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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到了庐江市,开安保公司,接手军工厂,进军房地产,成了庐江市人人敬重的首富。
她碰到宋芙清时,宋芙清从一辆豪华轿车下来,各色西装革履的精英给她开路,对她毕恭毕敬。
霍国超半弯腰伸出手,宋芙清就像老佛爷般,把手搭在霍国超手背上。
宋芙蓉提着拖把,如同被雷电劈中了一样,愣在当场。
隐隐约约听到人群中有人讨论,什么首富宠妻狂魔。
她没有细听,但知道大家都在讨论霍国超跟宋芙清夫妻俩。
首富宠妻狂魔?
连贯起来,不就是首富霍国超是宠妻狂魔吗?
宋芙蓉这脾气,恨有人,笑人无。
她打小就爱跟宋芙清比较,自然希望她过得比自己差。
陡然看到宋芙清日子过得这等风光辉煌,自然嫉妒得发狂。
再说宋芙清会跟霍国超在一起,有她的一份功劳。
当初为了得到顾清之,她们母女故意放出谣言,把宋芙清跟霍国超送作一堆。
万万没想到,最后竟然亲手给宋芙清送了个首富。
既然重生回来,自然要拨乱反正。
顾清之这种冷冰冰的短命鬼,谁要拿去。
她宋芙蓉这辈子要当首富夫人!
……
五黄六月的天儿,白日蒸笼似的,晚上凉风一吹,吹散了宋芙蓉心底那股燥气,心里的小算盘噼里啪啦打了起来。
霍国超就住在隔壁霍家村,家有一泼辣寡母,底下还有俩龙凤胎遗腹子弟妹,家里穷得叮当响。
穿的衣服常年露腚,直到霍国超去工厂上班,这种情况才好转。
但依旧一穷二白。
宋芙清是长得漂亮,读的书又多。
但宋芙蓉自认为也不差,稍微打扮一下,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多的是大小伙子对她流哈喇子。
而且宋芙清错失高考,读再多书也是个无用的书呆子,兼父母双亡,没有娘家帮衬。
宋芙蓉是小学的民办教师,再使使劲,过两年就能转正成公办教师,也算是正儿八经的文化人了。
她父母还年轻,有事儿喊一嗓子,就能搭把手。
就这两方面,她比宋芙清强了十万八千里。
而且她是重生回来的,知道霍国超不仅是个纯孝子,还重情重义有责任感。
不仅敬重寡母,还敬爱底下俩弟妹。
当年,宋芙清流产不能生育,霍国超之所以对她不离不弃。
不是因为宋芙清长得有多美,或者有多么会笼络男人的心。
而是因为宋芙清待霍寡妇如亲母,待两孩子如亲子。
他们都舍不得宋芙清离开霍家。
她比宋芙清嘴甜,比她会笼络人心,比她更待人如沐春风。
不就是能虏获未来首富一家人的芳心了吗?
她本来没那么着急把自己送出去的,但今天发生的事情,让她觉得宋芙清很不对劲。
谨防夜长梦多,她要赶在宋芙清前头,把未来首富一家牢牢抓在手里。
见宋芙蓉穿过田间小径,往霍家村方向去了。
陈翠急得嘴角起燎泡,“蓉丫,这大晚上的,乌漆嘛黑,你拎着两代吃食,疯疯癫癫的要去干嘛啊?”
“妈,你就甭担心了,我给自己瞅了个好对象,跟着他,我能当富太太,顾清之给人提鞋都不配。”宋芙蓉远远喊话。
陈翠气得直跺脚。
霍家村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穷村,没一个有出息的,哪有让顾清之提鞋都不配的人?
宋芙清怕不是脑子,当真被驴给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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