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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洪宇坐在床头开始打坐修行。
修行之路长漫漫,贵在坚持,一天都不能浪费了。
翌日,清晨。
洪宇睁开双眼,精神奕奕。
丹田内的真气又饱满了一些,距离炼气六层,似乎也又近了一步。
洪宇感觉自己还能再制作一件防御法器。
说做便做,也不耽搁时间,他走到书桌边,从抽屉里再次拿出了一枚一元硬币。
默念咒语,口吐金色符文,用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再次制作完成了一件防御法器。
“这枚法器,就暂时给老爸了,可保老爸平安。”大风小说
洪宇累得满头大汗,但心里却很高兴。
调整了一下呼吸,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洪宇走出了房间。
在隔壁房间没看到老爸人,随后来到院子里,正好看到老爸在院子东侧角落处搭建的小棚子边喂鸡。
“老爸。”
洪宇在身后叫了一声。
洪长寿回头看了眼儿子,说了句“起来了啊”,便继续喂鸡。
洪宇走到棚子边,蹲在洪长寿身边,拿出炼制好的硬币法器,递给他道:“老爸,这送给你。”
洪长寿看着一枚一元硬币,怔住了,没搞懂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儿子在跟自己开玩笑。
洪宇看出了父亲的不解,解释道:“爸,你别小看了这枚硬币,这枚硬币可是有保平安的效果。”
洪长寿哈哈笑了起来,明显不信,摆了摆手,“小宇,别闹了,一大早上的,我还要喂鸡呢。”
洪宇颇感无奈,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老爸才会信。
忽然,他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理由。
“爸,我真不骗你,这枚硬币,是我上县城观音庙上求来的,说是被庙里的大师开过光,是件法器。”
洪宇知道老爸很迷信鬼神的,而且江陵县的观音庙是座古庙,距今已有千年的历史。
相传庙里的菩萨很灵验,每年老爸都会去拜一拜,祈求菩萨保佑自己一家人的安康。
果然,洪长寿在听到洪宇说这枚硬币被观音庙里的大师开过光,脸色一下子变得郑重起来,忙问道:“小宇,你可是说真的?”
洪宇脸不红心不跳,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了,我可是花了一万块钱的香火钱,才从大师手上得到这枚法器硬币的,您老可一定要好好拿着。”
见儿子说的若有其事,洪长寿不再不信。
也体会到这是儿子的一片孝心,心中感动,他当下伸手接过硬币法器,忽然感觉这硬币沉甸甸的,十分压手,比银元还要重些。
于是,心中越发相信了儿子所言。
因为只有被大师开过光,这硬币才会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那好,这枚大师开过光的硬币法器,老爸就收下了,一定好好保管。”
洪长寿小心翼翼把硬币揣进了口袋中。
洪宇松了口气,笑道:“这就对了,老爸,这硬币既然有保平安的效果,你可一定要每天都带在身上。”
洪长寿点头一笑,“我会的,这可是我儿子帮我从观音庙里求来的,我睡觉都带在身上。”
洪宇放心一笑。
......
在家里吃完早饭之后,洪宇看了眼时间,是上午九点。
距离肖灵儿的生日宴会,还有点时间,他倒也不急。
昨天一天都没见柳青萍,洪宇心里怪想的,想着临走前先去看看柳青萍,看她在做些什么?
走出家门,洪宇来到柳青萍家的院门口,正好碰到柳青萍出门。
“小宇,你怎么来了?”
