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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流年碎碎不成年 > 050你以为江锦凉是什么,那么招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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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一度觉得生活也就是这样的平淡无奇,该怎样就怎样地过着,即使海若已经离我而去,纵然少了她,生命中有了一个缺口,但是总还是要回到正轨的。

    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一杯咖啡坐在寝室楼下的树林中的小石凳上,看着过往的学生老师,他们脸上洋溢的笑,是否我与他们不是一个世界,为什么我总要忧虑这么多,而他们却可以自由自在。

    学姐!

    一个清脆的声音传入耳中,我知道是王应来了,她闲着无事也喜欢在这里坐着,不过每次她来都会引得很多男生的侧目,她也没有我坐的时间长,我每次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她到了三点多的时候就必定回去做个面膜。

    我笑笑,拍拍旁边空着的凳子,说,坐!

    以前一直有人说我这个人看起来很冷漠,也很难交谈,除了什么很重要的事,他们一般不跟我聊天,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王应这么喜欢黏着我。

    她跟我说,她暑假的时候不回家,要留校,我就问她为什么,本来我暑假的时候也不打算回家,我是要准备考研的,她说不想回家,家里总是有一大堆要愁的事。

    她突然撩起她额前的那厚厚的刘海,于是我看见上面有一块丑陋的疤痕,攀爬在她美丽的额头上,她笑着对我说,这是她爸爸拿烟灰缸砸的,她十三岁的时候砸的。

    难怪她一直不肯把刘海固定起来,即使在那样炎热的夏,我们一起去烧烤。

    我半开玩笑地对她说,你那时是未成年人,既然你爸爸使用暴力,你可以反抗的。

    她却傻傻的摇头,这个世界上,会有孩子去告自己的亲爸爸吗?

    后来我想到自己食指上的那道疤,是我在海若家里削苹果的时候不小心弄的,又想到江锦凉手臂上的长长的疤,开始觉得,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一段时间无法掩盖的伤痕,它总是在你不经意间闯入你的视线,而你却要为它回忆起一幕一幕不愿意回首的往事。

    我说,王应,你很美,真的。

    她笑着说,其实我从来没有过自信,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丑,我好害怕刮风会吹起我额前的发,学姐,我一直很羡慕你,你面对任何事情都能那么淡漠平静,不会有什么大喜大悲。

    我一愣,原来我给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这样。

    原来王应之所以喜欢黏着我,也是因为我这样的心性。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只听见她最后说,所以我从来很喜欢你,我觉得跟别人说话的时候,他们对着我笑,好虚伪,好假!

    回到寝室的时候,看到白沛珊很孤独地在喝啤酒,杨漪在一旁玩手机,念雯业务繁忙又出去了,突然间觉得我和白沛珊的友情已经四分五裂,无法愈合,我将手里的包包放在桌上,对着她说,出去走走吧!

    外面已是黄昏,遥远的天际沾染着晚霞绚丽夺目,云蒸霞蔚,火红的一片天,连接到更加遥远的地方,似是无法触及。

    高跟鞋摩擦着一尘不染的地面,发出清脆的响声,萦绕在耳边,空气中仿佛能闻到这样尴尬的味道,从前无话不聊的我们现如今的局面已经破碎不堪。

    我脸上堆满了笑,目光从天边收回,不由得去瞅自己的鞋尖,说,你还记不记得,刚刚进入大一的时候,我们一起报了礼仪队,后来要训练几个星期,那时候我们都不怎么穿高跟鞋,后来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会穿。

    那时你穿着高跟鞋,总是走得特别快,训练的学姐让你慢一点,可你说要踩节奏就必须这么快,你的步子迈得太宽,走起来显得很急,其实我也有这样的毛病,那时跟我们一起的二班的有一个女生走路肩膀一耸一耸的,你说很变扭,我也是这样觉得。

    后来我喜欢一个体育系的男生,于是你帮我去勾搭,那整整一个星期,都是你用我的微博跟他聊天,后来他说他每次跟我说话都要被气得要死。

    我们还一起去看电影,然后一起来讨论剧情,拍的好的大加赞赏,拍的差的就一直骂。

    在教学楼天台上我们曾经趁着没人,把自己的名字每个字第一个字的字母刻在上面,再写上到此一游,还在那里买了很多酒大口喝,你说你最喜欢的就是每天都能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所有的这些,从我的口中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来给她听,我一直觉得,只有这些往事,才能牵动她早已麻木的内心,才能让她感受得到,我从未舍弃她。

    我听得到她的抽泣声,然后她一把抱住我,哭着恨着,咬牙切齿。

    我也哭着抱着她,说,沛珊,你别这样啊,你喜欢江锦凉,我就和他分手,只要你别跟那个严先生在一起!

    谁知她一把推开我,抬起她的右手,在我的脸颊上狠狠地掴了一巴掌,瞬间火辣辣的疼痛感传来,眼睛亦是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她说,夏枣,你怎么这样说我?我和严先生在一起并不是因为你,也不因为江锦凉,你怎么那么喜欢自作多情,你以为江锦凉是什么,那么招人喜欢?

    白沛珊不喜欢江锦凉?不可能,我微眯着眼,看着她,从眼底流露出来的决绝和无奈,化作伤心的河流,从我的胸膛一点一滴流淌,水过无痕,夹杂在其中的伤痛也不剩一丝一毫。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没有什么难的,要忍着不表示出来,让对方察觉不到,也没什么难的,可是,当你喜欢一个人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却还要隐忍着,把你眼中所有的爱意用别的深情取而代之,涂抹上一层不在乎,是多困难的事,就像当初的季晨,我从他的眼底,看不到任何一丝喜欢过我的痕迹一般困苦艰难。

    也就如同我面前的白沛珊一般,尽管她的心里,江锦凉是那样重要,可她依旧能潇洒漂亮的离开,绝不拖泥带水,也绝不会让我难过。

    她说她爸爸在深圳做生意亏本了,欠了一大笔债,她才会选择这样一条路。

    当时的我怎么会笨到这种地步,居然忘记了白沛珊是怎样的人,她怎么可能委曲求全做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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