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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的位置也很显眼。
按王立献和刘广利这些老猎手的说法,野猪膘肥力壮,枪猎的时候,眼睛难以打中,所以一般打肚皮,或者肩胛骨等两三个部位
一是目标大。
二是这些地方是距离野猪的心脏和肺部比较近。
打中了,野猪体力流失很快,猛冲一阵之后就再跑不起来。
这时候再用狗围上去,慢慢的缠住,花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拿下。
陈凌补枪不为别的。
他这人骨子里懒散。嫌麻烦,不想过多给人解释。
不然这么快杀死一头大公猪。
猪身上还没枪眼。
任谁也觉得奇怪。
狗厉害也不是这样的厉害法。
稍后,等陈泽带着大部队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黑娃和小金身上满是血迹,山谷一侧的草地之中,一头长嘴獠牙体格粗大壮硕的野猪躺在那里,身下已经淌了一片血泊。
众人一时间惊讶至极。
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猎到这样一头大公猪。
询问着陈凌情况的同时,也上前翻动猪身检查。
最后一行人看看陈凌,又看看群狗,忍不住一阵抽凉气。
“厉害啊,太厉害了,富贵你这一个人带着狗就把这么大的野猪干翻了啊。”
陈凌摇摇头:“哪能啊,我追上来的时候,狗群已经把野猪围上了,我就放了几枪而已。”
其实这样猎猪也是一种最简单、最常规的猎法。
发现野猪最新踪迹,确知野猪就在附近。
就放猎狗撵山,把野猪围住,然后射击。
不过什么时候放狗有讲究。
放早了,野猪跟猎狗拼斗时间长,猎狗会受伤。
尤其像这样的大公猪,獠牙一挑,就能把狗开膛破肚。
放晚了,野猪就会跑掉。
但是猎狗多了的话就没啥大问题了。
只要群狗能追得上。
有十余条猎狗之后,和单只野猪缠斗起来,需要做的就是耐下心,等野猪激怒反击,群狗闪避的空隙,不断找机会放几次冷枪就行。
王立献说过这种法子,大家也都知道。
现在听到陈凌这样说,他们果然没多问。
只是高兴道:“那也很厉害了,要让俺们跟这么大的野猪对上,肯定吓得都不敢开枪了,嘿嘿,这次进山,富贵叔肯定是头铳……”
陈凌摆摆手:“啥头铳不头铳的,赶紧把野猪收拾一下,抬上走吧。”
“诶,俺这就去砍两根棍子过来。”
随后,砍了两根结实的青冈木,再把猪脚捆好,用两根棍子穿过去,抬着野猪往回赶。
“好重啊,这大公猪起码三四百斤了吧。”
“估摸着有,比金门村猎到的还大。”
“是啊,比他们那头大得多哩,听说他们为了制住野猪,拼死了三条好猎狗……”
“富贵叔,你家狗没事吧。”
“没事,它们身上是猪血,没有受伤。”
一路说着话顺着原路往山上走,不过抬了这么大的一头野猪,来的时候又是慌里慌张跑过来的,满脑门子汗水,还没咋缓过劲,就一路换着人抬,走得很慢。
慢是慢了点,一个个却都高兴得很,累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笑容。
等到和王立献他们再次碰头的时候。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一过下午三点钟,山里马上又要天黑了。
碰面之后。
王立献和陈大志几个留在原地看守猎物的也禁不住吃了一惊,也是想不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猎到这样大的一头野猪。
