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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年夜饭后,林桉拉着方耀下楼踩雪。
她喜欢听靴子橡胶底与厚厚的雪地摩擦时发出的声音——
“吱呀——吱呀——”
相当治愈。
跟方耀一起散步时,她喜欢牵着他的食指走在他前面。
路过一盏橘黄色的灯下时,她会松开他的手,一脚踩在他影子上。
方耀对此十分配合,每次都配合她的步调,让她精准落在上面。
也有些时候,她会站在路灯下,踮起脚尖让自己的影子亲吻他的影子。
方耀每次都低头配合她,然后看着桉桉拿出手机拍一张照,把照片换成新的微信头像。
她的这个小习惯一直被方耀记在心里。
所以当这次两人一起在雪地里散步而桉桉经过路灯并没有停留时——
他脚步放缓,乃至顿住。
林桉扯着他的食指专心踩着雪往前走时,身后的人突然停下。
她疑惑往回看,“怎么啦?”
穿着黑色毛呢大衣的男人正低头看着雪地上两人的影子。
林桉会意,抿嘴浅笑。
她想起上次他说想照顾一下室友家的生意,所以在背上纹了匹狼。
那个图案居然还是他自己设计的。
她当时哭笑不得,结婚后两人竟都成了恋爱脑……
雪地里两个影子慢慢靠近,不等她踮脚,方耀直接搂住她的腰,俯身吻住她的唇角。
气息交织时,林桉发现他似乎很享受在路灯下接吻。
事实确实如此。
林桉高中毕业的那年夏天,少年的方耀卑微而克制,哪怕她已经主动亲他的脸,哪怕路灯下的气氛刚刚好——
他还是强忍着没有亲她。
这也成了他的执念。
在路灯下接吻——
是他最初的幻想。
新年伊始,沈静香家里没什么需要相互拜年的亲戚,基本上都是林桉带着方耀去走亲戚。
初一时,方耀提着水果牛奶跟她一起去姑姑林霜花家拜年。
来姑姑家拜年的孩子多,林桉结婚时就是这群毛孩子帮她在房门外拦着方耀。
方耀不苟言笑,那群孩子一开始有些怵他。
陈韦达则大大方方把手搭在他肩膀上,“姐夫!有我的红包吗?”
林桉把他的手扒拉开,“大学都快毕业的人还想着要红包呢!”
“怎么不能要了?姐!你这就开始护老公了!”
林霜花一把推开自家儿子,把装了开水的红色纸杯塞到方耀手里:“小方别客气哈,把这儿当自己家,随意坐!”
他微微颔首:“谢谢姑姑。”
林霜花去厨房忙活后,方耀从口袋里拿出红包,依次发给沙发上坐着的一群毛孩——包括陈韦达。
陈韦达毫不客气地接过红包,“真有我的份儿啊!谢谢姐夫!”
那群毛孩早就听陈韦达说方耀打游戏牛b,收了他的红包,胆子大了些,有人拿着手机过来邀请他加入他们。
方耀就这样被陈韦达拉着坐在那群孩子中间跟他们一起打游戏。
一片欢声笑语中,林桉看见他嘴角微微上扬,她立刻拿出手机拍下这美好的一幕,思绪飘到前一阵方耀为了她学摄影的事儿上——
林桉喜欢把拍好的照片洗出来。
H市家里的墙上有一块地方被她挂满了两人的照片。
方耀原本不太会拍照,但每次出门,林桉都想拍照纪念。
他为了拍出网上说的“氛围感”,特意花了一周的时间学习摄影,把市面上口碑好一点的相机都研究了一遍,最终选出了他认为能把林桉拍得最好看的一款。
他甚至整理出来了一篇关于各款相机拍人像是否好看的文档。
某天林桉用他电脑时看见了这篇文章,心里愈发喜欢这个男人了。
他真是一个细节控!
方耀端着果盘进房间时,被自家老婆抱着猛亲了一顿,事后她捧着他的脸夸赞道:“老公真厉害!”
闻声,他把果盘放到床头上,单手推开电脑,护着她脑袋把她推倒在棉被上,低声询问:“哪里厉害?”
林桉娇嗔地推了推他的胸膛:“别想歪!我是说你这篇关于相机的文章都可以拿来当论文啦!”
