不满意啊,他年纪一年比一年大,想找媳妇啊。

    但是他没天没地,附近的村里都不敢把女儿嫁给他。这年头外头有土地,家里有粮食才叫“乘龙快婿”,一个天天外头跑来跑去说不定哪天就回不来的人,谁家敢把姑娘嫁给他啊。

    没人给他张罗亲事,他也曾经“自力更生”过,就是仗着那张还不赖的脸,和一张走货炼出来的嘴去哄那些小姑娘。

    然后他失败了,失败了不算,还被小姑娘家里的人给揍了。

    他住的那一片别说小姑娘了,寡妇都不愿嫁他。

    然后他跑货的时候,就瞄准了郑小花。

    首先她漂亮。能不好看吗?啥活儿不干,天天好吃好喝,养得白嫩嫩的。

    其次是她手里有钱。别管这钱是打哪儿来的,至少她花得起钱,就说明什么?勾搭她说不定能顺带捧个钱袋子回去。

    再次是她好哄。他上下嘴皮子一碰,随便一夸,每次郑小花就特别捧场。再加上她男人天天不着家,可不就更容易勾上手吗。

    最后就是她能生儿子。一胎得男,一看就是肚子争气,有生儿子的命啊。他娶媳妇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有个传宗接代,死后摔盆的人吗。

    前面几次铺垫得差不多了,这次过来,他就做足了准备。

    一见面就是把郑小花堵在了路上,借着请她看货的理由,直截了当的表明心迹了。一番甜言蜜语,臊得郑小花差点没把儿子摔下地。

    但是郑小花心里欢喜啊。

    还从来没人这样欣赏她,爱慕她,为了她一趟趟往这边跑。

    这就是孙货郎瞎说了,他明明是看这边的人购买力不错才来。每次来第一个就找郑小花那是郑小花买东西爽快,还有个支持她买买买的婆家。

    郑小花本来只是有点隐秘的小欢喜,但孙货郎狗啊。能吃到手还能放过?送根簪子,连哄带骗,就把人给搞定了。

    他别的没有,撩\/骚那是个中好手。

    看今天郑小花的反应,孙货郎坚信,他这次这一趟,拿下郑小花那是妥妥的。

    路漫漫不知道这两人勾兑了多久,又到了什么程度。

    她现在就差求着郑小花快走,她好麻利地收拾收拾进行下一步计划。

    要不是为了她孙子,她才懒得为了而儿子那么大张旗鼓地准备那么久呢。

    是的,路漫漫连夜就做好了准备,就等这二人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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