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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天宇抓紧时机,又是一发石子扔了过去,由于时机巧妙,恰好卡在了石敢当的必经之路上,使得石敢当不得不硬吃下这一集。
石敢感受着有些发疼的胸口,眼神阴沉下来,眼底闪过一抹忌惮。
“这攻击竟然如此犀利?要不是对我来说速度太慢了,还真有可能对我造成威胁。”
与此同时,他也看清了袭击者的模样,与之前那个小子是一样的,黑袍,黑面罩。
庄镇团手持黑色长刀,快速闪到鞠天宇身旁。
“好小子,干得漂亮。”庄镇团赞赏一句,不过眼神却死死的盯着面前的石敢当。
“这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高手?”看着满地的血污,庄镇团心中的火焰就像被添了酒精一样,噌噌噌的往上直冒,恨不得将眼前之人碎尸万段。
每当看到这一幕时,他的心中就会想起他的父母。
他的父母也是这样死在武者的乱战之中,连尸体都没有完整的保存下来。
他加入元平司的目的就是为了不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能够护佑一方平安,然而现在自己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惨案发生,无能为力。
他觉得自己的胸口好像被什么堵住了,闷得发慌。
有火焰正在肆意燃烧着。
“可恶,这周达凭什么拥有……不对,这是官府的人?”石敢当意识到了什么。
这小子刚刚一上来就是大元律法,怎么可能会是周达的徒弟?
要知道,不只是在板度县,在整个大元境内,武馆与衙门的关系可谓是势同水火。
众所周知,练武之人往往气血充沛,雷厉风行,看到不顺自己心意的事情往往会直接出手,时常会造成一些当街斗殴,杀人偿命之类的纷争,甚至连那些灭门惨案都是时有发生。
当然了,并不是单单大元有这个问题,基本上历朝历代都有这个问题。
也是因此,大元制定了专门的律法,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用来负责这件事情。
这种事情是与全天下宗门共同商议而成的,所有宗门都要遵守,同时每个宗门也得派出自己的人来参与到这件事的执行之中。
遇到武者杀害普通人之后,处理的方式也很简单,违反了律令就杀,杀到不再有人违反为止。
而元平司,自然是有着这项权力的。然而,随着龙庭近年来的不断衰弱,这项律令的威慑力也在不断减弱。
“哈哈哈,你算个什么玩意儿?竟然敢教你爷爷做事?”石敢当大吼一声,右脚蹬地,向着两人扑杀而来。
“还是早点杀掉吧,闹腾了这么久了,周达也应该快回来了。”
拳风呼啸,庄镇团却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举起手中的长刀。
刀刃上突然浮现出一抹血色,与庄镇团的气血交相辉映。
紧接着,他一个飞跃,直接正面迎上了石敢当!
是了,上面的人都知道这次的任务比较难做,又怎么可能会仅仅安排两个没有任何保障的人去完成这件事呢?
他们也不傻,任务失败了才是最麻烦的事情。
“嗯?”石敢当突然察觉一丝不对,然而武者的速度何其之快?更何况两人之间的距离也只不过短短20米,眨眼间便到了。
根本就没有时间进行躲避了,只能正面迎上。
“叮!”铁器碰撞的声音传来,刺耳的声响令人头皮发麻,肉眼可见的波浪向着四周扩散。
庄镇团咧开嘴角,旋即快速变向,朝着石敢当的脖子砍去。
招招致命,不留余地!
石敢当面色一沉,一个小小的收神境也敢在自己面前放肆?当真是不知死活!
他迅速催动气血,拳劲透体而出,伸手去抓刀刃,试图夺刀。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手刚刚接触到刀刃,瞬间变成了一抹刺痛。
“什么?”石敢当心中一惊,自己竟然被破了防?双手招式一变,逼退庄镇团,快速向后退去。
庄镇团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站立在原地,目光死死的盯着石敢当,摆出防御的姿态,防止他再一次攻来。
这时,刀刃突然开始缓缓扭动,像是有意识一般,开始吞噬刚刚的血迹。
石敢当看了看手上的血迹,突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他的脸像浮现出贪婪的神情,开口说道:“利器?”
大元兵分五等:凡器、利器、名器、宝器、神兵。
凡器便是普通人所用的刀剑,甚至大部分化劲境的高手也在使用;而利器在化劲高手的手上则能发挥出更大的实力,因为其可以完美的承受住劲气的爆发,对劲气实现强化,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这效果可不是1+1=2怎么算的。
而宝器,那可是连宗师都不一定拥有的强大武器。大名鼎鼎的镇南王就是靠着手上的一柄宝器“断山裂海刀”,能以一敌三而占据上风。
至于传说中的神兵,没有人见过,也没有任何有关的记载消息,仅仅只是在前朝的史书上曾出现过一抹痕迹,无法辨认真假。
石敢当的内心逐渐被贪婪所占据:“我要是拥有这一柄利器,杀周达定然会如同砍瓜切菜一般轻松!”
加成当然不可能这么大,但是绝对也比没有的时候要轻松上10倍左右。
用游戏术语来讲,那就是本来要比谁的血条更厚,双方都只能10滴血10滴血的打,现在我一刀可以砍你100滴血,你还拿什么跟我打?
庄镇团面沉如水,而一旁的鞠天宇也站在他的身后。
这柄利器名为——魔血刃,是此次任务的外援。
众所周知,利器的真正功能在于承担劲气的爆发并对其实现加强,所以利器如果在化劲境实力以下的人手中,那只能算是一把异常锋利的武器。
但如果在化劲境的手中,就可以相当于是一把可以施展“法术”的屠龙宝剑。
但为什么会选择这柄魔血刃呢?
这就要说到它与众不同的能力了。
嗜血。
通过将血液涂抹在刀刃上,魔血刃就会将其吸收,并化作“劲气”用来对敌。涂抹的血液的主人实力越强,所化作的“劲气”也就越强。
之前在过来的时候,庄镇团用的是自己的血,而刚刚成功划破了石敢当的手掌,也就是说……
庄镇团看了一眼恢复如常的刀刃,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附魔成功,接下来,是我的回合!喜欢修行:我手握仙法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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