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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重生养娃日常 > 第614章 过度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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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着众人的面,林凌也没把话说死,只说回去考虑一下。

    她这么说,心里也确实有些心动。

    屠宰场那边的猪肉有限,并不能全部供给林凌,而她的工厂和卤味店都需要大量的猪肉,这就有些被动。

    前边还因为拿不到足量的猪肉,导致工厂被迫放了一天假。

    现在有这么个机会,林凌自然会上心。

    若是能和铁头叔谈好生意,回头他们需要的话,可以提前一天和村里说好,让他们把猪杀了赶早送过去。

    当然,这样的话,他们就能负责要整只猪了,那些下水和稀缺的部位都能送到卤味店。

    其实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林凌认真思索过后,发现没什么问题,唯一的缺点就是怕把握不好猪肉的质量......这一点不能只看铁头叔一家的良心,她也要安插一个信得过的人在这边才行。

    “好好好,不着急,你好好想,过两天再答复就行。”铁头叔激动的满面红晕。

    林凌笑着应了,心里却在吐槽,还说不着急,就给两天时间还不急吗!

    解决了铁头叔的事,林凌又看向铁头媳妇。

    不知道她刚才想说啥?

    “是这样,婶子家里还有个闺女,今年也十七了,过两年也该相看起来了。这不,想着让你帮忙找个活,在县城工作总比在地里种田好......”

    林凌有些意外,她只知道这家有六个儿子,倒是不知道还有个小闺女。

    “能让我见一下吗?”

    这话听在铁头媳妇耳朵里,那就是有门了,不然怎么会要见人呢!

    当即就笑呵呵地应下,让儿子去喊人了。

    没多久,楚正兰出来了。

    十七岁的姑娘,正是青春洋溢的时候,然而这姑娘有些不大一样。

    和铁头一家其他人的画风都不一样。

    可能因为祖上是杀猪为生的吧,所以这一家的汉子都是又凶又壮的身板,脸上也带了几分煞气,看着就让人害怕得紧。

    但楚正兰还真有点不一样。

    她身板纤细,眉目清丽,眼神温柔,脸颊红红的不敢看人,似乎是害羞了,看着和一家人都不大像。

    “快叫人,这是你林凌姐。”

    “林凌姐。”

    小姑娘的声音清亮又柔婉,宛如山间清泉,十分动听。

    “哎!”

    林凌看到人了,就有几分喜欢。

    这姑娘长得真好看,而且性格看着也没毛病,顶多有点怕生,她是一点不介意啦。

    “你在家都做些什么呀?”林凌的语气难得的带上了几分温柔。

    其他人都默契地静下了话音,配合她们。

    “平时帮着家里做做饭,打扫家里喂鸡洗衣服,还会带小孩,她那几个侄子侄女都特别喜欢她。”

    没等楚正兰开口,铁头媳妇急匆匆地补充,生怕林凌不懂她闺女的好。

    “也没那么好......”楚正兰被夸得脸红不已。

    林凌点点头,会做这些,那在家就是个合格的闺女了。

    “你到我奶茶店去吧,刚好我小姑子偶尔也会在那边,你们能有个伴。”

    藏了一点私心,林凌想把这姑娘放在自己身边。

    “要是不愿意的话,去工厂也行,不过那边比较累,在店里还能松快松快。”

    “就奶茶店吧!”

    楚正兰急急忙忙地开口。

    林凌脸上带了几分笑意。

    这还是这个姑娘第一回这么主动呢,瞧瞧刚才那些对话,都是被动回答。

    “你喜欢喝奶茶?”林凌猜出了几分。

    “嗯!”楚正兰认真点头,笑眯眯地回答:“每次捧着热乎乎的奶茶,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哪有什么不愉快的事。”铁头媳妇毫不留情地拆台。

    楚正兰不满地鼓了鼓脸。

    “哈哈哈,她说的倒也没错!”林凌觉得这个形容很真实,她自己也会有这种想法,尤其是在冬日里,这种想法就更强烈了。

    “你要是没事的话,在家收拾两天就能过去,工资先按一个月一百算,后面还会加薪的。”

    “每天可以给自己做一杯奶茶哦~”

    看她那么喜欢奶茶,林凌决定给店里的员工增加一个小福利。

    “哇!”楚正兰脸上立马绽开了笑容,“林凌姐你真好!”

