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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全网通缉沙雕狙神小甜妻 > 第237章 番外之楚遥夕的内心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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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楚遥夕,今年28岁。

    三个月前,我和占据了我一整个青春的那个男孩子有了自己的骨血。

    是一个可爱调皮的男孩儿,眉宇间像极了他。

    每每看到他那张稚嫩的小脸,总会让我想起第一次见到辰哥哥的样子。

    那年我6岁,他12岁。

    彼时的他早已经有了日后的神采,皮肤很白,腿很长,眼睛笑得时候很温暖,他叫我第一句“夕夕妹妹”的时候,差点把我给迷住。

    可惜当时我还是个没褪去婴儿肥的小女孩儿。

    后来,因为他的那句“夕夕妹妹”,我和他的亲妹妹苏绾绾成了最好的朋友,关系好过任何人。

    只是我从未说过,我一向是把她当做我的亲妹妹来疼的。

    像他一样。

    后来我长大了,褪去了婴儿肥,个子开始抽条,周边人开始渐渐的夸我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儿了。

    可是他好像要比我的变化还要大。

    17岁的他,那张脸已经张开了,绾绾说他书包里永远有看不完的情书,有吃不完的零食,还有越来越多的追求者前仆后继。

    好在他一门心思都扑在学习上,是我们那个镇子里唯一可以跟城里学生们并排争第一的好学生。

    可是,我并不开心。

    他优秀的就像天上的星星,好像不管我怎么踮脚去够,永远都触摸不到。

    那时我终于察觉到,我对他好像不仅仅是对隔壁大哥哥的崇拜。

    那是一种微妙的,想要把他据为己有的陌生情愫。

    这种情愫很可怕,它让我越来越自卑。

    那年我12岁,第一次对他发脾气。

    那也是他第一次因为日后要考什么大学跟家里人吵架,绾绾讨厌那样的吵闹,晚上跑来我家。

    她说,我哥要考电影学院,我爸妈不同意,打了他。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时间对我好像很不友好。

    为什么我都那么努力的快点长大了,还是赶不上他的脚步?

    如果他真的读了电影学院,成了大明星,就真的成为我无论如何都触碰不到的那颗星星了。

    第二天,是我的生日。

    那天,我故意跑到隔壁他的家,第一次耍小性子,跟他要礼物。

    跟父母吵了一架的他显然没有那个心情,只在学校那群女生送他的东西里挑了几件递给了我。

    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竟然一下子把那些东西全都摔在了地上。

    我哭着吼他,难道在你心里,我就只是用零食就可以哄好的小孩子吗?

    他愣住了,就连闻声跑过来的苏绾绾都愣住了。

    可惜的是,当时我说不出让他不要考电影学院这样的话,只能幼稚的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我的恐慌。

    从那以后,我很少再去他家,我把所有的少女心事全都付诸给了那个带锁的日记本。

    我写了整整十年。

    从12岁到22岁。

    他18岁那年,考上了心心念念的电影学院。

    当年,我踏着他的脚步,考上了他待过的初中。

    又隔了两年,他参演了人生中第一部电影。

    那年,我继续追随着他的脚步,考上了他待过的高中。

    我高二那年,他的第一部电影上映,我和苏绾绾逃课去了电影院。

    看着大荧幕上他那张脸,我才突然意识到,好像自己已经太久太久没有见过他了。

    以至于现在以这样的方式看到他那张脸,我第一反应竟然是陌生。

    可是他真的变得陌生了吗?

    我不知道。

    那部电影讲了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那是一部结局很美好的文艺片,可我却坐在那儿哭得像个傻子。

    苏绾绾手忙脚乱的给我擦眼泪,甚至在电影散场还给远在帝都的他打了个电话。

    她说,哥,你这演的什么电影啊,都把狗夕弄哭了。

    下一秒,那部手机就被绾绾递到了我的耳边。

    电话里,他的声音仍旧同往日一般温暖。

    他说,我们夕夕都这么大了还哭鼻子?

    他说,我们夕夕。

    或许是因为这个电话给了我一个台阶,我又成了那个喜欢缠着他的“妹妹”。

    那年冬天,他因为这部文艺片一炮而红。

    而我在繁重的学习生活中,也多了另一个任务——追星。

    尽管这颗星星,他曾离我那么那么近,甚至现在我还以妹妹的身份倔强的存在于他的生命里。

    可我仍像一个普通的粉丝一样,会赶在放学第一时间去买报亭买有他封面的新杂志,会攒很久很久的钱只为买他的新代言,会在每一个假期翻来覆去的看他的每一部剧。

    只不过他一炮而红的处女作,我再也没看过。

    我对它的感情很复杂,既感谢它让他被更多人看到,也讨厌他因此被更多人看到。

    我不想跟任何人分享他。

    是的,那年,我终于可以正视自己的心了。

    是的,我爱他。

    准确来说,那是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暗恋。

    而我,好像注定只能一路走到黑。

    18岁那年,我考上了魔都的大学,只因为他现在的工作室在魔都。

    苏绾绾跟我一起过来,他废了大功夫把她安排在了我们学校。

    当时我第一反应是这样真好,我又有理由旁敲侧击他的消息了。

    也又有理由,和他一样对苏绾绾好。

    但是,绾绾她很快就找到了属于她的那片天空,她搬出了宿舍,住进了他的家里,成了一个游戏主播。

    而我仿佛又成了一座孤岛,无人停靠,只能靠追星,靠别人镜头里的他来想他。

    甚至没了苏绾绾在身边,我都找不到理由联系那么忙碌的他。

    后来,再次遇到机会,是在苏绾绾成为大主播的那一年,她以怕被人打击报复为由,要我也搬去他的家里。

    出于私心,我没有拒绝。

    没几天,我在学校的电竞馆见到了他。

    他来拍广告却伤了手腕,我竟然像个傻子一样,紧张兮兮的跟着他的保姆车跑了一路……

    幸运的是,我的一腔孤勇终究守到了天明,我等到了他。

    他终于看到我了。

    他爱上我了。

    那天晚上我激动的一晚上没睡,把自己的胳膊掐的满是印迹。

    是真的。

    这是真的。

    后来啊,我终于在自己的领域发光发热,努力的成为了更好的自己,变得越来越配得上他了。

    我有了自己的工作室,自己的品牌,我把它取名为“晨曦”。

    我知道他会懂。

    正如同我拿出那些日记时,他突然懂了我小时候冲他发脾气一样。

    而今,我和他有了自己的骨肉,他正抱着缩小版的他睡在我的身边,我的心从未有过的幸福和平静。

    没有人知道我有多爱他。

    除了他自己。

    (全文完)

    【作者题外话】:还没完哦,看完后面的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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