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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先生曾有过这样一句话说是:“文化,从大概念上说来是那么的神圣庄严,但他落到实处往往是一夜夜欲哭无泪的叹息!”作为一个文人我想许多时候心灵还是脆弱的。我记得余老曾给《山居笔记》自序时在《可怜的正本》一文中描述到他的书籍曾多次遭到出版商的疯狂刊印。当然一部作品能够盗印首先就证明了该部作品能够畅销能够给出版商带来利润,作为该书的作者也很是欣慰,可欣慰的同时总感觉对不起读者。在文中说到《文明的碎片》和《秋雨散文》两本书出版后面对读者的质问自己依然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将《文明的碎片》拆版停印,经济损失自己承担,二是《秋雨散文》已经收录了《山居笔记》中不少篇目,决定大陆版本不再刊印。这点很是让人感动。他的做法对得起读者那几十块人民币更对得起一个作家内心潜意识的灵魂。最难堪的情节是余老与妻子买书赠人后得知自己买的书是盗版吧,这无疑是对作家的一种难以言说的讽刺。你看不到余老受伤了,因为余老受的是内伤。而且是重创!余老要归隐了,一是因为他对文化圈不满,二是他完成了‘文化苦旅’也算达到了自己的心愿。这其中的原因作为旁人我不想多说。可我感觉他对文化界正的是很失望!说到此我忽然想起前不久某电视台主办的刊物说是征集稿件,并反复强调杂志的影响力只要给他点钱就可以见杂志,按版面收费,我的心忽地冷了,我只知道社会黑暗没想到这里也这么黑暗,我原以为黑暗离我很是遥远谁知近在几尺!季老说他下辈子不愿做知识分子了,我今年23不到就祈祷我下辈子别做人了!我受不了这份罪!于是乎,我就大发感慨将所有我看不惯或者我想到的都统统写下来,留个我来过这一遭的迹象。下辈子也许老天让我做个识字的牛马或者咬文嚼字的老鼠,我也可以美滋滋的享受自己的乐趣,说是做牛真好,起码比人强!
行了!废话说了这么多我就说说自己关于写文的事吧。说起写作我还真不敢用这个写作这两个字,首先我不是郭敬明我也不是韩寒,再说我也不是一个写手,我只不过写了三五篇文章作为自娱自乐而已。所以‘写作’这个词在我的眼里变成‘写文’也便理所当然了!
中国的文人很是悲哀,这也许成了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就拿曹雪芹说吧,辛辛苦苦著作的《红楼梦》曾一度遭到封杀,最后自己也落个惨死的下场。
有时候我也在想我为何撰文,我不是郭韩一族同为80后,可我究竟是一个不入流的人,我写的文如何和他们相比。可既然写了就当给自己看,说不定哪天书真的出版了,也可以炫耀一二,若卖起废纸或者入厕也有了资本。
曾一度在网络上看到仙侠,网游很是热门于是准备动手可当自己真正准备的时候又是什么言情之类的热门。来来去去还失去了自我。文学张扬的是个性,最后失去了文字原有的本真。有读者曾告诉我说你应该写别人看的而不是自己喜欢写的,我知道他们所说的是我应该随着大众文学而走,而不是写着自己喜欢的。我写的东西不热门,而且还赚不了钱最后的结果是自己把自己都赔了进去!
有时候我在问着自己文学到底是什么?不就是吗?也许是现在的文学或许已到了绝望的边沿,我不指望自己真的能在文学史上起多大的气候,我也没那个能耐啊。话说的狂了迟早要挨骂!为什么写文已经成了盈利的一种方式,我曾在某站做编辑的时候就有专业写手问我说你们网站给的福利怎样?他前前后后说了自己对文学方面的见解,我也在想或许文学果真就成了这样?和钱沾上关系的文又什么好的吗?就拿那个网游小说来说只会害了青年一代,我说的意思不是说要说那个网游小说没有一点好的,可真正留下的东西只会是古典,像《红楼梦》那些在历史的长河中沉淀下的东西才是好的!
我也曾为了迎潮流写着东西可我最后发现原有的文字和我渐渐隔阂,失去了原有的默契。我是为什么写作?为名利吗?只有把自己的心态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才可以写出真正的好东西!这或是我最后才发现的,原先以为自己会为了自己的兴趣写下去,可到了最后也是为了名利,各个俱乐部求推荐,各个书评里求收藏,充上几块钱给自己咂几张票。很是可笑!口口声声说什么别人龌龊什么的自己却没有看到自己正在从清纯中开始龌龊。我曾说过我可以死亡文学不可以死亡,我可以堕落,文学绝不可以堕落。可结果真是这样,文学还是文学没有堕落,我自己却先堕落了,辛辛苦苦在网上到处发表文章最后发现自己连伙食费都要问别人借的地步,这才让我想起没有钱确实不行!于是只好写点东西赚点网费!
季老去了,余老归隐了,大师还有几个?趁着我年轻狂妄将所有的的不快写出来那就是两个字——畅快!我承认我这个人喜欢凑热闹因为我喜欢文字。可我现如今不得不说的一句是,文学我爱你则你什么都是,我不爱你则你什么也不是。
好了,开始正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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