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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乱说话。”
见旁边的徐思福开口叫骂。
虽然不是很大声,但法庭的人,多多少少都能听到一点点。
“忍不住。”
“保证不会有下一次。”
听到张三的话。
徐思福才反应过来,自己又忍不住怒火了。
张三听到,没有回他的话。
而是看向法官“我有证明她知道孩子父亲是谁的证据。”
张三话落,示意徐思福把证据递给自己。
当然,这一个证据,也是徐思福发怒,打算丢光陈淑妃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发现的书信。
书信的内容,具体是说【亲爱的,多给我们的小孩买好一点,让小孩长得白白胖胖的。
不过这一个月的工资有点少,下一个月补发给你。
对了,你那一个怨鬼老公没有发现吧?
要是发现的话,你就带上我们的孩子,过来和我一起生活吧。】
“请被告方辩护。”
法官没有说证据有用。
也没有说证据没用,而是把问题丢给被告方。
因为书信很难确定证据是否有用。
或者说,是否是张三造假,自己也不敢确定。
但是否是真的,被告方的当事人,肯定知道。
“法官,证据是假的。”
“我的委托人不承认证据是真的,她压根就没有见过这张书信。”
最后的结果,果然和法官猜测一样。
开口就是假的。
因为上面的文字内容,是可以造假的。
“原告方,请辩解。”
法官见对方说证据是假的。
马上扭头看向张三。
因为张三自己听过对方,他不可能会做如此傻的事。
整一张造假的书信。
“既然对方不承认。”
“那我是否可以申请检查指纹?”
“上面还有红色的指纹。”
“我估计,看书信之人,当时应该在吃西瓜或者火龙果。”
“在吃着的时候收到书信,所以留下了指纹在上面。”
“如果一旦检测出来,上面的指纹是被告的,那被告就属于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要是没有指纹,张三当然不会拿出这一份书信。
除了这一个书信,还有很多。
但时间太久远了,上面的指纹,已经消失不见。
因此,张三说完之后。
马上开口就要申请指纹验证。
毕竟书信上面的指纹,太清晰了。
“笨蛋东西。”
“你给我老实交代,上面的内容是否是真的?”
“你不要祸害我。”
听到张三说要验指纹。
金一刀脸色马上难看起来,朝着身后的陈淑妃就叫骂。
毕竟指纹这东西,一验一个准。
“那书信内容是真的。”
“只是让我没想到,他竟然发现了。”
陈淑妃听到,脸色难看回话。
“傻逼东西。”
“在法庭你还敢虚假陈述。”
“你想害死我吗?”
金一刀说完,马上扭头看向法官。
“法官,我的委托人想起来了。”
“那书信就是她的。”
“只不过,她刚刚一时想不起来。”
说是这样说。
但法官是否承认,还是另外一回事。
因为法官真要追究虚假陈述的话,是可以追究的。
“既然书信是他的。”
“那就说明,她早就知道了那几个小孩,不是徐思福的。”
“既然知道了。”
“说明了一个,对方在以非法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我的委托人,还请法官追究对方诈骗罪。”
“至于这一些,是对方诈骗我的委托人金钱的流水账证据。”
“总金额达到了36万。”
“还希望法官判决对方返还我的委托人被诈骗金额,并且追究对方的诈骗罪。”
上面全部都是从银行转账给对方的记录,除了这一个,还有手机上的转账。
现在都是网络时代。
不管什么,都是可以从网络上查到的。
张三见对方承认了,马上把自己准备好的另外一个证据,再次上交。
“证据属实。”
“被告方还有什么要辩护的没有?”
法官看到证据后,扭头看向被告方。
“有,我的委托人,她不知道这一个是构成犯罪的。”
“现在她听到法官的话后。”
“已经知道属于犯罪的行为,为此很难受,还希望法官从宽处理。”
在法庭上认错,是可以从宽处理的。
见对方证据确凿了。
金一刀就算是再厉害,也厉害不到把证据给毁了。
因此,此刻只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从宽处理。
“金一刀,你神经病吗?”
“怎么辩护了一会,变成我犯罪了,你要让我认罪?”
陈淑妃不懂法。
因为她十四岁就不读书,去酒吧赚钱。
十六岁就掌握了所有开车的技术。
除了开车的技术,她什么都不懂。
见金一刀给自己辩护了一个自己认罪,陈淑妃马上愤怒起来。
“闭嘴。”
“你要是想从重处理的话。”
“可以继续废话。”
金一刀听到陈淑妃的话。
狠狠瞪一眼她,让她闭嘴。
“请问被告,你是否承认自己诈骗罪?”
“我看到被告,一点都不承认。”
张三可不会给对方从宽处理。
毕竟这女的,出轨不算,还天天带出轨的男人去老公的家里放烟花,庆祝他帮别的男人养了10多年的儿子。
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但这样的人,张三还是第一次见。
“承认个毛。”
“那都是他自己甘心给我的。”
“我没有诈骗她。”
开啥玩笑。
自己靠本事让徐思福给钱。
可现在,竟然说自己诈骗徐思福。
打死自己也不承认。
“法官,对方不承认自己犯罪。”
“还请法官从重处理。”
张三要的就是对方这一个效果。
“笨蛋。”
“你快认罪。”
“现在对方证据确凿,你却是拒不认罪。”
“你知不知道这样,是没法减刑的。”
金一刀听到张三的话。
愤怒看向陈淑妃,让她认罪。
只要她肯认罪,不仅可以在法庭减刑,在服刑期间也可以减刑。
“对方是因为有证据,我才构成诈骗罪吗?”
“那要是没有证据呢?”
陈淑妃听到金一刀的话,冷笑一声。
随后,突然朝法庭上面的法官冲上去,一把抢过法官桌子上的书信,往自己的嘴里塞进去。
不到十秒的时间,书信的证据被吃了。
没了书信,那对方就没法继续证明自己犯了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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