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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游戏时代:从制作我的世界开始 > 第49章 庞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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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码这章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艾希主要是动作游戏,只不过同时兼为一款剧情游戏,相当于两种游戏的结合。)

    (所以第45章的末尾和第46章的开头有大量修改,如果有什么地方没有改正的地方可以通知我)

    不过接下来的剧情并没有如余烁所愿。

    在挨了那个女的一顿骂之后,那小兄弟做了一些无用的挣扎,显得有些垂头丧气,灰溜溜的走了。

    毕竟现实中不可能真的有龙王。

    余烁此时可谓是好奇心满满,连忙将车停下来,追上了他。

    没错,就是这么社牛。

    当然这也是有理由的。

    第1点是余烁非常好奇,这个男的到底干了什么。

    第2点是他的声音,真的好像余烁记忆中的那个旁白的声音。

    “歪,兄弟。”

    余烁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大兄弟显然没反应过来,愣愣的看着余烁。

    “不是,你谁呀?”

    刚被赶出来的他并没有常人会有的沮丧或者难受表情。

    反而是一脸的喜悦。

    余烁也是被吓到了。

    正常来说,哪有被女友甩了还一脸笑嘻嘻的?

    这家伙怕不是个神经病吧。

    刚刚还想安慰这个兄弟的余烁,欲言又止。

    他如此怪异的行为,令眼前这位大兄弟更加疑惑。

    “你到底谁呀?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余烁也不傻,很快反应过来,立马从兜里掏出盒中华,一边拿出一根递给对方。

    一边说着:

    “交个朋友,我叫余烁。”

    “我,我....我叫庞逊。”

    眼前这个叫庞逊的年轻人自然不可能接烟,将烟推了回去。

    虽然他是一个自来熟,但是这个人莫名其妙的就搭话,还是给他吓到了。

    突然,看着眼前这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他想起了什么似的,惊叫道:

    “兄弟,你也叫余烁?跟朝汐余火乐什么关系?”

    这回轮到余烁无语了。

    这是什么鬼绰号啊?!

    余烁也没有直接告诉他自己的身份,而是面不改色的撒了个谎——

    “你说朝汐公司老板是吧?我是他朋友。”

    他露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

    “你认识余火乐?这么牛逼,兄弟!”

    庞逊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股脑的吹起他的“余火乐”来。

    说他有多么多么好,还问问余烁是不是。

    听着余烁那是头皮发麻。

    别人当着你面夸你,他自己还丝毫不知情的这种感觉。

    余烁觉得有够尬的。

    不过细细听来,他的声音真的绝像前世艾希中的旁白。

    庞逊说了半天,余烁终于抓到一个空隙,插嘴道。

    “兄弟,我看你穿的有些质朴啊。”

    余烁指了指他的衣服。

    说到这儿,庞逊更有话说了。

    “你是不知道,这两个月做个配音主播真的是难死我了。”

    “每个月收入还不到2000,能有饭吃,交得起房租就不错了。”

    余烁抽了抽嘴角。

    怪不得呢。

    这兄弟是真穷啊!

    “不过这两天好一点,有个傻缺答应我只要去刚刚那个什么楼,假装客人身份参加。”

    “不管最后进没进去,都要给我充1000块钱的电。”

    说到这儿,庞逊的脸上那是眉飞色舞的。

    看样子可把他高兴坏了。

    从对方的一阵bb中。

    余烁得知了很重要的三点。

    对方会配音!

    对方会配音!

    还是tm的对方会配音!

    在声音这么像的情况下,对方居然还会配音。

    这要是拉过来,音色都不需要怎么调,就能直接当他的旁白配音师!

    这简直是上天的眷顾。

    路边遇见一个完美符合他要求的人的概率几乎为0!

    而这几乎为0的概率正巧就给余烁碰上了。

    这离谱到就像你昨天刚谈了个女朋友,第2天上街逛街就撞到了丈母娘一样离谱。

    事不宜迟,机会来了那就一定要抓住。

    余烁十分有礼貌的听完了对方的诉苦,就和对方摊了牌。

    ┐(′`)┌

    我摊牌了,“我就是朝汐老板余烁。”

    什么?你以为我要写对方质疑?

    开玩笑,这种老套的剧情我怎么可能会写?

    余烁没给对方说话的机会,就打开了自己手机的某博。

    庞逊一开始是不信的,直到看到对方某博后面金v。

    顿时他的大脑就宕机了。

    眼前这个居然是余烁本人?!

    他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胸口的针孔摄像头。

    还好,都拍下来了。

    庞逊舒了口气。

    这个视频一传出去,自己不得爆火?!

    连标题他都提前想好了:

    “街边偶遇烁哥?!!!!”

    余烁向庞逊简述了一下自己想把他拉去配音的想法。

    当然,他没有忘记提前让对方先关掉摄像头。

    庞逊表示自己孤身一人,只有一句话:

    “干,必须干,就算是不给钱我也干。”

    至于具体的细节,余烁则让对方先上车。

    路边人多眼杂,万一有马仔跟踪自己就完蛋。

    虽然余烁很自信自己从来没有露过脸。

    但保不齐就有人堵在公司底下对着他拍呢。

    所以,小心为上。

    什么?你说之前为什么露金v?

    这不是废话吗?不露怎么带他走?

    余烁可不相信一个人会被陌生人无缘无故的叫走,还上人家的车。

    除非这个人是傻叉。

    或者他腰子多的发慌。

    庞逊就这样上了车,没有一丝丝防备。

    得亏余烁不是坏人,要不然少说给他割上两块。

    很快到了公司,庞逊就这样穿着大拖鞋,一路喊着卧槽进入了配音间。

    很快就开始了试配。

    「我了个去,难道你就不能稍微听听我的话吗?」

    「快点往回走!」

    「快点让故事回到正轨!」

    ……

    这一段话是跳下山崖后,进入山洞时的配音。

    虽然台词很简单,但是对于语气的把握十分重要。

    但凡语气不对一点,都会给人带来完全不同的感觉。

    庞逊这一段配的可以说是惟妙惟肖。

    原本是发怒的一段话,他却转眼出了真正的灵魂,听起来令人想要发笑。

    没错,这段话本真追求的就不是发怒这件事,而是那令人发笑的语气。

    而眼前这个自来熟的二五仔就做到了。

    咳咳。

    余烁当机立断,决定旁白的配音就交给庞逊了。

    没有比他更适合的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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