“要俺看,这猪别说三百斤,四百斤都有点打不住。”
王立献上前仔细打量了一阵,冲众人笑道:“有这大家伙,咱们抓不到别的东西也没事,过了这一夜,就直接能回去了。”
其余人听了也开心不已。
今年猪肉死贵死贵的,上出舌头,将两只飞蛾吞进了嘴里。
一抓一个准。
陈凌兴起,玩得不亦乐乎。
很快两只山壁虎就把火堆旁绕着飞舞的蛾子吃了个干净。
其实今天照样是在火堆撒了药粉的。
但是吧,随着不断燃烧,更换薪柴,气味和药效减弱后,这些蛾子就会被火光慢慢吸引过来。
也就指头肚大,被山壁虎一逮一个准儿。
陈凌觉得有趣,轻轻抚摸着两只山壁虎,心想:“这家伙老老实实的,还挺听话,以后好好培养一下,要是能往好看了长,比守宫带劲得多啊。”
玩耍一阵,将又飞来的蛾子和蚊虫逮完。
就收进了洞天之中。
无聊之下也睡不着觉,他自己也跟了进去。
洞天之中,现在有了新变化。
朴素自然的低矮茅草屋,后面栽种上了竹子,青翠俨然的小竹林,与茅屋相映成趣。
竹丛之后,以前是菜园子的
现在菜被连根刨掉,清理干净了,只余下了零散几棵果树。
也就是当初的桃树、枣树、梨树,没有去动。
几棵树下错落着的空间很大,被陈凌开了几道一米来宽的水渠,其中大多是红鳝、黄鳝、山鲶鱼等喜欢在泥里钻洞的鱼类。
每样都比外面的鱼长得好,且个头也是一个比一个大,陈凌手里托着山壁虎过去的时候,它们也不怕人。
红艳艳,绚丽漂亮的两条老红鳝,须子老长,接近一米五的体长,光是须子就有五十公分往上,摇头摆尾的带着一群个头稍小的鱼儿在水渠之中游来游去。
这家伙跟巡视领地似的。
看起来威风得很,倒是不愧‘红龙’之名。
陈凌深呼吸两口洞天的气息,然后把山壁虎放到旁边树上,走到鱼塘飞快抄了两条小鱼上来,不曾想这鱼凶得很竟然还咬他,被他甩手丢进了一旁的鳖塘里。
然后就让一群碗口大的鳖崽儿争抢着吃进嘴里。
这些是当初老鳖蛋孵出来后,先后长起来的,但是陈凌觉得太多了,受他意念影响,它们都长得不快。
在洞天三四个月,不过碗口大小。
且现在受他意念和潜意识影响,洞天之中,除了那头大老鳖之外,其它生物也都没有生出智慧的,这点倒并不是他刻意这样做的,而是他本来就把这些当成了小玩意和吃食来看待的,洞天就自发随他心意了。
“蒜头,最近乖不乖,过阵子带你出去遛弯啊,你去不去?”
陈凌蹲下身子,拍了拍水面。
他这样一叫。
只听哗啦一声,水面翻滚之间,磨盘大的老母鳖浮出水面,眯着眼睛,用脑袋顶了两下他的手掌,用以表达亲近。
其实这家伙虽说开了智,不过却本性难改,平时饿了就去鱼塘吃鱼,吃完就睡觉,不怎么爱动,倒是好养活得很。
最主要的是听话,带着一群公鳖还有鳖崽子也不乱跑,很合陈凌的心意。
所以每次进来,必定要先来和蒜头交流一下感情。
“嘎嘎,咯咯……”
随着一阵清脆的鸡叫,一群羽毛鲜艳的锦鸡,扑棱着翅膀从远处的林间飞了过来。
其中还混杂着一些鸟雀。
都是陈凌先前用弹弓打到的,觉得漂亮,就收进来治好伤,任它们在林子里跑动。
平日里不用特意来喂食,洞天的果子就随它们去吃,长得也挺快的,鸟雀现在也习惯陈凌的存在了,跟着锦鸡飞过来后,还有落在他肩膀上的。
逗了逗锦鸡和鸟雀,捡着野果,给它们喂了喂食,又把蒜头叫出来玩耍了一阵。
陈凌就走回茅屋去处理进山后的那些东西。
进山这两三天,他搞了不少东西,有野树,有花草,有药材……
这些需要分门别类,规划好之后,再选地方种下,不然又是乱糟糟一团,碍眼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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