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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大明无敌暴君:开局抄了满朝文武 > 第953章 大明律是不是该修一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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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元璐和周遇吉对视了一眼,又各自低下了头。

    今天这事儿算是完犊子了,这个该死的孙之獬干点什么事儿不好。

    非得要掺合到福寿膏上面来?

    福寿膏的坏处别人不清楚,身为内阁首辅的倪元璐。

    还有在日本亲自经手了福寿膏交易的周遇吉怎么可能不清楚。

    用不了多长的时间,铁打的汉子也会变成弱鸡,泯灭人性!

    过量之下还极易猝死,这东西的危害这么大。

    朱由检也早有旨意,谁碰谁死,而且是带着全家老小一块儿去死。

    更为可恨的是,孙之獬这个混账东西是文官。

    他哪怕是个武将呢,哪怕是个勋贵呢……

    朱由检原本对于文官就有看法,现在孙之獬这个王八蛋突然跳出来搞了这么一手。

    今天这事儿,绝对不是一两个人头就能圆过去的。

    沉吟了一番后,倪元璐才躬身道,“启奏陛下,既然已经出了这档子事。

    便该当有司严加追查,好生查清这福寿膏的来历。

    还有涉案人等,宜早加捉拿归案才是。”

    朱由检点了点头,扭头吩咐道,“传诏,今日所抓之贼子,由天津锦衣卫追查下去!

    必要时可以调动随行京营,将与此贼相关之人全部纠出来。

    一律锁拿九族人等。

    命登莱卫配合登莱锦衣卫百户所,清查所有福寿膏!

    无论事涉何人,一概拿下相关人等并其九族,押解入京。

    孙之獬及其九族押解到天津来见朕。

    另,登莱巡抚治下不严,着罚俸半年,革职留任,以观后效。

    若再有此等事体,定斩不赦。”

    王承恩躬身应了,自去拟旨。

    倪元璐却又躬身道,“启奏陛下,福寿膏之害纵然极大。

    然则并无先例,牵连九族是否过了些?”

    倪元璐实在是担心,这个案子都不需要太大。

    只要牵扯出十来个人。

    他们的九族之人加到一起,估计就妥妥的几千上万了,搞不好都能搞到两万以上。

    朱由检却轻眯着眼睛道,“朕记得当初在京城之时就说过,谁敢碰这东西,罪同谋逆!

    除本人凌迟外,亦要牵连九族!

    至于并无先例,那就由他孙之獬开此先河!”

    气哼哼的端起茶水抿了一口之后,朱由检又接着道,“既然倪爱卿说牵连太广,那么朕也不是不讲情面的人。

    这样儿吧,凡涉案之人,其本人处凌迟,诛三族。

    余者发配给铁道部作为劳工,为期十年。

    倪爱卿以为如何?”

    倪元璐躬身道,“陛下仁慈!”

    就这么着吧,能少杀点儿就少杀点儿,大明还缺人呢。

    现在一次性杀这么多,对于陛下的名声有影响不说,还浪费了那么多的劳动力。

    倒不如只诛三族,剩下的发配充当劳力。

    既为陛下博了美名,又解决了一点儿人手不足的问题,这才是真正的一举两得。

    只是说完这些人的处置事情之后,朱由检又将算盘打到了修改大明律的上面,“时易事移。

    太祖高皇帝所立大诰,还有大明律。

    是不是该修一修了?”

    倪元璐心中忍不住想要哀嚎上两嗓子,自己这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

    皇帝陛下跑出去足足一年多的时间,开疆扩土无数。

    可是这性子什么时候能改一改!

    纵观大明历代皇帝里面,就算是最能折腾的正德皇帝。

    比起眼前这位来也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现在就把目光盯向了大明律?

    这玩意是这么好修的?

    问题是,朱由检这回是真的打算修改大明律,因为这大明律。

    说白了,还是礼法那一套,而不是刑法。

    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

    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

    秦始皇以法治国,西汉初期大体上是“霸王道杂之”。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

    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

    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从“引经决狱”,实行秋冬行刑,到“十恶大罪”和“八议”的规定等。

    许多法律内容都是以儒学的等级伦理关系作为定罪或赦免的标准。

    并为历代统治者所尊奉。

    西周法律有“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的规定。

    汉代有“先请”之制,对犯罪的贵族官僚的审理,要先奏请皇帝。

    魏律根据周礼的“八辟”规定了“八议”。

    至隋、唐,封建特权法相因沿袭又不断发展,唐律规定的“议”、“请”、“减”、“赎”、“官当”等,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是集中的表现。

    唐之后,宋、明各代法典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肯定。

    总而言之,大明律也根本就没脱出这一套的框架去,整体上还是礼刑并用。

    之后形成诸法合体,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

    朱由检早就对这个什么议、请、减、赎、官当一类的玩意儿不满了。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这几条规定面前,真的就成了一个笑话。

    有官有钱有名声的,还真就可以玩弄律法。

    凭什么?

    自己才是皇帝,自己绕开了律法怎么玩是老天爷给的权利。

    其他人也想这么玩?谁给你们的胆子?

    但是,真的要全面修改大明律,明显也是不太现实的事情。

    而且修律这种事儿,也不是自己跟倪元璐在这里一拍脑袋就能决定下来的事情。

    少不得要等回京以后,召集内阁并八部还有大理寺等等一起研究这玩意,最后才能开始修律。

    真要是等到大明律修完并且实施下去,估计时间就得拖到崇祯四十年了。

    而这个速度,已经算是快的了。

    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把这次的福寿膏案解决了,再谈其他的事情。

    朱由检出行,除了必要的内厂番子和锦衣卫的随行保护之外。

    东西二厂也是派足了人手随驾的,因此想要挖出什么情报来。

    简直比朱由检在京城的时候还要方便。

    尤其是那个被抓起来的汉子,也根本算不上什么硬汉。

    连一套刑罚都没有熬过去,就痛快的招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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