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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佣兵之地狱魔王 > 第14章 天大地大人质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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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嗖嗖嗖……”

    接连不断的子弹从赵武和陆战身边飞过。

    其中一颗子弹在赵武后脑和陆战眼前飞过,差一点就打爆陆战的脑袋。

    子弹夹带的飓风和尖啸声,吓得两人都冒出一阵冷汗。

    陆战的眼睛更是被这股飓风刮的一阵火辣疼痛。

    “陆战,你怎么样?”

    赵武翻转身体,望着陆战痛苦的捂着眼睛,赵武心中充满了愧疚。

    “没事,就是眼睛有点花!”

    陆战松开双手,眼泪都疼的流淌了出来。

    但他看到头顶上空还有子弹在不断的飞舞,他只能强压眼睛的痛,掏出一颗烟雾弹拉掉拉环,朝着前面丢了出去,一边还朝着耳麦大声吆喝。

    “马大龙,换掩体!”

    烟雾弹爆炸,烟雾开始在地面快速蔓延。

    与此同时,马大龙这里在看到敌人开火之后,立刻扣动扳机。

    接连不断的子弹朝着佣兵的方向呼啸而去。

    虽然佣兵穿着避弹衣。

    但在600米的距离,在81轻机枪子弹的冲击下。

    子弹击穿了两个家伙的避弹衣。

    其中一个家伙被打成了筛子,当场断气。

    不过毒蜂佣兵也不是浪得虚名。

    在看到烟雾弹爆炸,他们知道无法命中烟雾弹的目标,所有人的子弹立刻朝着马大龙这里呼啸而来。

    好在马大龙在听到陆战让他更换掩体的命令,立刻把身体退回到坑洼处。

    刚刚退下去,几颗子弹从他头顶飞过。

    他艰难的咽了几道口水,不停的大口喘气。

    第一次上战场杀死了一个敌人,让他的心都在??缰碧?

    听着头顶那死神般呼啸的子弹声音,他暗自庆幸陆战的提醒。

    要不然,他这条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山顶上的张松也已经开火。

    原本他的枪口一直瞄着史密斯的位置。

    看到敌人陆战这里开火。

    他立刻调转枪口,朝着一个机枪手扣动扳机。

    子弹在空中拖着一道火舌直接命中机枪手的脑袋。

    看到倒地的尸体。

    史密斯先是一愣,转而大声吆喝。

    “有狙击手,隐蔽,隐蔽!把人质带走,快带人质走!”

    说完,他快速转移,更换掩体,朝着制高点的方向开火。

    史密斯这家伙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佣兵。

    在看到机枪手中弹的位置就已经判断出制高点狙击手的位置。

    一颗子弹呼啸而去。

    子弹擦着张松左耳飞过,吓得张松赶紧更换掩体,一边吆喝。

    “我的位置暴露,你们小心点!”

    陆战已经趁着烟雾的掩护朝着前面冲了出去。

    他一边狂奔一边举起ak47。

    疯魔狂奔14米\/秒的速度,配上魔王之眼,让他在狂奔当中快速锁定带着人质跑的那个佣兵。

    “?纾

    子弹飞过四百米的距离,直接洞穿那家伙的脑袋。

    溅射出的鲜血吓得人质一头摔倒在地。

    “趴下别动!”

    陆战一边跑一边吆喝。

    “干掉他,给我干掉他!”

    史密斯看到陆战冲向人质,顿时急得大声吆喝。

    但他不敢调转枪口,他还在努力的寻找山顶的狙击手。

    其他手下立刻冒出掩体朝着陆战开火。

    可惜陆战的速度太快。

    让他们根本无法锁定。

    他们只能凭着经验开火。

    子弹在陆战狂奔而过的地方呼啸而过。

    气的这些家伙不停的骂娘。

    “掩护我!”

    陆战的心都差点跳了出来,但他依旧没有放弃,更加不停止狂奔,更不敢放慢速度。

    “妈的,拼了!”

    “干死他们!”

    马大龙和赵武已经更换了掩体,听到陆战的命令,各自架起机枪和ak47。

    两人根本就没有时间瞄准,各自扣动扳机朝着佣兵的方向开火

    他要做的不是精准射杀,而是火力压制,掩护陆战靠近人质。

    幸运的是,密集的子弹竟然让他们各自打死了一个佣兵。

    转眼间,六个佣兵,被他们干掉了五个,只剩下史密斯一个人。

    史密斯哪里还敢逗留。

    但他更不敢撤离。

    因为他知道,手下没了,人质没了,回去也是个死。

    没有退路的他,丢出一颗烟雾弹之后,趁着烟雾弹冲向人质。

    他距离人质不到一百米的距离。

    陆战距离人质还有将近三百米的距离。

    烟雾弹在陆战和人质中间爆炸。

    一时间,陆战的视线被爆炸的烟雾阻挡。

    他只能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朝着耳麦催促。

    “队长,保护人质!”

    张松已经更换好掩体,重新架起了狙击步枪。

    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这短短的时间内,陆战已经带着赵武和马大龙两人干掉了其他的佣兵。

    史密斯的小队,已经死了五个,只剩下史密斯一个人。

    不过,当他寻找到史密斯的时候。

    史密斯已经箍着人质的喉咙,右手拿着收起顶着人质的太阳穴。

    而且,人质的脑袋挡住了他的射击线路。

    他右手食指搭在扳机上。

    只要他扣动扳机。

    狙击步枪的子弹绝对能击穿人质的脑袋,之后还能命中史密斯的脑袋,把史密斯杀死在这里。

    想到小林的死,想到李强的死,想到所有在他面前倒下的兄弟,他的右手食指猛然用力。

    但陆战那一句“保护人质”,让他右手食指停止了动作。

    天大地大人质最大。

    敌人费尽心思把人质带到这里,这个人质绝对不简单。

    如果他开枪,的确能打死史密斯,给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可这样一来,人质也会死在他的枪下。

    回去之后,他肯定会受到军法处置,甚至会送上断头台。

    而跟着他的这帮兄弟们,同样没有好结果。

    如果这个人质是某大家族的千金大小姐,他这些兄弟,就算能活着回去,也会死。

    他的内心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煎熬。

    三秒之后,他咬着牙齿颤抖着声音说道。

    “天大地大,人质最大,人质被史密斯劫持!陆战,一定要想办法救下人质!”

    在报仇和人质面前,他最终选择了后者。

    听到耳麦的声音,所有人的心都凉了。

    尤其是陆战。

    他背靠大树,气的后脑撞在大树上。

    但他只能无奈的咬了咬牙齿,喝道。

    “史密斯,拿一个女人当挡箭牌,你他娘还算个男人吗,有种跟老子单挑!”

    “单挑!?”

    史密斯嘴角扯出一抹奸笑。

    他并没有押着人质撤退。

    因为他知道这个角度应该可以避开制高点张松的射击线路。

    如果移动,一个不小心就会成为张松的枪把子。

    他刚刚已经向洛克汇报了战斗情况,请求支援。

    只要等到援兵,他就等到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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