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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 > 第152章 那就抢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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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战将起。

    李信不敢有丝毫大意,夜里布置防御的时候非常仔细。

    生怕将士们忙着钻帐篷,回头被匈奴人乘机钻了空子。

    打仗。

    从来都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事情。

    但凡能占到便宜的时候,任何人都会露出獠牙恶狠狠地撕咬几口。

    不能小看匈奴人。

    更不能因为人家是蛮夷,就认为脑子不好使,不会兵法。

    人家会占便宜。

    会偷袭,会掳掠关内百姓做奴隶驱使。

    会干这么多事。

    肯定不能是蠢货。

    那些把匈奴人当蠢货的人,才是真正的蠢货。

    李信毫不犹豫地叫停了将士们最喜欢的活动。

    全军枕戈待旦。

    对眼前触手可及的可爱帐篷,视而不见。

    夜色渐黑。

    归来的探马越来越多,不少人浑身冒血,受伤不轻。

    被随军医者大呼小叫地抬进帐篷医治。

    派出去的探马更多。

    派出去做探马的骑兵,都是最精锐的战士。

    不止要勇武过人,还得识文断字,可以记录所见所闻。

    有临机专断之权。

    可以调整主帅的军令。

    至夜半时分,终于有探马带着活的舌头归营。

    早就等在一旁的刑讯兵卒急吼吼带把人带到偏僻处,折腾出一声又一声惨嚎。

    片刻后返营禀报:

    “禀将军,确认无疑,东胡王就在白岗山。”

    “不过王帐未在。”

    “白岗山只是东胡王举兵之所,准备再发兵两万,活捉赵王。”

    “据舌头吐露的消息来看,应该是有人催着东胡王搞清楚赵国权贵出关的原因。”

    “匈奴人也害怕。”

    “他们认为赵人出关,是为了占他们的草场。”

    “所以,东胡王不惜举全族之兵,全力攻赵。”

    能让东胡王拼命的人。

    好像只有左贤王。

    李信听着士卒汇报突然发问:“有没有问清楚,东胡王的王帐在哪里?”

    人家举族之兵都在这里,数量不会太少。

    硬扛会折损很多人手。

    他还是打着掏对方老窝的主意,没打算为了赵偃把麾下将士拼光。

    占便宜,可以。

    吃亏,免谈!

    “问出来了,白岗山八十里外有个水泡子,就安置在那里。此时只剩老幼。”

    听到士卒的回复,李信勾起嘴角,笑得肆无忌惮:“那就抢他娘的!”

    “传令:除值守将校外,其他人都来中军大帐议事!”

    当着东胡王的面,掏人家的老窝,需要高超的手艺。

    他可不信,东胡王没防着自己。

    秦军骑兵纵横草原四月余,消息早就传遍草原各地。

    东胡王也屡次发兵围剿。

    可惜,李信跑的太快。

    根本追不上。

    草原又大。

    随便找座山谷藏起来,就够东胡王大军寻找几个月。

    发兵太少又会被秦军一口吞下。

    折腾了几个回合,东胡王不再想着围剿李信。

    只是一味地收拢散落在各处的大小部落。

    把人口和牛羊马匹集中起来,秦军就抢不了太多。

    损失也会小一点。

    也正是因为李信的存在,左贤王的十万控弦之士才没有全部派去围剿赵偃。

    否则,赵国的权贵早被人家一锅端了。

    “跑了四个月。”

    中军大帐内,李信面对众将校侃侃而谈:“今天开始,我们不用躲着东胡王跑了。”

    “咱们放纸鸢。”

    “以前只是用几百人放匈奴人的纸鸢,这一次咱们玩点大的。”

    “八千人主力纠缠东胡王,不断消磨匈奴人的战意。”

    “本将需挑一勇士。”

    “只带八百最精锐的骑士去突袭东胡王的老窝。”

    “谁敢?”

    在李信看来,打仗这种事跟做生意没什么区别。

    ——都不去做自己赔不起的买卖。

    譬如带着主力去掏东胡王的老窝。

    听上去很美。

    万一,中计了呢?

    八千主力都葬送在东胡王的阴谋里,他就是大秦的罪人。

    而用主力纠缠东胡王,今天杀几百,明天杀几千。

    不断打击匈奴骑兵的士气,就没什么问题了。

    草原很广阔。

    足够几十万骑兵纵横来去,转眼藏到谁都找不到的地方。

    老子一人三骑。

    老子的战马有马蹄铁,不怕长途奔袭。

    凭什么不耗死你?

    这样做还有另一层好处:东胡王安心,左贤王安心。

    只要找到秦军骑兵主力,东胡王就不会担心老窝被掏。

    派出去的八百精锐骑兵,就有很大的可能性掏了东胡王的老窝。

    等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才是秦军大肆追杀匈奴骑兵的时候。

    折损了也没关系。

    心疼一下。

    然后,继续带着主力跟东胡王周旋。

    只要消耗得次数够多,总会有彻底将其击溃的时候。

    “都别抢,老子是副将,率兵掏东胡王的老窝,我屠诚当仁不让。”

    “笑话,谁家的副将只带八百兵?还是我这个五百主统兵更合适。”

    “唉,都要点脸啊。”

    “妈蛋,抢军功的时候要脸有用吗?”

    “……”

    经过一番嚷嚷,屠睢的儿子屠诚凭借副将的巨大优势抢到了掏东胡王老窝的机会。

    带的都是亲兵。

    以一当十的那种。

    亲兵是将门传统,也是每个将领最信赖的士卒。

    关键时刻,可以给主将当肉盾。

    战技纯熟,悍不畏死。

    纵有千军万马突袭,不起眼的八百人也能顶住攻势小半个时辰。

    舍得把这样的部队派出去冒险,李信也算下了大本钱。

    是夜。

    三更造饭,五更拔营。

    当清晨灿烂的阳光洒在草原上的时候。

    屠诚率领的八百骑变成彻底的匈奴骑兵,绕过白岗山,直扑东胡王的王廷。

    李信部已经换装成秦军制式盔甲,纵马赶至白岗山下。

    “上天有眼啊!”

    东胡王看着盔明甲亮,队列整齐的秦军骑兵,开心得扔掉手里的羊腿。

    急吼吼地召集部下,准备出击。

    他没理由不开心。

    找了四个月都没找到的狐狸,终于敢直面草原勇士,就是天大的喜讯。

    今天就该教这只狐狸,该怎么使唤骑兵。

    “秦人不会骑马!”

    部下逐渐向他汇集的时候,东胡王意气风发地指点江山:“骑兵不是步卒。”

    “不能跟步卒一样排队冲锋。”

    “骑兵就该飞起来。”

    “像长了翅膀的雄鹰,飞得越高越好,越快越好。”

    “扑击狐狸的时候,才会收起翅膀,像箭一样钻透敌军的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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