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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羽乖,晚上跟姐姐们睡,叔叔晚上可能不回来了。”
我来到小羽的身旁,摸了摸小脸还有些羞红的小羽。
“嗯嗯!”小丫头乖巧点点头,刚才浴室里的一幕还时不时的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让她不由得身体一阵难受。
“叔叔,亲亲,”小丫头嘟着嘴,那粉嫩的嘴唇也是充满着诱惑力。
这小妮子,
黄埔烨原本只是想亲一下就行了。没想到这小丫头却是将舌头主动的伸了进来。
一秒钟的事也变成了几分钟。
临走时还不忘捏了捏小羽那可爱脸颊。
“老烨啊,你终于打电话过来了。我还以为你手机坏了呢。”
电话那头的钱钟毅看到自己的手机终于响了,欣慰的都要哭了出来。
“哈哈,刚才有点事,那小子你们抓住了。”
“那当然,”
行,地址给我,我马上到!
二十分钟后,一辆跑车停在了一间夜总会的门前。
黄埔烨没有从正门走,而是绕了一圈,来到了后门,因为自己的任务就在靠近后门的一间地下室内。
“喂,你们到底是谁,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你们了。”
江文泽也是不知道咋回事,刚出学校,准备找那些狐朋狗友去潇洒潇洒,但是突然的被人迷晕按在面包车里。
醒来后就发觉自己已经在这一个昏暗的房间中。
但是回应他的却是门口壮汉的一拳,“小子,给我安静点,否则有你好果子吃的。”壮汉恶狠狠道!
从小娇生惯养的他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苦,但是手机已经被他们拿走了,打也打不过人家。
只能期待自己老爹发现自己失踪了能够尽快找到自己。
他也好奇,自己这段时间好像没得罪什么人吧,不至于被人家绑到这里吧!
如果说是为了钱的话,那更加的不对了,自己父亲虽然是南阳市书法协会的会长,但是除了人脉之外,就算贪点但是也没多少钱啊。
根本就不会引起绑匪的注意,所以他真的不知道将自己绑到这里的人是谁。
此时的屋外,几名壮汉和一个身穿名牌衣服的男人正在迎接一个穿着随意的男子。
“老烨,你终于来了!”
“嗯,那小子还算老实吧!”我问道。
“揍了一顿后,自然老实了。”钱钟毅嘿嘿笑道!
办事的就这几位兄弟?没其他人知道吧?
“放心,绝对没有其他人知道。”
呼吸了一口气老钱靠近黄埔烨身边小声的说道:“老烨,你该不会是想…”
嗯,
以前的话,或许杀人风险还有些大。但是现在,他们已然是南阳市的一大势力,让一个人‘失踪’当然不成问题。
“但是挺那小子说,他父亲是什么协会的会长,不过也没啥用。”
“咯吱!!!”
地下室房间的大门被打开。
看到房门打开,江文泽立马从椅子上做了起来,但是房间的灯还没开,他也是看不到来人的相貌。
“是你!”淡黄色的老灯被打开,江文泽立马在那群人中看到了一个有过一面之缘的面孔。
看到是这个男人,江文泽的神情也是激动了起来,“小子,是你,你抓我来这干嘛!”
“嘿嘿,别急,等会你就知道了!”
“老钱,你之前不是说到了一架连骨头都能粉碎的绞肉机嘛?”
忽视了一旁神情激动的江文泽,转身对着身旁的钱钟毅问道!
是啊,老烨你是想……
看到钱钟毅的目光瞬间放在了自己身上,江文泽身体不禁哆嗦了一下。
“那个,那个,哥,我之前是跟你开玩笑的,您别在意啊!”
您就当我是个屁把我放了吧,今天我就是酒喝多了,在草丛里睡了一觉,其他哦啥都不知道。
一听这两人的意思是想把自己放进绞肉机里,江文泽也是有些慌张了起来。
连忙向着黄埔烨求饶道。甚至连自己失联的借口都找好了。
“呦,不错嘛,觉悟挺高的啊!”我拍了拍他的脸,手上的劲也不断加大,拍的他啪啪作响。
“哥,你就放了我吧,以后见到你我直接绕着走,绝对不会出现在您的视野之内。”
玛德,姓黄的家伙你给我等着,只要我这次能出去,你就死定了,居然敢威胁我,看我不整死你。
但是啊,能不能出去还是个未知数了!至于报仇那更不用想了。
“你过来”我招呼一旁的一个壮汉,那汉子不知道叫自己来干嘛,但是还是下意识的上前走了一步。
“抬起右脚!”壮汉也是不知所措的抬起右脚。
“江少是吧,没看到他的鞋子有点脏嘛!”我笑看着面前的江文泽,时间虽然不早了,但是也不在意这几分钟。
江文泽的脸色难看了起来,居然让自己给这个大汉擦鞋子,但还是蹲下身子,用自己的衣服擦了擦壮汉的皮鞋。
“?的,谁让你用衣服擦的,不知道用舌头去舔啊!”
听到我这话的江文泽直接站了起来,“姓黄的,你别太过分哦,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从一旁的壮汉手中拿过匕首“3,2,…”
一字还没出来,看到我手中的匕首他连忙又跪蹲了下去,刚想伸出舌头去舔壮汉的皮鞋。
西服壮汉看到老大喊自己是想让人帮自己擦鞋子,略微有些爽感。但是让这个男人给舔鞋,他就有些受不了。
一个大男的,看着就恶心,换个美女还差不多。
但是他的舌头还没触碰到皮鞋,一把冰冷的匕首已经捅进他的心脏。
江文泽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匕首已经有刺进自己的心脏。
为什么?自己不是照做了嘛!为什么还要杀自己。
他到死都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死。
【叮。恭喜魔王任务:击杀江文泽完成,获得体魄+1,力量+1,速度+1,精神+1。】
“老烨,他不会真的用绞肉机绞成碎肉吧!”
看到老烨直接杀人了,,钱钟毅还是有些小吃惊的,毕竟老烨什么品相他是知道的。
根本就不是能这么杀伐果断的人。
站在身后的几名大汉也是有些小吃惊,老大就这么简单的了解了一个人?
其他不仅是钱钟毅,就连黄埔烨自己都没感觉。
明明是自己第一次杀人,但是他却感觉这个动作很熟悉,没有任何的排斥感。
“把他绞成碎肉,然后将他的血肉混杂在狗粮里,明天一早直接向全市流浪狗投放狗粮。”
我到想要看看,他的老头子从狗屎中找到关于他儿子的dna会是什么样的一种表情。
听到他这一句话,其他人都是有些不寒而栗,这也太凶残了吧,直接将人做成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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