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乐书网 > 腹黑夫君太妖娆 > 第324章 发棉袍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书网] https://www.lesh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顾谷刀工好,这剁肉的活就落到了她的身上。

    这几日她都顾不得照顾小何。

    每天都要剁上五百多斤的猪肉勇于制作香肠。

    好在最近她心情好,红绯怎么使唤她,她都没回过嘴。

    可她有些弄不明白,这香肠到底是什么东西。

    到底杜红绯是怎么想的,要把肉弄到猪小肠里,还要一圈圈地挂起来。

    这看着就很不美观,让她还一阵反胃。

    这种奇葩的食物,估计也只有杜红绯能做得出来。

    实际上不少新人都很奇怪,为什么要把肉挂起来风干。

    这肉不是吃现成的味道最好。

    红绯到底也没跟他们解释。

    只是叫他们把肉挂到阴凉处。

    等着言子桦送几个小鬼回来的时候。

    就见到满院子的肉被串成一串,挂在阴凉处。

    现在大家都在院子里清洗青菜,不是撇开洗,而是一整颗的洗干净,然后全挂在院子里。

    有红有绿,看上去极为扎眼。

    几个孩子瞧着也新奇,可是他们现在最想见的还是红绯。

    这不一下马车,就冲到她的书房去了。

    “姐(红绯姐)我们回来了!”听到几个小鬼的声音,红绯冲出屋。

    “你们几个小家伙,玩够了,舍得回来了!”这村里的学堂都开学半个月了,要不是她送了一些米面和十几只鸡给夫子的夫人,还亲自登门说明情况,弄不好夫子就不会再教他们了。

    他们这一去就二个多月。

    泰和府是很好玩,杂耍团也很有趣。

    可是厨子烧的饭是实在是太难吃了。

    他们几个嘴巴都被红绯给养叼了,子桦前前后后请了无数个厨子上门,就没一个能让几个小鬼好好吃饭。

    这不就全瘦了。

    “姐姐,我等会儿想吃爆炒肥肠,焖肉和小炒肉。”虎子刚才进来,就见到大家正在做香肠,馋得他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红绯姐,我想吃八宝鸭,我想吃大盘鸡……”这群孩子一见到红绯后,围着她,都在报自个喜欢吃的食物。

    见主子很无奈的表情,小夏扑地一下笑声来。

    她先退下,去叫厨房先把鸡鸭鱼肉都清理出来。

    红绯也一一满足了大伙的要求,上了一大桌子好菜。

    “来,这是最后一道菜了,排骨汤,我们可以开动了。”随着这话落下,孩子都开始吃起来。

    第二天中午,子桦跟着杜红绯来辞行,说是后天一早就要带着弟弟回去了,他们也离开皇城快三个月了,今年过年早,还有两个月不到就要过年了。

    现在赶回去,时间刚刚好。

    红绯本来还想劝他们多留下几日,可如今听他说出这样的理由,她不好意思开口让他们继续留着。

    几个孩子自然舍不得他,可他们很清楚,之余跟他们几个不一样,他爹是战神,他是王爷的小儿子,必须要回去上学。

    等着人一走,孩子们去上学,瞬间清静了不少。

    不想没过几日,筒子也来辞行,说是要去一趟番邦,穆老很舍不得他,大哭了一场。

    时间一晃,树上的树叶快掉光了。

    这天还真是越来越冷了。

    “小夏,你明儿去县里布庄,跟着老板定下四百套衣服,尺寸就跟上次的一样,我们这全要棉袍。”红绯算了一下店里人的数量,和村里来帮工的人,想着每人两套应该够换洗了。

    “等等,小夏,你还是先去找一下小李,让他在十二月的最后一天,宰杀好五十头猪先送过来。”

    小夏听完后点点头,马上去办。

    主子向来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还要这么多的猪肉,还让自己定棉袍,是想在月低发给大家吧。

    由于秋天的时候,红绯他们收购了大量的红薯,所以直到十二月份,这红薯都还没处理完,这红薯干由着他们小楼和沈玉河的商队,转卖到了临国各处。

    现在也成为了泗水县最出名的食物之一。

    下岸村在红绯家做活的这些村里人,全都赚到了不少银子,盖上了新屋子,买了牛马之类的,从前泗水县第一穷的村,终于摘掉了这顶帽子,成为泗水县乃至是泰安府最出门的富豪村。

    布庄的人这些天一直赶工,终于赶在月低前几日,给红绯他们送来了衣服,不过按照红绯之前的要求,全都用布给裹上,由着他的伙计给放到屋子里,大家虽然好奇,可也没深究。

    小李熬了好几日,终于赶在十二月最后一日,给红绯送来了五十头宰杀好的猪。

    红绯当场就来帮工的村里人,分开了猪肉。

    大伙都没想到红绯这么讲信用,说给他们分猪肉。

    不想肉才到手,红绯便叫几个伙计去拿衣服。

    “大家现在排好队,女的到我这边来,男的去小夏那边,我们要给大家发棉袍了。”这话一出,所有人皆是一愣,而后满脸抑制不住地欣喜。

    这棉袍一看就是用上好的面料制出的。

    少说也要六七十文钱。

    红绯还真是舍得。

    “小夏姐,你我什么给我两套啊!我——”第一个领到衣服的山庚一眼诧异地看着小夏,似乎有些不可置信。

    小夏见他没反应过来,只能说:“本就一人两套,山庚你领到衣服后好好检查一下,有无破损,要是没有,就去苏爷爷那边登记一下。”

    山庚是新人,自从被红绯买下后,他觉得自己每天都在过神仙般的生活。不仅能吃饱饭,还能穿上新衣服,小时候家里穷,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大哥穿破了给二哥,二哥穿破了个三哥。

    轮到他的时候,他前面的六个哥哥已经把衣服给穿破了。

    别人家男丁很稀罕,可他们的娘十年生了七个男孩。

    也是家里太穷,爹娘没办法了。

    就把他给卖了,给大哥娶上了媳妇。

    见山庚这小子小心地摸着新衣服。

    大伙都很激动,这被红绯买来的下人,大多出自穷苦人家。

    穷苦人家六七年没新衣服穿,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等着把所有棉袍都送完。

    红绯说今儿不开工也算工钱,让大伙回去好好跟家里人吃一顿饭。明儿再来上工。

    大家一听,都激动不已。

    就在他们走之后,许大叔带着小楼的人回来了。

    还说把店托给一个熟人看这着,一两日没关系。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