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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每天都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势必要将充满生机的绿色,覆盖整片草原。
偶尔,有一只小鸟,从天空上俯冲而下,在杂草上方不停地盘旋。
似乎是想要看清,那杂草之中,是否有它的午餐。
“轰隆隆……”
突然,一阵沉闷的“隆隆”声,从远处传来,将觅食的小鸟,惊的赶紧挥动翅膀,逃回了高空。
只见,远处不知何时,突然出现了一道黑色洪流,正以极快的速度,向着此处席卷而来。
那正吸收着阳光,努力生长的小草,被这股钢铁洪流,毫无情面的,在顷刻间,给硬生生踩踏成齑粉。
这支钢铁洪流,正是刘瑾所带领的一千北军骑兵,这已经是他踏入草原的第三天了。
而辽西鲜卑的主力,在刘瑾抵达宁县的当天,便狼狈的撤军。
一万多名骑兵,一个没落的,统统撤出了宁县。
因为,他们已经收到了两郡鲜卑骑兵,已经被灭掉的消息。
而刘瑾,则是在当天下午时分,便从宁县南城门,一路向西,向着高柳城方向,一路疾行。
此时,他们早已经通过了高柳,并且途经雁门,抵达了并州以北的草原上。
刘瑾没有选择进入并州境内,因为他知道,早在几天之前,西部鲜卑,就已经开始入侵并州。
并且分成了无数支队伍,开始在并州肆虐。
至于他们为何将大军分开行动?因为人数少,目标也小,劫掠的速度也快,覆盖的面积自然也就更大!
而遇到汉军大股骑兵,他们便仗着人数少,可以从容逃脱。
所以,如今的并州境内,靠近草原的云中朔方几郡,到处都是肆虐的鲜卑骑兵。
而汉军骑兵,据说也分出了两路兵马,进行拦截。
虽然拦截了几路鲜卑,也击杀了不少鲜卑骑兵,可是,随着云中彻底失陷,汉军骑兵便没有继续追击。
据说,他们已经撤回了太原郡,保护太原郡中的那些士族名流。
在某些人眼中,平民百姓,不过是生产粮食的工具。
这些百姓,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十分廉价,就算死上几千几万,都是无伤大雅的。
而且,五原、云中、雁门、朔方几郡,人烟也相对稀少,又时常被鲜卑劫掠。
而几郡之南,是太原,上党两郡!这两郡,相对富足不少。
虽然并州的士族不多,但大部分士族,都聚集在两郡之内,人口,也占了整个并州的大部分。
所以,就算边境几郡,被鲜卑祸害的不成样子,可这两个郡,绝不能有失!
而刘瑾,却有他自己的想法,相比进入乱成一锅粥的并州。
他还不如直接守在并州通往西部鲜卑的必经之路上。
因为,就算他此时进入并州,又能歼灭几支鲜卑骑兵?
估计还不等他剿灭几支鲜卑队伍,他们都已经劫掠完毕,携带着大批汉人俘虏和财物,返回部落了。
此刻,刘瑾带领的骑兵,距离通往西部鲜卑的必经之路,还有五百多里,今日,是如何都抵达不了。
见自己坐下战马,马嘴已经有白沫吐出,刘瑾心中一叹。
随即挥手叫停了身后的骑兵,命其原地休息一番。
只见骑兵们翻身下马之后,将马背上绑着的两个布袋取下,从中取出一些粮食。
再从四周割下来一些草料,将粮食和草料混合,一起喂食马匹。
这并不是饲养马匹的时机,为何要取出粮食喂食战马?