    这下轮到林凌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因着这两件事,铁头一家对他们更加热情了。

    林凌有些应付不来,刚好楚义也把板车带过来了,就开口道别了。

    铁头一家还想让他们留下吃顿午饭来着,林凌慌忙给拒绝了。

    “我娘还在等着呢,真是不好意思了,下次吧婶子。”

    铁头媳妇不胜遗憾地应下,拉着林凌的手,连连说下次一定要好好招呼。

    边上的楚义看得有几分好笑。

    他媳妇就这个毛病,别人要是对她横眉冷眼她反而不怕,还能不卑不亢地相处。

    但别人对她过于热乎了,她就会无所适从,想要逃离那种环境。

    也不知道是哪来的毛病。

    好说歹说,最后三人成功逃离。

    走出铁头一家的视线范围后,林凌下意识松了口气。

    “媳妇,人家对你热情,你还不习惯啦?”

    按说村里人对他媳妇都挺热情的,但楚义是头一回见到她如此......不知所措的样子。

    让楚义突然心生好奇,他不在村里的日子,媳妇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害,本来之前也没交情,突然就这么热络,谁能习惯啊!”

    楚义想了想,他就很习惯啊。

    “可能是铁头叔看着我长大吧,跟村里的叔叔有啥好客气的。”

    “可惜咱们这段时间没回家,家里估计没啥工具,不然也能整一顿杀猪菜,我好久没吃过了。”

    望着板车上的四个米袋和一脸盆猪血,楚义的语气有些惋惜。

    虽说回到家里也能吃,但是精致的小菜和大盆的杀猪菜,风味总是不一样的,还寄托了不一样的感情。

    “看娘怎么安排吧!”

    林凌没意见。

    反正她今儿没别的安排,早就做好准备了。

    媳妇都这样说了,楚义自然是努力说服老娘了。

    到家才发现,他们去拿猪肉的时间,老太太也没闲着。

    楚家老宅这会子已经焕然一新。

    “娘,你咋回家干这个了?”

    林凌着急上前,拉着老太太的手。

    还好,没有很凉。

    “没事,”林春花知道她的心意,笑眯眯地说道:“我找了两个姐妹帮忙,没费多少工夫。”

    “真的?咱们都有段时间没住家里了,应该没少费劲吧?”林凌不大相信。

    “真的!”林春花再三保证,“你们没回来住,但我可是每周都会回来一趟,收拾房子的。”

    “我都不知道......”

    林凌皱眉,她是不是对家里疏忽太多了?

    “你忙着呢,我懂的。”

    林春花并不介意,“年轻人就得在外面待着才行,我是怕老宅没人住,没有人气容易破败。”

    林凌巡视一圈,房子确实维护的不错。

    虽然有一个多月没住人了,但是家里的一切都还是那样,看着很熟悉,只是空泛了一些,毕竟有些东西带到县城去了。

    “娘,楚义说想吃杀猪菜呢!”

    既然家里收拾好了,也不是想象中灰尘满天的样子,林凌便有些蠢蠢欲动了。

    林春花略一挑眉,“你也想吃?”

    林凌点头。

    当然,她也没吃过呢,自然感兴趣。

    “那行,做吧!”

    老太太利落地应下,当即就喊那两位老姐妹一起去采买东西了。

    要开火,总得要有调料才行,还有柴火和水源等等......

    林凌松了口气,又打发楚义去县城接大宝二宝和程晓。

    要做杀猪菜的话,就不是一时半会能搞定的了,干脆把两个孩子也带过来,让他们体会一下不同的风味。

    “俊守和俊泽呢?”

    楚义纠结了下,照他说,冬天里生意虽然还有,但也不比这么死板,完全可以歇几个小时。

    “要是这么说,那三弟他们一家呢?”

    林凌更纠结了。

    光顾着自家的娃了,要是知道他们在乡下吃杀猪菜的话,总不好落下三弟他们吧?

    三弟喊了的话,那大哥一家呢?四弟和小妹?

