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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手下又把帐篷重新给支上,又把里面的通讯设备搞好,我们想着现在应该怎么办?幸好费云鹏这个家伙,拿着了那个蝗虫研究了。
这种蝗虫叫做草原回巢蝗虫,回巢蝗虫一般生活在草原深处,不会有大规模的觅食行动,因为只有干旱的时候,它们才大规模的觅食。回巢蝗虫的特点就是,它们身上没有毒液,只是植物杀星,如果它们被某一种植物所吸引住,那么它们就会铺天盖地的去寻找那种植物啃食,而且在吃饱之后又铺天盖地的回到老巢。
它不像草孟子那样蜇人,吸人血,其实它害人没有那么厉害,可能是太多,黑压压一片,比草原沙尘暴还猛烈,死人也不足为奇。
费云鹏侃侃奇谈的说着回巢蝗虫,可我一点也没有听明白,他说这么多,是要讲一件什么事情?
他说,回巢蝗虫还会回来的,因为明天这个时候,它们还会进入塔姆兰,我们最好离开它们的路线上。
他的意思就是让我们离开,朴吉美还真听他的,我们把帐篷拆掉,又搬出两里多地去,安营扎寨。
累了一天,终于可以休息了,他们用无线电联系到基地,让基地来人送水源,我们现在的水源也只能支持两天用的。
晚上,大家潦草的吃了点饭,又把朴吉美的手下给埋掉,仿佛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战役一样。所有人的心中都充满不安,费云鹏研究着那个蝗虫,如果是我早就踩死它了,有什么研究的,都搞死那么多人。
直到深夜,费云鹏把我们叫到他的帐篷里,“不如,我们跟着回巢蝗虫的方向进入塔姆兰吧!发现,既然有生物走进那里,肯定没有什么危险。”
“可是蝗虫怎么躲过去呢!”
“等着蝗虫进去之后,我们再进去,我们要带上防毒面具,防止它们回来的时候再被袭击,而且衣服也要换成好一点的。”
“我们面临的不是蝗虫,现在是出现了沼泽地,这该死的沼泽地。陈老怪他们到底怎么进去的?”
可能我们内心里都想这可怕的一天,我在梦中惊醒很多次,梦里面都是刚刚死去的那些人,突然又一次醒来,我差点就吓了过去,司马婉儿在旁边呆呆的看着我,我坐了起来,小声的说:“婉儿,你怎么进男生帐篷里来了,快回去。”
“小文,我领你出去看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你出来就知道了。”
她拉着我的手,走出很远,让我向天空望去,只见塔姆兰草原深处的上空覆盖一层灰蓝色的云,仿佛像是一个时空隧道一样通往着天地,我惊讶的说:“那是什么?”
“可能是某种云海旋涡吧!”
“太美了。自然真的很奥秘。”
突然抱住了我,依偎在我的怀里,“小文,我爱你。”
司马婉儿的话语,太过的温柔,一个古代人说出一句我爱你,是多么的坚贞,一份对爱的坚守,如果换成李慕妍说,我爱你,我肯定觉得,很苍白,更多是李慕妍的现实恋爱。可能司马婉儿的读白击溃了我的内心,我突然紧张起来,害怕起来,甚至有一种到了崩溃的边缘。
“不要这样婉儿,你爱人是耶律洪飞。我们不行。”
“当爱已经成为一种永远都不能够消失的东西,换成任何人,爱都会存在,爱任何人,都会去真的爱。”
“不行,婉儿,咱们确实。你这唐突了。哥们儿有点接受了。”
“今夜,我想给你。”
“别,别,别……”
突然手机铃声了,我靠,这谁打电话,看来还有点信号,我接了一下,“我说,你这应聘工作和出差可够可以的,这都几天了,也不打个电话?司马婉儿在吗?”
