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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萌妃小吃货:穿到后宫当代购 > 第31章 挑选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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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信之拉掌柜下楼之后,见掌柜满脸的不乐意,知道是他刚刚莽撞了,好悬就挡了人家的财路。

    这会儿直接将怀里庄梦瑶给的银元宝拿出来,拿到掌柜面前晃了晃。

    要不怎么说生意人好相处呢,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说。

    掌柜刚要拿走那元宝,就被张信之收了回去。

    随即换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道:“哎老板,您放心,只要叫你们这最好的大厨,给我们家贵人做好这碗‘雉羹’,这银元宝就是您的了。”

    掌柜的登时目光如炬、信誓旦旦地重重一点头:“没问题!”

    “小伙子,你就等好吧!”说罢便气势汹汹地大步走向后厨。

    张信之得逞地笑了笑,坐到窗边的位置上给自己倒了壶茶,慢慢等。

    宴席散桌后,周岩原本准备了马车送沈均彦回去。

    被沈均彦以走回家好吹吹风醒酒为由婉拒了。

    宣京当真是富贵繁华,夜晚尤胜。

    沈均彦独自行走于灯火通明的热闹市集之间,暖色的灯火降下了他周身的清冷离人之感,平添了一丝与周遭行人无异的烟火气。

    宣京城是他自小长大的地方,市集哪条街开什么饭馆茶铺,哪条街卖首饰铁器,全都了如指掌。

    闲适地顺着人流穿行,沈均彦无意之间就走到了一家邻水而开的文房摊。

    想起前几日他看到的庄梦瑶的字迹,除了本身有待勤加练习之外,似乎所用毛笔也并不适合她。

    软毫笔尖柔软圆润,不易控制。所以她的字才会轻重不一,有时还会划出几道杂线。

    若是用鼠须所制硬毫,应当会写得容易些。

    文房摊的老板见沈均彦挑的认真,便热情地上前道:“公子,挑毛笔啊?打算买个什么样的?”

    沈均彦回神:“有无……适合女子练字所用的毛笔?”

    “哦!有有有!”老板从摊子上挑了挑,拿起一支凤眼竹制细狼毫笔,笔头长度不足一寸,正适合初学者把控力度。

    “客官瞧瞧,还满意吗?”

    沈均彦将笔拿在手中,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轻握笔杆,再用指尖试了试狼毫的软硬度,末了一点头:“就这个吧,多少钱?”

    “好嘞,二十文。我帮您包上吧。”

    “不必了。”沈均彦付了钱便将毛笔揣入怀里,与老板互相拱手一礼后便转身离开了。

    回家路上沈均彦便觉得身后有人跟踪,特意走了首辅府的后门,果不其然刚一进院子,云影便从树后阴影处走了出来。

    “云统领何事?”

    云影也不多话,上前将庄梦瑶托他送的信拿出来递到沈均彦手里。

    “姑娘想给你看看她的练习成果,顺便她说下一幅字帖想要《诗经》。”

    沈均彦接过信又觉得有些好笑,抬眸道:“真把我当字帖先生开始使唤了?”

    云影扬起眉语气淡淡:“你可以不写。”

    沈均彦手指轻轻摩擦了两下信封,语调里仿佛还带着点不服输的意思,轻笑道:“当然要写。”

    说罢也没拘着礼数,挥动袖摆便朝屋里走去。

    走到半路向后挥了挥手:“两日后来取即可。”

    云影得了准信也不多留,轻功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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