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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重生养娃日常 > 第777章 为她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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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宝二宝玩累了,很快又拉着风筝跑回来。

    “妈妈,我的风筝怎么办?”

    二宝不想让风筝下来,不然等会又要重新放起来。

    “你可真懒!”楚义嫌弃。

    林凌摇头拒绝:“不行哦,要放下来的,你不玩了,就不能放在上面,不然等下风太大,风筝就跑了。”

    二宝看了看风筝,又看了看小桌子。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大宝毫不犹豫地开始降下风筝,轻轻拉着,很快风筝就下来了。

    “哥哥,你不玩了吗?”二宝语气有点着急。

    大宝淡定地回答,“下午再重新放就好了。”

    “那好吧。”

    有大宝做典范,二宝很快也把风筝放下,收起。

    “妈妈,我要喝水果茶!”

    二宝笑眯眯地小跑着过来。

    林凌应下,给他们都倒了一杯。

    水果茶的壶是她从空间拿出来的,玻璃瓶身,中间有个不锈钢的水龙头,轻轻一扭,水果茶就流出来了。

    “二嫂,你这个玻璃壶也太精致了吧?”楚秀华左看右看,还是觉得很神奇。

    怎么能想到把水龙头放在玻璃瓶身上呢?

    想出这个办法的人,的是多聪明啊!

    “呵呵呵~”

    林凌敷衍过去。

    心想,她也不知道谁是第一个创作的啊,她买这个纯粹是看到网上流行,好奇心起,所以也买了个来。

    “妈妈,好喝!我还要!”

    二宝举起小玻璃杯,咕嘟咕嘟,两口就喝完了。

    林凌抬了下下巴,“你自己倒呗。”

    在家里的时候,她是不让孩子们自己倒水的,怕出事故,但是现在大家都看着呢,而且水果茶是冷的,也不怕烫伤。

    “好!”

    二宝把杯子放好,一脸的好奇,轻轻扭开了水龙头,看着粉色的茶水流出来,感觉特别神奇。

    “妈妈,下次我带丽娜到家里,你还拿这个玻璃壶做饮料好不好?”二宝两眼亮晶晶,满是期待地看着她。

    “可以啊!”

    林凌笑了笑。

    二宝是真的很活泼,所有小孩身上有的毛病他都有,但他也同时具有所有小孩的优点。

    让人又爱又恨。

    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爱的。

    只有少部分的时间,让人恨得牙痒痒。

    “秀华,既然你们学校放假了,那你等会收拾东西跟我们回去吧?也省得你回头拖那么多东西。”

    “放得下吗?”

    楚秀华犹豫,刚才她看车子上东西很多的样子。

    “你这么说倒也是。”

    林凌还真没想起这个问题,现在被提醒,车子也坐不下那么多人啊......

    “那你等会回去了先收拾,下午再让你哥过来接你。”

    只能辛苦楚义多跑一趟了。

    “好!谢谢二嫂!”

    楚秀华乖巧应下。

    楚义:......

    明明干活的人是他,开车的人是他!

    感谢林凌是怎么回事?

    一家子在公园的草地上,吹着风,享受冬日的暖阳,喝一点冰凉的水果茶,再来上一口小点心,那叫一个惬意。

    一直到中午十二点,太阳逐渐火辣起来,空气里的风也变得热了,他们才收拾东西,开始返程。

    林凌的相机拍了不少画面,迫不及待想回家洗出来。

    等待小区门口的电门打开时,物业小哥跑了过来。

    “林小姐,刚才有人找你。”

    “找我?是什么样的人?有留下名字吗?”

    林凌疑惑。

    她今天没和谁约好啊。

    “是个......挺好看的男孩子,他说他叫林清。”

    林清?

    林凌恍惚了一下。

    好久没见面了,突然听到这个名字,第一反应竟然有些陌生。

    凭借良好的记性,她很快想起了林清是何许人,什么关系。

    “他进去小区了,拿着房产证来的,也是咱们小区的业主。”物业小哥继续报告。

    “行,我知道了。谢谢你!”

    林凌点头道谢。

    楚义顺势把车开走。

    ......

