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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麻醉剂,脑袋上的伤口在一抽一抽的疼,喉咙也像是被刀片剐蹭,火辣辣的。
孟简忍着作呕和眩晕偏过头,看向门口,病房里只有他一个人,灯光也开的很暗,安静的让人觉得有些他雇来的护工并不在这里,床头的柜子上放着一只水杯。
他艰难的想要撑起身体,去拿那杯水,结果下一秒就见病房的门被推了开来。
陆明许冷飕飕的走到他面前,拿起脖子上的听诊器,挂在了耳朵上,“乱动什么?他妈嫌自己命长是吗?”
孟简带着惊诧和慌张,看着陆明许铁青着脸用听诊器给自己检查了身体,才哑着嗓子道:“我想喝水。”
陆明许:“十二个小时后才能喝水,忍着吧。”
他扯出一丝冷笑,一边看孟简的病历,一边寒声讽刺:“你还想喝水?我以为你连命都不要了,还喝什么水啊。”
孟简:“阿许叔叔……”他怎么忘了,陆明许就是这家医院的脑科医生。
“叔叔……”
确定孟简身体平稳后,陆明许稍稍放了心,把笔塞回衣服口袋里,然后才回答:“我没有告诉他。”
孟简嘴唇苍白,呼出来的气在透明的氧气面罩上笼了一层白,他明显的松了口气,“谢谢。”
陆明许又是冷笑:“别自作多情了行吗,我可不是为了你。因为你这个傻逼,我哥已经好几年忧心忡忡,战战兢兢的。怎么,告诉他,你得了脑癌,哪天说死就死了,再把我哥吓出毛病来是吧?”
陆明许越说眼神越冷:“你和我又没血缘关系,死了就死了吧,陆清允那可是我亲哥,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哥养子的份上,上午在手术室,我就该一刀给你捅死,直接送去火化。”
知道陆明许是故意说这些气话,孟简也没放在心上,反而是松了口气。
只要叔叔不知道,那就好。
他已经给叔叔惹了很多麻烦了,不想再让他为自己担心。
“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生病的?”
孟简:“有阵子了,四个月前吧。”
“四个月!”
陆明许“唰啦”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捞起病历,卷成桶状,就要往孟简的脑袋上打。
孟简猛然闭上了眼睛。
陆明许看着他满脑袋的绷带和苍白的血色,生生的咽下了涌动的怒火,咬牙切齿道:“四个月!你他妈知道你脑袋里的东西有多大了吗?再他妈晚半个月,你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就算他给孟简做了手术,也不能保证切除了所有的癌细胞,有没有扩散,未来会不会专业,还会不会复发,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一个小小的“不走运”,他就会丢掉性命。
如果四个月前查出来的时候就把手术给做了,痊愈的概率不知道有多大!
这不是在拿他的命开玩笑吗?!
陆明许气的恨不得立刻揍他一顿,声音都在发抖:“为什么要拖到现在才做手术!你别告诉我你忙!你他妈有什么好忙的!”
陆明许正在气头上,孟简不打算在这个时候火上浇油,只是面无血色的咬着嘴唇,保持着沉默。
然而陆明许却自己反应了过来,他愕然的盯着孟简,有几分难以置信:“你不会是因为钱吧?”
孟简的眼神微微的晃动了两下。
陆明许这下是真的忍不住了,用力的在孟简的身上锤了好几下。
“你他妈个大傻逼!”陆明许怒目圆睁:“我哥要是知道他一年赚几个亿,儿子却没钱做场十万块的手术上,我哥都能去跳楼!”
“老实给我呆着吧,我真是脑袋坏了才会管你,看到你就来火!操!”
陆明许一脚踹翻了凳子,骂骂咧咧的转身摔门走了。
等房间彻底安静了下来,孟简才扯出一丝苦笑,而后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上午,孟简终于见到了自己雇来的护工,一个四十多岁的姓张的女人。
“孟先生,医生说二十四小时后就可以吃些东西了,我给你准备了些粥,您喝一点吧。”
张阿姨帮孟简的床位摇高,将一碗粥放在了他的面前。
粥是最简单的白米煮的,里面还放着一些皮蛋。
孟简瞬间没了食欲,“阿姨,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不吃皮蛋粥的吗?”
