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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开局融合龙脑,我成神医了 > 第六十四章 这孩子,就是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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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终于长大了儿子,也能为你妈妈和妹妹撑起一片天了!”

    沈新知心中感慨万分。

    虽然他大多数时间都在昏睡,但是沈清晨的变化他是看得见的。

    儿子突然优秀的像是变了个人,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他的儿子。

    即便自己现在死掉,妻子和女儿依旧有人能够依靠。

    对于沈新知来说,这就够了。

    他拿起杯中的红酒,和儿子干了一杯。

    “以后这娘俩就托付给你了,保护好他们!”沈新知眼圈泛红。

    沈清晨看着父亲的双眼,认真地承诺道,“只要我还活着,就绝不会让家人被欺负!”

    沈新知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吃完晚饭,大家都早早地休息了。

    为明天浩大的搬家工程做准备。

    只是妹妹房间里偶尔还会传出兴奋的怪叫声。

    果然,到了第二天起床,所有人都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只有妹妹顶着浓重的黑眼圈和一头乱糟糟的鸡窝头发。

    “你这孩子整天疯疯癫癫的,快去洗漱一下。”钟凡柔瞪了沈清溪一眼。

    妹妹偷偷吐了吐舌头,在挨踢之前跑进了卫生间。

    好在年轻人精力旺盛。

    再出来时已经是满血复活了。

    淡淡的眼妆掩盖了脸上的黑眼圈,一副青春无敌的样子。

    大家现在居住的房间里也没什么贵重的物品。

    一些日常的衣服只用了几个行李箱就全部装下了。

    沈清晨作为主力,左挑右抗,一个人差不多就全部拿走了。

    楼下还停着他昨天借来的一辆小卡车。

    基本只需要一趟就可以全部清空。

    在向楼下搬行李时。

    楼下遛弯的隔壁王大爷看见了沈清晨一家全副武装的样子。

    好奇地问道。

    “小沈医生,你们这是要去干什么,怎么拿了这么多的东西?”

    “王大爷,我们要搬家了,以后就要搬到别的地方住了。”

    “哦,搬到别的地方好,搬到别的地方好……你说啥?你们要搬家了?”

    王大爷反应了一会,直接嗷唠一嗓子喊了出来。

    他这一嗓子把楼下邻居的注意力全都吸引了过来。

    遛狗的、晒鸟的、在楼下搬个小板凳看别人下棋的,全都围了上来。

    “怎么住得好好的,说搬走就要搬走呢?”

    王大爷耳朵不大好使,大声地问道。

    “我父母年龄也大了,一直想给二老换个好一点的居住环境,这几天刚选好地方。”

    邻居们闻言,也是理解。

    子女尽孝,自是天经地义。

    “小沈大夫,你们家准备搬到哪里去了呀?”

    “也不远,就是附近凤云山那片,欢迎各位叔叔阿姨没事来我们家玩。”

    人群中顿时传来一片惊呼声。

    “凤云山,那地方是别墅区吧,小沈大夫这是直接买了栋别墅啊。”

    “我就说这小沈医生一表人才的,早晚能成功,你看看我这嘴多灵。”

    “要是我家孩子能有小沈一半优秀就好了,别说给我们买别墅了,他自己买房子还得跟我们要钱呢。”

    在街坊邻居们的夸奖声中。

    母亲和妹妹微微挺起来胸膛,表情中是压抑不住的得意。

    沈清晨却是稍微有点不好意思。

    硬接银牌杀手全力一掌,沈清晨脸不红气不喘。

    大爷大妈的几句夸奖却说红了他的耳朵。

    “小沈医生,你们以后搬走了,那诊所还会继续开吗?”

    王大爷又问道,周围的环境突然安静了下来。

    自从沈清晨自己开了诊所。

    附近的邻居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去他那里看病。

    再加上沈清晨医术高超,基本上都是药到病除。

    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这种便利的生活方式。

    现在沈家发达了,还会继续做这种挣不到多少钱的生意吗?

    谁的心中都没底。

    “各位叔叔阿姨请放心。”沈清晨提高音量,对着围观众人拱了拱手。

    “在下既然是一位医生,就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我向大家承诺,无论未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关停诊所。”

    “而且我还有相关计划,把诊所升级成医馆,引进更多先进的设备,给大家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还没等沈清晨说完,四周一片掌声响起。

    邻居们都发自内心地喝起彩来。

    “我就知道小沈这孩子心善,就算发达了也不会忘记我们这些老邻居的。”

    “小沈的诊所收费便宜医术高超,真就算是在做慈善了,还是人家父母有本事,能培养出这么个人品好能力强的孩子来。”

    得到沈清晨的承诺,邻居们都放下心来。

    非要热情地帮他们干活,拦都拦不住。

    不一会儿,东西就全装上车了。

    沈清晨向街坊们作了一圈揖,在众人的道别声中离开。

    开着小卡车,慢慢悠悠地来到凤阳山山脚下。

    早就有一辆显眼的法拉利停在那里了。

    郑彩秀下车,对着沈清晨娇嗔道:“怎么来得这么慢,我都已经到了好久了。”

    “没办法,人气太旺,邻居们非要和我们好好告别下,要不是我劝住了他们,估计还要拉个横幅举办欢送会呢。”沈清晨一脸臭屁的表情。

    郑彩秀刚想说些什么,就看到钟凡柔和沈清溪也从车上下来了。

    她赶紧跑上前去,用手指把额前的碎发拢到耳后,礼貌地跟沈母打了声招呼。

    沈清晨这时才发现。

    郑彩秀今天一改往前的诱惑御姐风,转而走上了清纯大学姐的路线。

    黑色的长裙搭配咖啡色的制服外套,脚上还蹬着可爱的圆头皮鞋。

    制服里的白衬衫被撑得高高耸起,

    郑彩秀用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勉强约束着它们没有爆开。

    “你好呀,孩子你是?”

    钟凡柔看了一眼郑彩秀,又疑惑地望了望沈清晨。

    眼睛里分明在诉说,这也不是上次那个姑娘啊。

    “阿姨我叫郑彩秀,之前和清晨一起在区医院工作,今天清晨叫我来帮他搬家。”

    钟凡柔听说过郑彩秀这个名字,知道她和自家儿子以前关系很好。

    “原来是郑医生啊,我之前听清晨提到过你,那今天实在是麻烦你了。”

    钟凡柔热情地握住了郑彩秀的手,顿时让郑彩秀受宠若惊。

    她红着脸,声音细若游丝:“阿姨您叫我秀秀就好了。”

    “呵呵,好,秀秀,咱们一起上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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