    电梯门在15楼打开。

    大宝二宝第一时间跑了出去。

    等楚义和林春花把东西都拿出去了,林凌把被惊醒的小宝交过去,说道:“你们先回家,我上去找一下林清,看看他找我什么事。”

    楚义:“好,如果需要出门的话你跟我说!”

    买了车后,最方便的就是林凌想跑去哪,楚义都能开车送她过去,俨然是她的专属司机。

    林凌有想过自己去考个驾驶证,不过看楚义乐在其中的样子,也就没提。

    “叮!”

    电梯来到了16楼。

    林凌恍惚了一下,有点记不清林清是1601还是1602了。

    看到有一户的门没关,林凌想试试,就走过去看。

    “你来了!”

    林清笑着迎上来。

    一年没见,他和之前没什么变化。

    依旧是白衬衫和西裤的打扮,像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

    谁能想到他已经快三十岁了呢。

    细看才发现,林清还是有所不同的。

    比起之前的疏离冷清,眉眼变得深沉了许多。

    林凌笑着询问,“你怎么突然来找我了?”

    林清突然跑这一趟,她确实没想到。

    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林清挑了下眉毛:“你不找我,只能我来找你了。”

    林凌:“......”

    突然语塞。

    不知道该说啥了。

    “那你找我,什么事?”

    林清瞥她一眼,往屋里走。

    林凌粗略打量了下,才发现他这间房子居然开始装修了。

    墙面刷了大白,还铺了瓷砖,连家具都有了。

    林凌有些诧异,“你要搬进来了吗?”

    “不是。”林清摇头,神色有些复杂,“其实这些东西我早就弄好了,但一直没住进来。”

    这下林凌就更不解了。

    既然不住进来,干嘛整得那么齐全?

    万一过个一两年才住进来,到时候装修和家具不是都过时了?还会变旧......多不划算啊!

    “先不说这个。”

    “我听说你又生了个闺女?”林清紧紧盯着她。

    林凌迟疑地点头。

    当时太久没联系,她就把林清给落下了。

    想着他在旅游局上班,上班时间不好跑出来,再说也不是多深的情分,就没打扰他。

    “满月宴都不请我去......”

    林清语气有些幽怨。

    “那天你要上班嘛......咳咳!”林凌尴尬到抠脚。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旅游局的上班时间是很灵活的。”林清不依不饶。

    林凌继续咳嗽。

    “那你现在,是要补上我闺女的满月礼物?”

    只要她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我还真准备了!”

    林清一点都不虚,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

    “是什么东西啊?”

    林凌伸长脖子看。

    真是奇怪,怎么大家送礼物都喜欢用这种小盒子。

    就那么婴儿巴掌点大。

    特别像求婚场面。

    看起来很诡异的好不好。

    “你自己看。”

    林清把小盒子扔给她。

    “哎哟。”

    林凌手忙脚乱地接住。

    好在林清扔得很准,正好在她怀里。

    打开一看,居然是个玉镯子。

    大体是纯白的,带一点浅绿色,质地莹润,手指触摸着很是舒服。

    “这镯子,看着不便宜啊?”林凌目光探究地看着他,突然送这么贵的礼物,不会是有事要求她帮忙吧?

    “我娘传下来的。”

    林清语出惊人。

    林凌差点没拿稳要把玉镯摔了。

    “一般来说,这种祖传的东西,不是应该交给下一代的儿媳妇什么的吗?”

    林凌虽然喜欢这个玉镯,但也不是什么东西都收的。

    万一人家想定下她闺女......那她岂不是亏大了!

    “对啊,我看上你闺女了,等长大了给我当儿媳妇吧!”林清嘴角勾起一个弧度,笑得有点坏。

    “那不行,你还是收回去吧!”

    林凌直摇头。

    “我闺女以后可是要自由恋爱的......不对,你连媳妇都没有,哪来的儿子娶我闺女?”

    “咳。”

    林清摸了摸鼻子,“我明年结婚,争取同一年怀上,后年生出来,正好女大三,抱金砖。”

    “万一生了个闺女呢?”

    林凌下意识抬杠。

    生男生女这种事,可不是想就有的。

    要看基因的。

    “你就不能盼我点好吗?”

    林清脸色黑了。

    “我这是为了谁啊,给你送礼物,你还不高兴了?”

