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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滴娘诶!”常云乐看清后吓得坐倒在地,面色如土。左右打量了下,除了清晨鸟鸣和河水流动淙淙声,满目青翠,天上地下就她和河里那“尸体”两人。
拍了拍胸脯又揉了揉脸蛋,常云乐庆幸道,“幸好没人看到本衙役被吓成这个鬼样子。咳咳,我最近是和水犯冲还是怎样啊!”
抱怨归抱怨,她还是好奇发现的尸体。渔网还是挺坚固的,兜了那么大个人在里头竟然没破,只可惜想象当中的大鱼天差地别,连条小鱼也没见着。不过退一步说,就算有小鱼染上了血腥味怕也是无法入口的。
等心情慢慢平复下去,常云乐将水里的“尸体”连着渔网拖上了岸。
“空手夺白刃!自杀?他杀?”等看清拖上来这个人手握着一把匕首的白刃时,常云乐脑袋里叮当一声响,开启了衙役办案模式。
这人四十来岁,看衣着应当是从军之人。手掌就捏着匕首白刃应当不是自杀,而是阻挡他人刺杀,那匕首手柄镶了一颗红彤彤的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看来杀他之人身份不低,非富即贵。
再进一步检查发现,这还不叫一具尸体,应该叫垂死之人。他被人从背后偷袭想要一刀穿心,也不知道是杀人者手抖了一下,还是他运气够好,匕首被肩胛骨卡了一下,并未刺入胸腔,这才留得一条命在。
“这是认识的人作案吧。啧啧,窝里反还是交友不慎?今天遇上我算你运气好,救一个是救,救俩也是救,看在这匕首的份上兴许你身份地位也不低,这附近就剩下白鹿山驻军和伏牛山驻军两股势力,不管你是哪一方,我救了你总有顿饱饭吃吧。”
一路嘀咕,常云乐将人拖到了马车边上,饶是她天生神力也累得气喘吁吁。还没等把这个安顿好,就见盛凌风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马车里爬了下来,靠坐在马车旁的火堆边,手中还鼓捣着一把看上去很精美的弓弩。
“你干嘛呀!怕你死不了是吧,好不容易才刚刚养了点力气回来又要折腾没了。”常云乐粗鲁的将带回来那人丢到火堆边上杂草上,跑到盛凌风身边就是一阵埋怨。
盛凌风扬了扬手里已经上弦的弓弩,脸上漾起个虚弱而苍白的笑容,“阿乐不是饿了吗?我看能不能猎个什么野物给你。”
常云乐骂人的话一顿,继而又沉了脸,“净知道给我找麻烦,就你这样子猎什么猎?小心别被野物把你给猎了,要讨好我就赶紧好起来,把你们朱紫国的那些鲍鱼海参大龙虾多多送些给我吃还差不多。”
“咳咳,阿乐这意思是原谅我之前绑架你的事了?”盛凌风享受着常云乐从马车里拖出来件披风盖在自己身上的轻柔动作,以及……她看似凶巴巴实则满满的关心。
“你都是被人蒙蔽的我怪你干什么?要怪就怪你那狐狸精一样的妹妹,亏我还夸她生得美呢!等落到我手里,我……”常云乐说到一半,好像看到原本空无一物的天空什么闪了闪,抬头一看,顿时兴奋得直拍盛凌风肩膀,“快快快,那儿有只肥鸟给我射下来,我要烤了吃!”
盛凌风反应也是不慢,常云乐话音未落他就发现头顶的黑影,完全凭着直觉抬手射去,箭矢激射而去,残影过处,这只从空中飞过的倒霉蛋鸟儿被锐利的箭矢射了个对穿,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一声就落了下来。
“欧耶!大壮你真厉害!”常云的欢呼一声,飞奔向鸟儿落下的地方,不一会儿就拎着一只肥硕的灰色鸽子回来,神情难得有几分忐忑,“那个……你射中的好像是人家的信鸽。”
可不是,这只养得极好的灰色鸽子腿上绑着一根小铁筒,分明就是谁家的传讯信鸽。
“那个,无需担忧。一般重要的事情都不会只用一只信鸽,更何况现在情况复杂,也不知截的这信鸽归属何方?”盛凌风看常云乐折腾了小铁筒许久不得其门而入的模样暗暗好笑,但也知道这时候可不能嘲笑于她,否则就等待接受狂风暴雨的洗礼吧。
想了想,只得弱弱地伸出了手,“我能看看这是谁放出的信鸽吗?”
