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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皇朝不良人 > 第7章 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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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袂飘飘,婀娜多姿,翩翩起舞,美若惊鸿,这些句子都不足以形容九歌姑娘的舞姿。

    从她起舞的那一刻起,整个大厅都静了下来,只能听到窗外传来的湖水声。

    所有男人的目光都变得炽烈无比,还伴随着最原始的兽欲冲动,恨不得将这个美娇娘一口吃掉。

    教坊司的老鸨双手抱肩,脸上已是乐开了花,看来今天的茶围钱又没少赚。

    一舞完毕,掌声雷动,王志等人甚至打起了口哨。

    “粗鄙!如此粗鄙之人也配看九歌姑娘的舞姿,简直是亵渎。”厉权耀他们隔壁桌,一群读书人投来鄙夷的目光。

    “我去……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凭什么我们就不配了?”厉权耀最恨这种人,明明心里想得也是龌龊之事,可总要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你要真是好人,有本事别来教坊司,又当又立的什么东西!

    中州皇朝建立六百余年,前四百年几乎都在平乱,因为战争需要,对武者的需求极大,那时的武者地位很高,如果谁家出了战功赫赫的武者,同族都跟着沾光。

    可天下战事一停,四海升平之后,武者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打天下靠的是拳头和实力,而做天下靠的是智慧和韬略,正所谓打天下容易做天下难,为了治理国家,后两百多年,皇朝提出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基调。

    如此一来,武者的地位急剧下降,到了厉权耀这个时代,武者几乎和粗鄙划上了等号。

    厉权耀冷眼看着那名读书人,凶悍的目光犹如两把刀,在那人身上刮来刮去。

    那读书人虽心中害怕,但绝不能失了读书人的气节,道:“怎么,你们还想在此地动武?”

    这就是读书人的高明之处,先把事情点破,让你没理由动手。

    见厉权耀和人起了冲突,王志深怕事情闹大,因为他认出了那帮读书人身上的服饰,都是云起书院的学子。

    作为皇朝两大儒家圣地,第一个是国子监,第二个就是云起书院。

    国子监虽然成立较晚,底蕴也没有云起深厚,可却是皇家自己的书院,自然要排在第一位。无论是哪家学子,都会摆出副高人一等的模样。

    再说了,和读书人讲理,这不是武者的专长。

    “权耀,出来玩别闹得不愉快。”听到王志的话,厉权耀这才收回了目光。

    这段小插曲发生时,九歌姑娘的目光便落到了此处,她黛眉微微骤起,似乎有些不悦,不过却早已经习惯,来打茶围的什么人都有,今天算是小场面了。

    “九歌姑娘,刚才是在下失礼,我即兴献诗一首,给姑娘赔罪。”刚才和厉权耀起冲突的读书人缓缓站起,对着九歌彬彬有礼道。

    “这些读书人,就喜欢卖弄,又来了。”王志翻了个白眼儿。

    “王班头儿,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吗,如果肚子里有点墨水,你肯定比他?N瑟的还要凶。”厉权耀打了个哈哈儿道。

    王志被说中心事,老脸一红不敢再言。

    这时,那名读书人手拿折扇,迈着四方步,边走边作了首诗。

    此人诗才一般,这诗做的也就算是能听吧。不过与他同来的几名读书人却不停吹捧。

    “好诗!真是好诗!”

    “短短几步就能做出如此佳作,李兄简直是大才呀!”

    台上的九歌姑娘听完,掩口轻笑了一声,这一笑更加妩媚动人。

    “九歌姑娘笑了,看来在下的诗姑娘很喜欢。”那名李姓读书人瞬间飘了,神气十足。

    “九歌姑娘笑,不是因为你的诗好,而是在嘲笑你不自量力,这点微末本事也敢拿出来丢人现眼,亏你还是云起书院的学子。”厉权耀高声道。

    唰!所有人的目光一起望向了厉权耀,那感觉就像是无数聚光灯同时打在他身上,瞬间就成了全场的焦点。

    王志等人也很纳闷儿,厉权耀是怎么了?平时也不这样,怎么进了回死牢就性情大变了?

    “粗鄙的武夫,你懂什么!”作诗的读书人大怒。

    九歌也望向了这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看厉权耀的打扮就知道是名捕快。

    捕快大多都是武者,因为术士之类的人,根本不屑去做这种差事。

    “粗鄙!无礼!”其余几名读书人纷纷指责厉权耀。

    厉权耀也不急,缓缓站起身,对着九歌姑娘施了一礼,道:“在下厉权耀,也作首诗送给姑娘如何?”

    “武夫作诗,滑天下之大稽!”立刻一群读书人开始鄙视。

    厉权耀也不理会,抬头望向了窗外。

    窗外是夜色中的平湖,几艘画舫上的灯火映射在湖水中,随着波光荡漾开来,之后他又转头看了看九歌姑娘,那身段,那是傲人的事业线……啧啧。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当厉权耀这四句诗出口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那些读书人的下巴都快砸到脚面了。

    虽然王志等人并不懂诗,可是对于美好的句子,他们还是能感觉到的。

    九歌姑娘如璀璨星辰般的眼眸越发明亮起来,她完全没想到,一个武者也能做出这么优美的诗句。

    教坊司的姑娘尤其是花魁级别的,都十分喜欢被人赠诗,因为好的诗句流传甚广,借着这些诗句,姑娘们的名声也会鹊起,身价更是倍增。

    刚才厉权耀所做之诗,尤其是最后那句:只羡鸳鸯不羡仙,简直是千古佳句。不出三日定会名满皇城,到时候九歌姑娘的身价也会水涨船高。

    看着众人的表情,厉权耀只是淡淡一笑,没想到前世的诗句也可以用来出风头。

    想要好诗?老子这多得是,不过没有一首是我自己写的,对不住了前世的古代大贤,你们的千古绝句,只能借我来搏取美人一笑了。

    “这诗的意境绝美,真的是位武夫所作?”一名读书人再也按捺不住了,轻声叹道。

    他似乎有些绝望,自己寒窗苦读十余载,居然比不上一个粗鄙的武夫。

    “厉公子,刚才的诗奴家特别喜欢,可否与我去竹林别院一叙?”九歌姑娘冲着厉权耀微笑道。

    “我去……”现场彻底炸锅了,竹林别院是九歌姑娘的居所,请一个男人去,里面的门道不言而喻。

    厉权耀也有些懵逼,之前他听别人说过,有些花魁不喜金,不喜银,就喜欢有才华的男子,如果相中了,哪怕倒贴也可以。

    自己不会这么走运,被九歌给相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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