    语气有些嗔怪。

    气氛突然就变得很奇怪。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林清看着她,林凌也看着他。

    像是目光里带电一样,又匆忙避开了。

    林凌做了一个深呼吸,这才重新开口。

    “你,今天找我到底什么事?”

    “没什么事。”

    林清浅浅的笑。

    “就是,有些事想明白了,可惜太晚了。”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的。

    带着一种莫大的悲哀和懊悔。

    林凌的情绪也受到感染,像是被攥住了心脏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你这话说的,我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其实,人有时候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好像彻底通透了,以为自己能脱俗。”

    “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又觉得当时的想法很幼稚,人总是会不断成长的。”

    林清点头:“你说的很对。”

    “但是这件事,我想我不会后悔,也不会改变想法,因为它是既定的事实。”

    “林凌,我喜欢你。”

    林清说着,眼神有些难过。

    为什么要让他遇到林凌呢,遇到的时候,林凌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身边有了另一个男人。

    现在又为那个男人生了一个孩子......她应该很爱那个男人吧。

    倒是他,像是个不合时宜的路人,贪心地想要留下,却没有那个资格。

    他恨。

    恨相见太晚。

    恨自己,开窍太晚。

    当初只是朦胧的好感,他过于迟钝,自己并未注意到,等到那些情感在自己的内心发芽生根,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

    只是那时,已经太晚了。

    或者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机会。

    “你,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啊?”

    林凌嘴巴微张,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林清怎么会喜欢她呢,这多荒谬啊。

    那样冷清的一个人,现在突然说喜欢她,简直像个恶作剧。

    林凌不停摇头,似乎让自己清醒。

    这应该只是她的错觉。

    “你知道的,我没有开玩笑。”林清沉沉地注视着她,语气坚定。

    林凌深深地吸了口气。

    也像是给自己灌注勇气。

    “不管是不是,现在你说这个,都没有意义了。”

    林凌也不想做出回答。

    这完全就是多余的事。

    “我知道。”

    林清感觉心头一阵闷痛。

    他只是,想把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

    活了二十多年,生平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却是这样无望的感情。

    他想,至少要说出来。

    要让对方知道。

    至于别的,他又怎么敢奢求呢......

    “那,那你......”

    林凌想说,既然知道没有答案,那你又干嘛要说出来呢!

    凭白给她增加烦恼。

    “其实我这次来,是和你道别的。”

    林清收拾好情绪,话锋一转。

    “道别?你要去哪?”

    林凌脑海中闪过多种可能。

    “我,其实我还有亲人在港城,现在形势好转,他们过来找我,让我一起过去,所以......”所以他才想在临走之前,告诉林凌自己的心意。

    至少要知道,有这样一个人,为她着迷。

    “那你以后还会回来吗?”

    林凌没想到这么突然,短短的时间里,接收了这么多信息。

    “你觉得呢?”

    林清深情地注视她,仿佛要将她的面容镌刻在脑海里。

    “其实,国外的月亮也不比国内的圆,去了那边如果不喜欢的话,还是回来吧。”

    林凌纠结片刻,还是决定按心意来说。

    说这样的话,显得好像是她在挽留一样。

    但她真觉得,国外并没有比国内好。

    尤其现在,华人在外是被排挤的,甚至有些人不明不白的死掉。

    这种现象,一直到三十年后,都没能改变。

    “我还不确定,先去看看亲人,再看情况做决定吧。”

    林清多希望啊,期盼着她能说出“为我留下”的话语。

    可惜,那只是他的幻想。

    事实是——林凌冷静地为他分析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情况,以及留在国内的优势。

    他一时间听得有些呆了。

    “你和以前一样。”

    “只有我变了。”

    许久,他惆怅地说出这句话。

    “什么意思?”

    林凌听着觉得有趣。

    “很难说清楚,你身上有种令人着迷的特质,让你在人群里闪闪发光。”

    “你有一种特别的自信,不会为外界所改变,并不像别人是盲目自信,或是读了点书就不知天高地厚,而是有根据的,你特别笃定,而且令人信服。”

    如果林凌没有这么优秀就好了。

    他把自己隔开了一段时间,结果还是没能逃避自己的心。

    他确实很喜欢她,为她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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