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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诸神龙帅 > 第311章 警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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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正义十足的声音,蹲在地上抱头的众人,顿时纷纷从地上爬起来。

    个个神情狼狈。

    朝着警察的方向慢慢移动。

    几个劫匪,已经纷纷倒在血泊中。

    “警察?警察来了!”

    一个劫匪双手捂眼,朝着门口连滚带爬。

    此生,这是第一次,听到警察来了,作为劫匪的自己,如此兴奋。

    如果警察不来,这个疯子,还不知道要怎么折磨自己。

    领头的警官,蹙眉快速扫了眼店内情况。

    目光转向程太初。

    随即,看向身后命令道:

    “所有人全部拷上!”

    一声令下,几个双手端枪的警察鱼贯而入。小心谨慎,两人配合,枪口对准劫匪,然后拿出银闪闪的手铐。

    “啪啪!”

    几个劫匪纷纷落网。

    长发女人满脸泪痕,看向领头的警官,开口问道:“这都是什么人?我向来不和人结仇怨,为什么会这样!”

    长发女人,白色的抹胸,已经变成灰色。

    长发凌乱,脸上的妆已经花了,眼圈青黑一片。

    领头的警察叹了口气,开口道:“这伙人,专门以抢劫金店卫生,流窜作案。不光是沟子镇,就是别的偏远乡镇,都有他们作案的身影。这群人穷凶极恶,手里有枪,身上还有警察的命!”

    长发女人,泪哗哗的点头。

    这样一闹,这半年谁还敢进店?

    众人听了这话,顿时一阵后怕。

    连警察都敢下手,今天能有命在,还多亏了这个年轻人。

    不由纷纷感激地看向程太初。

    警察继续开口道:“所以说,平时要多加防范,每天都得观看监控是否正常。”

    警察说完,长发女人像是突然想起什么。

    带着个小警察,跟着她一起去查看监控。

    领头的警官,目光打量着程太初问道:“这些人,是你制服的?”

    程太初点头。

    “干什么的?”

    “种菜的!”

    听了程太初的回答,警官玩味的笑笑。

    种菜的?谁信?

    “玩过枪?五四能玩的这么溜?”

    程太初笑笑:“退伍兵,之前在部队练过!”

    警官满意的点了点头,原来是退伍兵。

    程太初摆脱嫌疑。

    随即,警官吩咐左右道:“带到车上,严加警戒!”

    “是!”

    见瞎眼的劫匪,从自己身边经过。

    程太初开口道:“慢着!”

    众人顿时一愣。

    所有群众,开口道:“警察同志,这个年轻人是好人,要是没他,估计我们今天都得死,报警都报不了!”

    “是啊,他一个人干掉了一群劫匪。是大英雄!”

    “退伍不褪色,好样的!”

    警官听了群众的反应,不由重新审视程太初。

    随即,开口道:“你还有什么事?”

    “没什么,我的东西忘了!”

    说完,直接走向劫匪。

    “刺啦!”

    一声闷响。

    “啊……”

    顿时一声哀嚎响起。

    “救命啊!啊!救我……”

    众人顿时一愣,看着程太初,不由纷纷后退几步。

    这年轻人,是正是邪,还真难说!

    程太初充耳未闻,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军用匕首。

    警官蹙眉,这年轻人未免太无法无天,竟敢当着自己的面行凶。

    虽然是抢劫犯,但是没有人有权利私自动刑。

    不由目光不悦转向程太初,见他丝毫没反应,不由看向程太初手中的匕首。

    通体银色,闪着寒光。

    竟然没有丝毫血迹,这匕首绝对价值不菲,上面竟然有……

    警官顿时瞳孔一缩,目光顿时谨慎地看向程太初道:“您是?您是?诛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程太初直接打断道:“已经退伍了!”

    “是、是、是,我明白!多谢出手相助,要不然光凭借我们,还得费时费力,这群人狡猾、狠辣无比,抓捕起来很费劲。”

    警官的态度突然无比尊敬。

    群众一头雾水,连带着几个警员,愣在原地,进退两难。

    警官讨好道:“您还有什么,忘记的物件吗?我帮您取回!”

    听了这话,独眼心里凉透了。

    为什么?这不对啊!

    程太初摇头。

    目光冰冷,看向独眼劫匪道:“想伤我儿子,费你一只眼,算便宜你了!”

    见程太初吩咐完,警官赶紧朝着左右吩咐道:“带下去!”

    随即,又看向程太初道:“放心,这伙人,一个都活不了。穷凶极恶,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条人命呢!”

    程太初点头。

    警官继续说道:“那个,你那个匕首,能卖给我吗?”

    见程太初不语,尴尬的继续开口道:“我也是部队转业的,我对诛天……”

    警官边说,边打量着周围压低声音道:“特别崇拜,我一眼就认出你的匕首了,上面有诛天军的标记。要是能有一把,这辈子无憾了。”

    想当年,年轻的时候,愣是没选上。因此,还消沉了半年。

    华夏的每一个血性男儿,谁不想加入诛天军。

    这是最高战斗水平的代表,诛天军普通士兵,在华夏的地位堪比一个团长。

    难怪这个年轻人,有这样的实力。

    程太初懒得搭理他,丞丞看着满地的纸币,心疼不已。

    蹲在地上,开始捡钱。

    群众纷纷上前帮忙,急得丞丞团团转,这么多人,自己看不过来啊!

    长发老板看完监控,和小警察一起出来。

    想起自己按警报的时候,是程太初不顾一切,扔了儿子的书包,替自己挡了一枪。

    随即,面露感激道:“小兄弟,多谢你救我一命。你这个书包,应该价值不菲吧!”

    老板十分惭愧,看着地上萌趣的大象书包。

    也蹲在地上捡纸币。

    这个书包她认识,能挡枪,能防地震,还能防溺水。价值不菲,没想到镇上还真有人,愿意花大价钱为孩子购买。

    危险时候,这么多钱,直接都能不要了?

    去救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沟子镇真是卧虎藏龙!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程太初笑道:“背包只是背包,哪有人命重要!”

    老板十分感激的点头。

    朝着程太初问道:“听你们说,是来给奶奶选礼物的?”

    丞丞点着小脑袋。

    扫了眼四周的货架,不由无奈的垂着小脑袋。

    见丞丞萌萌的样子,老板好笑道:“我送你们一件,算是报答救命之恩!”

    众人纷纷看向程太初,英雄救美,就破了个小书包,得到的可是真金白银啊!

    眼神十分羡慕。

    刚安静几分钟,突然又有人,急促的喊道:“江局,不好了,还有绑匪在逃,挟持人质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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