    林凌头疼地拍了下额头,干脆同意了关门休息的提议,让他把人全部喊过来了。

    幸好他们回村的时候,是骑上自行车的,这会子两个男人都去,很快就能到。

    至于回来的路程......反正不指望他们帮忙,慢慢走过来也行。

    安排好了,林凌往厨房去。

    “楚义和楚礼呢?”林春花没看到人,心底有些不爽。

    她还想着使唤一下两个儿子呢,谁知道两个臭小子,到干活的时间就找不见人了。

    “回县城去了,我让他们把人都带过来。”

    “这样......”林春花也纠结了,“那你太姥姥他们咋办?”

    林凌:!!!

    感到痛苦。

    突然就觉得回村也不是什么好主意了。

    因着太姥姥两口子平时都交给楚智照顾,也很少有麻烦她的事,林凌一个不小心就忘了家里还有这两位。

    “算了,交给楚义吧,他们应该会看着安排的。”

    死道友不死贫道。

    反正她是不想操心了。

    “你啊!”

    林春花点了一下她的额头。

    “赶紧把人喊回来吧!”

    “这么冷的天,就别让他们奔波了,咱们做好了带过去就行了。”

    “好吧!”

    林凌也知道,这才唯一的好主意。

    一路小跑赶到村口,正好看到楚义和楚礼被人围着寒暄,倒是来得及拦下。

    “媳妇,咋了?”楚义意外地很。

    “没有,娘说人太多了,不用那么兴师动众,咱们做好了带回去就是了。”

    林凌把事情一说,两人一想也是,就跟着她回去。

    今儿骑了三辆自行车,在村口的时候就被拦下了。

    自从村里修了水泥路,村口那块地方去的人就更多了,不拘是干点啥,反正看着平整的水泥路心情就很好。

    村委的办公室也挪到了村口的一处空房子。

    林凌几人的自行车,就是锁在村尾前面的空地上。

    晚上的话或许不好说,但白天确实绝顶安全。

    “婶子,我们还要回家忙着呢,下午再来家里喝茶啊!”

    林凌撂下这么一句话,就拉楚义的手跑了。

    楚礼又晚了一步,顺势听到了众人的念叨。

    “这林凌和楚义结婚好几年了吧,还是这么黏糊!”

    “你也不看看林凌长得多漂亮,而且还会打扮,要是你媳妇这样,哪个男人不喜欢?”

    “奇了怪了,她明明生了两个儿子,看着就跟未婚小姑娘似的,妖精一样。”

    “我跟你说哦,咱们村的年轻小姑娘都没有比她漂亮的。”

    “又漂亮又能干,还能生儿子,要是我儿媳妇能这样,我就是死了也愿意。”

    “说的也是。”

    “不过楚义也不差呢,一直挺能干,是咱们村最出息的小伙子。”

    “是啊,这夫妻就得共同进步,才能长久般配。”

    ......

    趁着他们讨论的热切,楚礼趁机跑路。

    心里却是有些起伏。

    楚义和林凌两人,在村里看来很般配?

    犹记得半年前,大家说他们两口子倒了血霉,还说楚义是被林凌拖累的......这才多长时间啊,大家对林凌的印象就全变了。

    楚礼回想起来,对之前的林凌的印象竟然也有些模糊了。

    再一想,他媳妇不也是这样?

    三个月前的陈红英,他想起来都觉得有些陌生。

    当时她是个家庭妇女,每天只知道围着孩子和家务打转,身材也走形了,肚子松松垮垮,不修边幅......

    哪像现在,陈红英每天都穿着整整齐齐,头发也是一丝不乱,面上挂着笑容,但无端就有几分威严。

    再看他自己,比起几个月前,也是大有不同。

    楚礼想到这些好的变化,心中甚是满意,脸上也有了真心的笑容。

    夫妻要共同进步,这话他记下了。

    回到家,看见楚义在厨房给林凌打下手,楚礼没有像以前一样旁观,而是凑到老娘身边,也给自己讨了个活儿。

    “你啊,就去拔猪脚的毛吧!”

    用火燎过的猪蹄,需要用刀刮,也是个精细活儿呢。

    楚礼毫无怨言地去忙活了。

    林凌看着有些新奇,便挤了挤楚义的肩膀,示意他去看。

    “这有啥,我不也在帮忙?”

    楚义没觉得有啥好稀奇的。

    往常他给媳妇帮忙的时候还少了么?除去在外赶工程,他在家可都是林凌的御用帮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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