他握住她柔软的手,轻笑道:“谁想歪了?”
“哦,”她趁他放松警惕,用力翻身把他压在床上,骑坐在男人身上,“那是我自己想歪了……”
方耀躺着看她,伸手搂住她的细腰,哑声调侃:“原来桉桉喜欢这种姿势……”
……
林霜花来喊他们吃饭时,方耀已经带着这群孩子连胜了好几局。
林桉结婚后就不再坐在小孩那桌了,她坐在方耀身边,跟他一起给家里的长辈敬酒。
而陈韦达依旧跟一群小孩抢菜。
下午方耀被长辈们拉去打麻将,林桉搬了个塑料凳帮他收钱。
她生怕方耀太厉害会让长辈们玩得不尽兴,但他“收放自如”,该输钱时绝不对自己心慈手软。
他还跟姑父请教摸牌技巧,姑父稍一点拨他就会意。
麻将局散场后,长辈们连连夸赞方耀,说他“后生可畏”、“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
回家路上,林桉偏头问正在开车的方耀:“怎么样?姑姑他们都还不错吧?”
方耀点头赞成:“他们很好。”
他们真的把他当成了一家人,这是他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感受过的亲情。
在一起这么久,他心里缺了的地方一直在被桉桉填补。
亲情、爱情、友情,这些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都一一得到。
高一的某天,他旁边的窗户上夹着一个草稿本,他知道前一天下了暴雨,知道是她放在这里挡雨的。
草稿本已经湿透,上面的字迹都被雨水晕染开来,他下来时,本子里掉出一片缺了一小口的干枯的叶子。
像极了他当时的状态。
这本被林桉当作废纸夹在窗边的本子,最终被他变态似地当成珍贵之物小心收藏起来。
直到搬家时,林桉发现他有一个很宝贵的密码箱,她好奇问他里面装了什么。
他对她毫无保留,乖乖坦白说出实情。
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对桉桉要再好一点才行,但桉桉似乎不太喜欢他总是给她买很贵的东西。
所以他把对桉桉的感激与爱意化作床上的动力,一次又一次以不同的方式回馈给她。
晚上每一次一起干活时,林桉的手指都会死死抓着他背后的狼,在上它身上留下一道道爪印。
从姑姑家回来后,两人洗漱完后就摊在床上休息了。
她照旧在他背后的狼上留下印记。
林桉知道他纹身绝对不是因为要照顾室友家的生意——因为这道纹身的位置盖住了他背上那道疤。
事后她喘息问他:“纹这个的时候痛吗?”
“不痛。”
方耀没告诉她的是,纹身这件事他想了很久了,刚刚跟她在一起时就想过。
一是想把她印在身上。
二是——身后那道疤很丑陋,他知道沈静香跟桉桉说了他这道疤的来源。
这是他看片被王孟德发现后留下来的疤。
桉桉一看到它就会想起王孟德。
他不愿她回忆那些。
干脆就找个东西遮住。
好在桉桉很喜欢他背后的图案,每次干活时都要摸一摸它。
林桉看着方耀那双漆黑而深邃的眸子,手指沿着狼的轮廓游走,轻声道:“我也想纹一个。”
话一落音,他眸色微深,“……纹哪里?”
她指了指自己腹部那道疤,“哝,这里。”
他皱眉道:“很痛的。”
“你刚刚不是说不痛嘛?”
他顶撞了一下,惹得她叫出声。
男人嗓音哑哑的:“你能跟我比吗?”
“……”她委屈巴巴,“这种事跟那种事能比吗?”
“能。”
纹身比打耳洞疼多了,对皮肤也不好,以后想洗掉也难。
万一她疼的叫起来……
一想到纹身师的手在她腰上游走,他已经开始攥紧拳头了。
要是她实在想,或许他要找个时间学一下纹身。
林桉手指在他背上画圈,开玩笑道:“那能不能请万能的老公去学一下,然后帮我纹?”
“……”会学,但她会疼。
“我保证乖乖躺着,绝不喊疼!”
“……”她好娇啊。
“就一小块,又不像你面积那么大!”
“……”她又在撒娇!
“好不好嘛~”
“……好。”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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