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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我,华夏科学家 > 第23章 我就喜欢他这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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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琳和孟绽雪两人,不是第一次来浦东。

    但胡锋却是第一次来。

    刚从小地方到浦东这样的国际都市,胡锋对一切都充满新鲜感。

    不过当新鲜感散去,却油然而生一种孤独感。

    这里再繁华,始终不是他的家乡。

    三人坐在一起吃饭,整个过程,胡锋颇为不自在。

    其实说起来,他和孟绽雪、宋琳,本应该是两条平行的线,不应该有交集的。

    但因为孟绽雪,却生生的将两条平行线,拉到了一起。

    孟绽雪温柔的笑道,靡颜腻理的脸颊,露出两个醉人的梨窝。

    声音温柔、举止优雅,落落大方:

    “小宋琳,按理来说,你和胡锋应该要更熟悉一点。

    以前你和我们在一起,可是经常谈他的。

    怎么今天反倒显得如此生疏?”

    宋琳翻了个白眼:

    “我那是反击你们!

    谁让你们一直在我面前贬低我们一中?

    我只是想告诉你们,我们一中也有学霸!”

    说到这里,宋琳看向胡锋,主动问道:

    “那胡锋同学,你以后是要走科研这条路吗?”

    胡锋道:“当然!我个人觉得,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就是科学家。

    星辰大海,生命的奥秘,是最吸引人的。”

    说到这里,胡锋那好为人师的毛病又犯了,他继续道: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关注到最近一条新闻。

    我国科学家找到了一种新的基因,从而破获出部分衰老密码。

    所以在未来,理论上是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或者是长生不死的。

    ……

    ……”

    胡锋喋喋不休,他认真的给面前的两个美女科普。

    这让宋琳不由得翻白眼,忍不住打断道:

    “喂喂喂——我发现你比你们班的班主任老黄还??隆!

    胡锋一时间有点尴尬,他尴尬的一笑,道:

    “哈哈哈——不好意思!一时间没刹住。”

    孟绽雪却在一旁,用胳膊捅了一下宋琳,嗔了宋琳一眼,然后道:

    “你别理她!我很喜欢听你说这些!”

    宋琳在一旁,又翻了个白眼。

    深夜的浦东,繁华若梦。

    不过,却也给人一种陌生感和冰冷的感觉。

    很多在浦东打拼多年的异乡人,最大的梦想,便是能够在浦东拥有一个自己的家。

    当然,这个梦想,那只能是梦想。

    浦东的房价,太贵了。

    看那万家灯火,每一盏都透着陌生。

    胡锋将孟绽雪和宋琳送走了。

    自己也回了学校。

    从那次高考之后,孟绽雪已经不止一次的表示,她喜欢胡锋。

    但对此,胡锋是不相信的。

    虽然胡锋也觉得自己长得帅,但他的颜值,要是能吸引孟绽雪这样漂亮的女生。

    那也就不至于单身这么多年了。

    至于说胡锋的成绩好,才让孟绽雪喜欢他,这一点,胡锋也不太相信。

    成绩好的人多了,这也能算魅力?

    当初三中的陈明,成绩不也很厉害吗?

    所以,孟绽雪的反常,让胡锋觉得古怪。

    这件事,胡锋也给自己那帮哥们说过。

    马金给的意见是:“你小子想那么多干什么?先睡了再说!”

    胡锋无语。

    马金又一针见血的道:“那你告诉我,你到底想不想睡她?”

    胡锋沉默。

    马金道:“就是了,与其每天躲在宿舍里辛苦左右手,倒不如直接拿下这送上门的。”

    胡锋沉默了一会儿后,道:“我……我怕她有病,是故意来坑我的。”

    这一次,轮到马金沉默了。

    还真是!

    新闻上报道的可不少,某某女生,为报复社会……

    和马金谈了无果,胡锋又和蔡豹子聊。

    但谈了几句,蔡豹子直接挂断电话。

    再打就不接了。

    蔡豹子给胡锋发了一条短信:

    “你以后要再敢来我这炫耀这事,我飞到浦东阉了你。”

    胡锋惊觉,蔡豹子学的是汽车检测与维修,是和尚专业,整个系,都没几个女的。

    所以胡锋的烦恼,在蔡豹子看来,那特么不是烦恼,而是炫耀,是显摆。

    ——

    ——

    ——

    孟绽雪没有回学校,而是和宋琳一起呆在酒店。

    明天宋琳就要回川省了,她当然要陪自己的好朋友。

    来到酒店之后。

    宋琳实在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

    “小雪,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难不成,你还真准备追那个呆子?”

    孟绽雪理所当然的点头。

    这宋琳就不太理解了,宋琳问道:

    “你能告诉我,你图什么吗?”

    孟绽雪想了想,道:

    “你不觉得他很帅吗?”

    “我呸!”宋琳猛地坐起来,将闺蜜的脸掰到自己面前,一脸郑重道,“看来,我明天不能走了。”

    “为什么?”

    “我要陪你去医院看看眼睛。”

    孟绽雪推开宋琳,翻了个身,道:

    “每个人喜欢的类型不一样,我就喜欢这一款。

    你别和我争就行!”

    ……

    ……

    ……

    接下来的日子。

    胡锋过得非常充实。

    每天,基本上都是三点一线。

    寝室、教室、食堂。

    对了,他还特别喜欢去图书馆。

    旦夕大学的图书馆,藏书量非常大。

    胡锋感觉自己简直来到了天堂。

    有系统在身,胡锋看书非常快。

    每一次看书,他都能迅速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

    或许在外人看来,他过得很是艰苦。

    但是胡锋却乐在其中。

    不过他的室友中,却有两人,因为胡锋的努力,导致其过得苦不堪言。

    胡锋的室友,一共有四人。

    除了社交牛逼证的雷勇,那个络腮胡子的侯天意,瘦高个的周星宇,还有一个叫任松松。

    这四人中,瘦高个的周星宇成绩最好。

    在高中时期,也是学校常年力压群雄的学霸。

    就算在旦夕大学,也都能排进前列。

    而络腮胡子的侯天意,却是一个复读多年,才考进旦夕的。

    他们两个看见胡锋如此努力,心中便有了急迫感。

    胡锋学习,那确实是因为学习在胡锋看来,是最有趣最有趣的事。

    而络腮胡子的侯天意,和瘦高个的周星宇,却单纯的是想和胡锋比。

    他们不愿意被胡锋压下去。

    然而——

    胡锋可以做到一天学习十四个小时,而且这十四个小时,还都是‘沉迷学习’状态。

    效率可以翻几十倍。

    在这种情况下,周星宇和侯天意,拿什么和胡锋比?

    两个小时,便能将一本书倒背如流。

    像侯天意和周星宇这样的,拿什么去和胡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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