门口,柳青萍见到洪宇,心中欢喜连连,笑容满面。
她今年二十六,虽说结过婚,但在喜欢上洪宇之前,从未谈过恋爱,也从没有爱上过一个男人。
跟她那死去的丈夫,两人虽是夫妻,但也仅仅是见了几面而已,没有任何的感情。
是洪宇,让她明白了喜欢上一个男人是什么感觉,那种心心念念,无时无刻不想着对方。
即便是不说话,只要看见对方人,她都能感觉很开心。
光昨天又羞又怒。
她举起粉拳,轻轻锤了洪宇的胳膊一下,假装生气道:“你这人真是坏死了,就知道调戏我,哼,我不理你了。”
说着,转身朝屋里走去了。
她害怕和洪宇继续聊下去,洪宇又会口不遮掩,说出一些羞人的话来。
简直臊死人了。
洪宇也没追上去,待会还要去参加肖灵儿的生日宴,时间估摸着也差不多该出发了。
他看着女人摇曳的身姿,摸了摸下巴,喃呢道:
“还是像青萍这种乡下女人有女人味,纯洁的像一张白纸,稍稍一逗,就脸红心跳,哪像城里的一些女人,太开放了,当面和男人开黄腔,不但不害臊,自己笑得比谁都欢。”
收起心神,洪宇冲着柳青萍的背影说道:“青萍嫂子,那我就先走了。”
柳青萍听到洪宇要走,心中瞬间不舍,快速回头,只见洪宇已经消失在小院门口。
一下子,她的心情变得十分低落起来,心中不由自责道:“柳青萍啊柳青萍,你明明就不想小宇离开的,你刚才怎么要耍小性子,现在好了,小宇肯定是被你气走了。”
柳青萍坐在大门的石墩上,回想着刚才洪宇调戏自己的话,俏脸再次绯红一片,但嘴角含笑,看得出,她很开心,内心深处还是很喜欢洪宇跟自己说那些情话的。
......
洪宇回到家,开着自己的奔驰车,朝县城驶去。
十一点左右,他来到了一家名为“万隆酒店”的大门前。
这是昨天肖灵儿发在他手机上的地址,说是在万隆酒店二楼的203号宴会厅举行生日宴。
把车停在酒店门前的广场停车位上,洪宇下车,也没打电话通知肖灵儿说自己到了。
毕竟今天是人家生日,估计很忙,既然来了,先自己找找位置再说,找不到再打电话。
这是洪宇的性格,做任何事情,都不太喜欢麻烦人。
酒店看起来很高档,光那大门看起来就十分霸气,旋转玻璃门,门口有穿着统一制服的保安站岗,让人望而生畏。
换成以前的洪宇,这地方还真不敢进去。
兜里没钱,从小过惯了苦日子,看见这种高档的地方,就感觉自己与其格格不入,心里没底气。
但今非昔比。
俗话说得好,钱壮怂人胆。
他现在身价数千万,别说只是县城的酒店,就是去燕京的人民大饭店,他一样不虚。
何况,他得到无极仙医的传承,作为无极仙门的传承人,内心的那股自信,也远非以前的自己能比。
别说是进高档的酒店,即便是入帝王的宫殿,他也一样不虚。
“哟,这不是洪宇吗?”
就在洪宇走到酒店门口时,一道鄙夷的声音,传到了他耳中。
他侧头一看,只见,一群穿着华丽的青年男女朝他走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位,身穿白色西服,身材中等,样貌普通,但气质却与众不同,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大风小说
洪宇认出此人,是自己的大学同学王军,这名字和他的外貌一样普通。
说起来,他和这个王军的关系很是不好。
因为王军这个人家里有钱,从小养成飞扬跋扈,欺负人的性格。
洪宇是班上有名的穷鬼,属于弱势群体,自然成为了王军的首要欺负对象。
“王少,这人谁啊?你认识?”
这时,王军身边的一位青年,朝王军好奇问道。
王军嗤笑道:“我大学的同学,不过是个穷鬼,天天在学校食堂里擦桌子、洗盘子,还美名其曰勤工俭学。”
闻言,他身边的那些青年男女皆哈哈大笑起来。
有些人甚至开启了嘲讽模式。
“我说这小子怎么一身寒酸样,原来由内而外透露出一股穷逼味。”
“王少,跟这种穷鬼是同学,简直有辱你的身份啊!”
“这种穷逼,按说就不配上大学,居然还想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真是好笑死了,毕业了也是跟我们这种有钱人打工的。”
“......”
嘲讽声一波接着一波,似乎欺负穷人,能让他们这种有钱人感觉到身心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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