“好吧,反正我也不想看,你拿去看吧。”常云乐一副施恩的口气,假装自己只是不屑去看信鸽带的消息。
盛凌风左扭右扭很快就弄开了铁筒,抽出一张纸卷展开,只一眼就惊得坐直了身体,神情无比严肃,“竟然是这样!”
哪样?常云乐夺过了字条,“‘白鹿军围山,钱恕轻敌被抓,现投鼠忌器不敢妄动。是否直接烧山赶尽杀绝不留后患,还请主人示下!’这什么意思啊?”
盛凌风望着伏牛山方向面现犹豫,“看来我此前的估计还是有所偏差。白鹿军守备钱恕之上应当还有人在,且此人身份绝不简单。现下你家文大人肯定被困于伏牛山上,且以为抓了钱恕就能胁迫白鹿驻军退兵,殊不知这钱恕不过是个弃子,若是这信中‘主上’见信后下令烧山,你家文大人怕是凶多吉少了!”
“咱们这不是都已经把信鸽给拦下来了吗!酸书呆他不会有事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想到文翊会出事常云乐就觉得心口发疼,下意识不愿那样的事情发生,甚至连折磨她一天一夜的饥饿都忘到了一边,神情恍惚又焦虑。
盛凌风见总是活蹦乱跳的常云乐露出这慌乱模样,为的却是那满嘴听不到一句真话的文大人,顿时就不是滋味,“方才我便说了信鸽不会只放一只,更何况还是这般重要的大事!要是间隔不远,最多晚上便会有结论。看这意思,那什么主上多半不会为了钱恕一人而放弃解决文大人的大好时机。”
“那我得赶紧告诉酸书呆去!”常云乐激动地站起来就要走。
盛凌风伸了下手可惜根本没拉住人,正着急想起身。冷不防地上之前还趴着那人突然伸手握住了常云乐脚腕,差点把她给绊倒。
“啊啊啊啊——”常云乐尖叫着跺脚,天知道这种被冰凉大手捏脚腕的感觉有多可怕!
盛凌风闻声心狠狠跳了跳,目光如炬地盯着常云乐,专注看她受到惊吓后的一举一动。
“进不去……”地上那人虚弱的劝告就这么泯没在常云乐的尖叫声中,直到常云乐叫够了才算听见脚下有人在发声。
按照正常人思维肯定是先蹲下来看蓝衣人情况吧,可常云乐向来不走寻常路,直接甩开后跳到盛凌风跟前,“咳咳,刚才有没有把你吓到?反正我不是被吓到,我只是很惊讶……对,我是太惊讶了,这人竟然还活着。”
“……”盛凌风就看着常云乐自说自话,心里头那种奇怪的感觉挥之不去,以至于忘了搭话。
“狡兔死走狗烹。钱恕!你以为你有什么好下场,在别人眼里你也不过是个随时可抛弃的卒子。”地上那人艰难地翻过身子,后背的伤口蹭到地上引起一阵痉挛,不过看他神情又有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意狰狞。
“呃……”常云乐嫌弃地让开了点,“这位……嗯,你还是悠着点吧,都快死的人了。”
“游三,我原是钱恕手下十二校尉之一。”游三的伤其实比盛凌风都还轻,之所以昏迷不过是昨晚失血过多,血流停止后身体机能渐渐恢复正常,也便能够撑着精神将昨晚被钱恕从后面杀一刀的事情讲了出来。
才刚刚说了一半,常云乐就抓住了重点,“不对,你刚刚都说了你和钱恕是从一个村子出来,跟着他征战这么些年,按理说你们该情比金坚,可是他却忘恩负义要杀你!”
没有文翊在场,自然就不会有人纠正常云乐乱用成语。游三本来也是粗人,自然更不会理会那些,况且他现在正沉浸在悲伤仇恨中不可自拔,哪里还会在乎常云乐都说了什么,重重点了头,“正是因为我和钱恕三十多年交情,知道得太多,他才想要杀我灭口!只是我不明白,就算他投靠了蜀王要造反我也是义无反顾就跟着他一起,为什么他还是不能信任我?”
盛凌风惊讶之余心说:就你张口就掀人老底,不杀你杀谁?
常云乐则瞠目结舌,“你说什么?蜀王要造反!天啦!这……这可怎么办啊!不行,必须得快点见到酸书呆告诉他这个消息,他从京城来,肯定能联系到京城的人,必须尽快把消息告诉皇上!”光是想她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就造反了呢?做蜀王还不够吗?蜀地风调雨顺、民风淳朴、人民安居乐业。造反就要战乱,战乱就要死人、要逃荒,还有各种苛捐杂税,不就弄得民不聊生?民不聊生要食不果腹。最最最重要的是:没吃的……她的天就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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