这就是为何骑兵征战,需要耗费如此之多粮草的原因了。
因为草料的营养少,马匹需要很久才能吃饱,而两军交战,自然没有那么多时间给战马吃草。
如果在草料之中,添加粮食,那战马很快就能吃饱,并且很快就能再次奔跑。
所以,为何说养骑兵,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养骑兵,需要耗费太多的资源。
不论是战时,还是非战时,汉军饲养马匹,都需要喂养战马粮食。
刘瑾所带来的补给,也就是马背上背着的两个布袋,正是喂养战马的粮食。
这两个布袋中的粮食,配合着草料喂养,差不多够战马吃上五天的。
而骑兵们的饭食,是粟米饼,以及前两天所熏烤的马肉。
刘瑾吃了一些肉干以及粟米饼后,解下腰间的水袋,猛地灌了一大口。
随即一脸舒爽的躺在了软绵绵的杂草上,闭目养神。
两刻钟后,战马喂养完毕,士兵们也吃完了饭食,正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躺在草地上,恢复着体力。
“报!”
就在这时,一道大喝声,从西北方向传来,这让正闭目养神的刘瑾,猛地睁开了眼睛。
眉头微微一皱,刘瑾缓缓坐起身,将目光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一名身着黑甲的北军骑兵,正疯狂的拍打着马匹,一脸急切的向着自己这方奔来。
刘瑾见状,心中一动,随即眉头皱的更深了,而他的人,也缓缓的站起身。
片刻后,士兵来到了刘瑾的身前,麻利的翻身下马,随即单膝跪地,语气急切的对着刘瑾汇报道。
“禀将军,属下在西北方十五里处,发现正在交战的两方人马!其中一方是鲜卑骑兵无疑,而另一方,看似像我汉人乡勇!”
“哦?!两方人数对比如何?!”
士兵闻言,脸色一正,对着刘瑾如实答道。
“将军,鲜卑骑兵人数约千人左右!而我汉人乡勇,只有三百不到,属下返回之时,汉人乡勇,已经落入了下风!”
刘瑾闻言,没有丝毫犹豫,立即翻身上马,随后对着四周大喝道。
“全体上马!前方十五里处,发现鲜卑骑兵一千,跟着本将,去将这些杂碎灭掉!!”
“吼!!”
一声整齐的怒吼声,响彻天际,随即,所有的黑甲骑兵,以最快的速度起身上马。
“轰隆隆……”
随后,这支钢铁洪流,再一次向着西北方快速奔涌!
……
十五里路,对于全速奔袭的骑兵来说,用不上三刻钟,就能赶到。
此刻,刘瑾已经能隐隐看到,正在交战的双方。
随着时间推移,刘瑾同他们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而交战的双方,也被刘瑾彻底看在眼里。
只见,一伙人数约为六百左右,皆身着兽皮的鲜卑骑兵,正压人数不到两百名的汉人打。
而在战场的后方,还有数以千计的,被绑着手脚,披头散发的汉人女子。
只见这些女子,皆衣衫褴褛,披头散发,跪在草地上。
此时,她们的脸上满是惊恐之色,可望向正在厮杀的汉人乡勇的目光中,却满怀希望。
而那伙汉人乡勇,皆身着粗布麻衣,虽然身处劣势,但是他们却一个个悍不畏死。
他们瞪圆了眼睛,嘴中不时地发出一声怒吼,手中拿着长刀,皆以一敌二,同鲜卑人忘我的厮杀着。
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手持长戟,面容刚毅,身体高大魁梧的青年。
只见他手中的长戟,只是随意的一击,都会带着阵阵破风声。
而凶狠的鲜卑骑兵,在他的手中,就像一个个孩童一般,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他手上坚持哪怕一个回合。
而他们强壮的身体,在他的长戟之下,就像纸糊的一般,被无情的撕碎!
此时,那名青年的马下,鲜卑骑兵的尸体,已经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并且,那些尸体,都血肉模糊,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
而每过几个呼吸间,那尸体堆砌的小山,都会增添一具新的尸体。
而他对面的上百名的鲜卑骑兵,看着这名青年的眼神,都充满了惊恐!
那副模样,就像在看着地狱之中的恶鬼一般!
如此恐怖的景象,让这些凶狠残暴的鲜卑骑兵,皆畏缩不前。
以一人之威,竟然震慑住了百名鲜卑骑兵,可想而知,这名青年的实力,是多么的恐怖!
就连对自己的本事,无比自信的颜良和文丑二人。
在看向那名沐浴在鲜血之中的身影时,眼神都变得前所未有的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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