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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欢头也不回的:\\\"今天致和高考结束,之前答应带他去庆祝一下的\\\"
叶政华光滑的背上有青青紫紫的吻痕,他假装不经意的问:“这样啊,那他有选好哪个学校吗”
尽欢答道:“他说想选G市”
叶政华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若有所思的喃喃自语道:“还真是近啊”看着尽欢已经穿戴完毕,他连忙说道:‘等我一下,我和你一起去’
尽欢嗯了一声,催他快点,昨夜两人厮混到太晚,导致今天两人都赖在床上不起,现在离高考结束还有一个小时不到了。
好在还是及时赶到了。
秦致和一出门就看到尽欢在人群中显眼的身影,笑的十分开心的迎了上去。
尽欢和秦致和走到停车场,秦致和才发现车里面坐着一个自己最讨厌的人,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不由得僵了一下。
三人去了一家很有名的川菜馆,秦致和最爱吃辣,尽欢也还算喜欢,只有叶政华口味清淡,吃的满头大汗,狼狈不堪。
偷偷地,秦致和勾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容,虽然这股得意劲只持续了短短几秒,因为尽欢细心地抽了张纸巾。
开学的那天,尽欢送秦致和去了g市的大学,两人把开学手续办好后,尽欢带着秦致和在g市玩了几天。十八岁的秦致和清秀俊逸,干净温和,路上还有几个小姑娘大着胆子来要手机号,秦致和很有礼貌地拒绝了。
于是尽欢问秦致和打算什么时候找女朋友,秦致和一脸羞涩的说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尽欢淡淡的点了点头,秦致和高中的时候确实收了很多情书,而且自从上了高二,越来越注重打扮,约莫那时就已经情窦初开了吧。
看出秦致和选的大学学风淳朴的尽欢,开着车回到了h市。从来不看天气预报的尽欢很不幸的被暴雨遮挡住了视线,于是打算冒着雨去找家旅馆。
尽欢也不敢贸然用轻功,老老实实的冒着大雨,暴雨遮挡住了尽欢的视线,一不留神尽欢就撞到了一个人,下意识地扶住了这个被自己撞到的人,对方却已经昏迷了过去。尽欢感觉到手中抱着的人的皮肤滚得发烫,摸出对方是个穿着裙子的女士,尽欢找了家旅馆住下,并要了点热水和药。
尽欢将女人抱到床上,才发现这个脸一直贴在自己胸膛上的女人是叶政华的那个“朋友”。尽欢的记忆力很好,记得对方叫傅书,想着大家都是男人,尽欢就脱光了傅书身上湿透的衣服,仔细的擦了擦,连大腿内侧都没有放过。然后替傅书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就那样坐着等傅书醒来,毕竟习武之人一夜不睡没有什么大碍。
傅书睡了一天,终于醒来。尽欢端着一杯温水递到他的嘴边,傅书低下头来一口一口的啜着,和小鸡崽进食的动作很像。
尽欢定的是双人房,两人很祥和的呆在旅馆里避了两天的雨,外面狂风暴雨,屋内到是十分温馨,两个人都拿着一本书十分安静的在看,一时间只让人感到岁月静好。
雨停了,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然后分别。
这场暴雨来的奇怪,持续了三天三夜,更奇怪的是,尽欢能感到这个世界一直带给自己的暴虐之气一扫而空,天地之间的浊气也全消散的一干二净。
于是尽欢又试着联系了这个世界的道,这次道回应了尽欢,得知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平行时空里的那个孩子疯狂到那个地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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