张阿姨有些惊讶:“啊?你什么时候说的啊,我不记得啊。”
面上又浮上几分无所谓,“皮蛋是好东西啊,吃了对身体有营养的,要不,你今天就将就将就吧,晚上我再给您换别的。”
孟简脸色沉沉,脑袋又晕又疼,实在没精力和她理论,皮蛋的味道令他有些作呕,他最终是把勺子扔在了一旁,一口未动的躺回了病床上。
张阿姨见状,只能上来把粥收走,嘴里嘟囔:“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挑……”
她最终也没帮孟简再准备新的吃的,孟简刚做完手术,身体虚的不行,没一会儿又睡了过去,再次醒来,病房又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张阿姨不见踪影,就连床头的水杯都不见了。
孟简口干舌燥,只好自己艰难的下床倒水。
直到晚上六点多,张阿姨才带着晚饭回来,看着不知道从哪里买回来的有些油腻的晚饭,孟简本来就晕乎乎的脑袋被油腥味刺激的更加想吐。
张阿姨看着孟简的脸色,反而先开了口:“孟先生,您又怎么了?这饭又不和你胃口啊?我都当了好几年的护工了,人家都吃这个饭菜的……”
话音还没说完,病房的门被推了开来,是陆明许。
他看了一眼孟简,对张阿姨说:“今晚我在这里陪他,你可以先回去了。”
张阿姨巴不得早点下班,听到这话忙不迭的就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了。
陆明许缓步走到床边,看了一眼小桌上的饭菜。
几个油渍渍的肥肉丸子,一团看不出来形状的土豆,还有孟简最讨厌的玉米。
陆明许笑:“吃晚饭呢,怎么不吃啊?”
孟简脸色俞加难看,一点血色都没有。
“怎么,我哥和孟云谏都不知道你住院,你不吃这饭,是想饿死啊?”
孟简:“帮我拿走,我真的想吐。”
孟简的胃也有他哥从小就养出来的,嘴挑的很,知道他是真的反胃,陆明许也就不再逗他了,把餐盒收拾掉扔到一边,这才把另外一只饭盒放在了他面前。
孟简低头看了一眼,饭盒里,有他最喜欢的清煮西兰花,西红柿炒鸡蛋,一小块的清蒸鱼和鸡胸肉,还有一碗香气四溢的海带汤。
孟简的鼻子骤然一酸,吃了那么多年的饭,他怎么认不出来,这些都是陆清允做的。
陆明许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勺子,递给了孟简,淡淡道:“我骗我哥,说有个朋友住院,没有人照顾,请他帮忙做几天病号餐。快点吃吧。”
小小的一只勺子,不知道为什么,捏在手里,却仿若千斤般沉重。
孟简低头,咬了一口排骨,慢吞吞的细细咀嚼,熟悉的味道令他眼窝发烫,又不想让陆明许看出来异常,只能将脑袋埋的更低。
陆明许看着他,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孟简这小子,有时候和孟云谏真的挺像,要强,死倔。
“你不告诉我哥,还有孟云谏,我倒是能理解,为什么不告诉阳阳?”
孟简顿了几秒:“我应该告诉他吗?”
陆明许鄙夷:“俞家阳那个小傻逼,比我还在意我哥,他要是知道你脑子里长了个东西,估计得哭死。你再趁热打铁,把人好好哄一哄,说不定你病好了,就能直接办婚礼了。”
孟简眼里有几分自嘲:“我不想让他可怜我,而且……”
眼前闪过了那晚俞家阳和慕少恩进入酒店都画面,孟简的心脏骤然像是被人猛凿了根钉子进去,钝痛无比。
他的声音沙哑万分:“他好像和慕少恩在一起了。”
“是吗?”陆明许皱眉:“我没听他说啊。”
孟简认真胸口的酸楚和闷痛,故作坚强的扯出一丝笑,又咬了口排骨,掩饰自己的难受和在意:“我亲眼看到的,他和慕少恩……去了酒店。
陆明许:“难怪我那天看他走路一瘸一拐的,我问他怎么了,他支支吾吾了半天,脸都红了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原来是出去和男人开房去了。”
孟简的眼尾已是猩红一片。
他再也吞不下任何东西,只觉得难受的一颗心脏似乎要爆炸了。
陆明许看着他这幅样子,叹了口气安慰他:“行了,你也别难过了,我看他最近都在家里,也没和那个慕少恩出去玩,多半是分手了。”
孟简苦笑。
是吗?真的会分手吗?阳阳哥不是随便的人,当初和徐萱萱谈了那么多年都没上床,却和慕少恩走到了那一步,他是认真对这段感情的。
既然是认真,又怎么可能会分手?
陆明许看着孟简几乎透明的脸,忽然问:“要是阳阳和那个慕少恩真的发生了那种关系,你还愿意和阳阳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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