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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这一日,一行人正走之间,忽听上传来几声凄厉的啸声。众人抬头一看,竟然发现在几百丈的高空中有三只大鸟相斗,其中一只全身羽毛黑色,如墨般油亮。神骏非常。另外两只则是火红色的羽毛,头上却是光秃秃的,长着一个肉瘤。
慕容枫讶道:“竟是两只火鹫在斗一只墨羽神鹰,看样子墨羽神鹰恐怕不是对手。”杜舞连忙问起火鹫和墨羽神鹰的事情。慕容枫答道:“这墨羽神鹰极为少见,我们也曾捉到过几只雏鹰,从驯化,可以为人类送信,它日飞三千里,绝不会迷路,只要见过一次的人,便不会忘记,另外它飞行高度极高,可达万丈,弓箭手无法射到,所以在北漠是作为信使的不二之选。只是因为极其稀少,又极难驯化,所以拥有一只墨羽神鹰,就成了草原上权利和身份的象征。想当年我和金大哥就曾经养过两只,也曾用来送信,现在都留在金大哥营郑至于这火鹫,也是极为稀少,寻常能见到一只已经是奇事,如今竟然见到两只在一起,更是奇上加奇。这火鹫极其凶猛,且与墨羽神鹰乃为敌,只要见到必定斗个不死不休。它除了尖嘴和利爪厉害无比之外,头上肉瘤更是可以喷出烈焰,非常难以对付。一般情况下,一只火鹫和一只墨羽神鹰谁也奈何不了谁,只因墨羽神鹰羽毛坚硬如铁,飞行又高又快,火鹫奈何它不得,只是两只火鹫联合攻击,它便不是对手了,我看现在它已经落在下风,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杜舞心急道:“那我们帮帮墨羽神鹰吧,那火鹫长得好丑,看着就讨厌,只是它们飞得这么高,弓箭也够不上距离,这可如何是好啊。”
如意在一旁听见,插话道:“妹妹,你怎么又把你的元婴给忘记啦,你的元婴可以飞遁地,你用元婴将两只火鹫吓走也就是了,这火鹫也不寻常,不要伤它们性命。”
杜舞一听大喜,总是想不起来自己的元婴还有这么大用处。忙将元婴放出,扶摇直上,直奔三只巨鸟相斗的地方飞来。元婴速度极快,眨眼飞到切近,果然看到墨羽神鹰已经渐渐不敌,两只火鹫轮番喷出烈焰,将墨羽神鹰的羽毛烧焦了不少,再斗下去必然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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