“在哪,过些天就回去了。”
“你就是个骗子,我可告诉你,你要是再骗我一次,咱们就完了。”
“行,行,行……”
突然信号又不好,自动挂断,其实李慕妍即使知道我在骗她,她也接受,因为她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这一点没有骗他。
我故意把眼睛转移视线,“婉儿,咱们还是尽早找到你前夫,再说。咱两个的事情先放一边,先找到你前夫的墓,问他行不行,这事情再做打算。”
“我不为难你,只要我跟着你就行了。”
忽然,我看见远处一排亮灯,而且还在走动,可能是车队,但仔细一看又不是车队,好像就是人拿着手电筒走在草原上,而且很多人。
“我们回去,可能有人来了,别是抓咱们的人。”
回去之后我挨个帐篷叫醒,大家都很紧张,各自拿起枪来,把帐篷里的灯也给熄灭,远处看见那行人好像就是向我们这个方向走来。
朴吉美让我们在帐篷的附近埋伏起来,看着那群人越来越近,手灯已经照到我们的帐篷上,他们其中一个拿出把枪,大喊着:“散开,拿出家伙式。”
这声音怎么那么耳熟,我们各自找个位置蹲下,草很高,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扔一颗照明灯,没有发现什么情况。
另外一个人,扯着嗓门大喊着:“朋友,咱们无冤无仇,希望能够出来露个脸。你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来塔姆兰?”
朴吉美让一个随从喊话,那个哥们儿大喊着:“我们来是探险的,你们是……”
我总感觉刚才的声音有些耳熟,熟悉到在哪里听过,那声音说:“塔姆兰是禁地,你来不是找死吧!一般来这里的人都是找耶律洪飞的古墓,你也是吧!别给爷装什么探险,盗墓就盗墓,少扯淡知道吗?”
朴吉美的手下可容不下这些,拿起轻机枪就对着声音那里开枪了,那边也不甘示弱也是轻机枪,两方展开了枪战,可是草那么高人都在草堆里,天又那么黑,瞎开枪。浪费了很多子弹后。双方都停止了开火儿。
我突然想到刚才那个声音是谁了,是陈老怪这个家伙的声音,于是大喊着:“老怪,我是六子,都别开枪。”
“六子,别开枪,我是陈老怪,你是不是小方。”
“对,我就是方启文,罗小川也在这里。”
我把勾魂伞打开,向陈老怪的方向走去,陈老怪拿着寻龙尺也走了出来,“我靠,老怪,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我向后面大喊着:“是老怪,出来吧!”
“小方,你怎么来这里了?”
刘龙第一个出来的,“六爷,我靠。这是缘分未尽呀!”
后面还跟一些美国人,高大的个头手里拿着轻机枪,背后背着一些盗墓的物品,萝卜来到老怪跟前,“哎哟,我的老怪来,你可想死哥们儿了,那天一别,哥们儿心中真十分的惦念,您来这里是干啥了?”
“小川,我是不瞒你们说,我找个金主儿,想把耶律洪飞的墓给盗了。”
朴吉美出现在陈老怪的面前,“陈老怪,你不是说,不帮助我吗?”
“呦,朴小姐,不是我不帮助你,是那时候,我还真不知道耶律洪飞的墓在哪?”
“现在你知道了?”
“嗯,要不是小方从墓里给我那块玉佩,我真不知道耶律洪飞的墓在塔姆兰。”
“于是你就来了。”
“起初我也不知道这块玉佩是乾坤玉佩,后来,有个美国人,吉森.威尔逊先生找到我,非得要这块玉佩,我知道玉佩有奥秘。所以……我们还是先安装上帐篷,再说,走了一天快一宿了。累了。”
陈老怪和那群美国人把帐篷安装后,我和萝卜都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陈老怪的事情,他居然没有进入塔姆兰,看来朴吉美的探子失误了。
费云鹏和朴吉美也来他的帐篷,他说:“我没有把玉佩卖给他,可是这个吉森.威尔逊先生出重金让我找耶律洪飞的墓,起初我还是没有答应,可是当我把乾坤玉佩奥秘发现时,于是我以合作方式和吉森.威尔逊先生一起找耶律洪飞的古墓。”
“什么奥秘?”
“吉森.威尔逊是谁呀?”
“不知道,我知道他是个美国人,而且很有钱。其余我就不知道了。”
“你能够走进塔姆兰?”
“不知道,传说是禁地,我估计是也就那么回事儿。我有图。知道怎么走。”
“我们进去后,已经死很多人了。那蝗虫太可怕了。”
陈老怪拿起烟斗抽着烟说:“蝗虫并不可怕,最可怕是死亡沼泽地。最好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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