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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骨角雕刻,两个拇指般大小,刻成了两匹野狼耳鬓厮磨暧昧地纠缠在一起的形状。雕工细致,轮廓形态精准,凹凸分明,形态生动传神,惟妙惟肖,就身狼上的毛发,也丝丝入扣,清晰可见。
狼是赫连墨最喜欢的动物。
赫连墨说过,说狼是天下最忠于爱情的动物,一生只这一个伴侣,它们比人更真正懂得天长地久和海枯石烂的真谛。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在二十一世纪,赫连墨——不,那个时候,他的名字连墨,他曾对潘小蛮说过一个关于狼的凄美传说。
传说,有一对恩爱的狼被猎人盯上了。公狼为了母狼能够逃离危险,不顾性命以自己为诱饵引开猎人,让母狼藏身在洞穴之中。但不幸的是,母狼由于洞穴的崩塌而葬身其中。
公狼躲过猎人的追捕,在满身疮痍,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终于拼尽最后一口气,爬到母狼所在的洞穴的上方。它匍匐有那儿,使出生命最后的气力仰天长啸,悲伤绝望划破天际。
公狼死后,有人挖开那个深埋的洞穴。
然后人们惊讶的发现,公狼葬身的下方正是母狼的尸体。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受了重伤的公狼,能准确地知道母狼的位置。也没有人知道,满身疮痍的公狼凭着一股执着的信念,历尽了多少艰辛,才回到了母狼身旁为。
二十一世纪的连墨说:“人们喜欢用美丽的诗句和歌曲描写爱情,歌颂爱情,赞美爱情,但很多人却不知道要坚守爱情。狼比人更忠于爱情,只有狼能够真正做到至死不渝,狼比人更忠于爱情。”
连墨是人,不是狼。
因此,他对潘小蛮的爱情,没有做到至死不渝。
潘小蛮拿着骨角雕刻,看着上面的两匹狼正入神,忽然感到有一股热乎乎的呼吸,喷在颈间。原来是陌上阡,他正弯下腰,把脑袋凑了近来,在她的耳朵旁,好不暧昧地细语:“宝贝,你喜欢狼?”
潘小蛮吓了一跳,赶紧往后退了两步,一边说:“嗯。”
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陌上阡自然没有把身子继续逼过去,而是若无其事站直了身子,笑得很是闲然:“如果你喜欢,那我们就买这个。这骨角雕刻,上面是两匹狼而不是一颗心,估计不容易破碎。”
潘小蛮的脸微微红了:“我……我不过是乱说。”
陌上阡把眉毛一挑,扬声笑起来:“乱说?可我很喜欢这比喻,觉得形容挺新奇,够贴切。”他取过一根细细的用金丝线编织而成的精美小绳子,把骨角雕刻穿上了,然后挂到了潘小蛮的脖子上。
进入金银玉器店买得起玉的客人,非富即贵,铜铁骨角的装饰品极少出售,多数是作为赠品。看到潘小蛮挑中了骨角雕刻,伙计拉长了脸,眼内全是鄙夷,却不想陌上阡用金丝线编织的小绳子穿上了骨角雕刻,伙计顿时笑逐颜开——骨角雕刻不值钱,值钱的是小绳子,金丝线是用纯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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