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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穿书七零:我拿捏了高冷大队长 > 第217章 像不像我们曾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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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妤记得看见过这个地址。

    但当时看这种年代文电子书的时候,纯粹为了打发时间,根本不可能去细细记下情节。

    秦妤只记得电子书原文是这么写的——“苏冰倩悄悄地摸到塔砖胡同34号的院子,趴在围墙外面看……”

    苏冰倩看什么呢?

    为什么要“悄悄地“摸到这个地方呢?

    如果这个房子是于明锐母亲手里留下来的,怎么会和苏冰倩有关呢?

    她是不是漏了什么重要环节了?

    秦妤手里拿着钥匙,仰着头愣在那儿。

    于明锐:“小妤,怎么了?”

    “哦,没什么。锁好了,走吧。”

    一时想不起来,只能不想了。

    两人驾车出去。

    这个时候再回去于家吃饭,显然太迟了。

    两人略微商量了一下,于明锐干脆带秦妤去了附近的国营饭店。

    七点半,国营饭店都已经剩下一两桌食客了。

    冬天,饭店门口都用棉帘子挡风。

    秦妤先掀开棉帘子进去。

    服务员看见她,一个白眼翻过来,第一句话就是:“打烊了,不卖了啊。”

    于明锐正好跟进来:“门口写的晚餐供应到八点。现在八点不到,打什么烊?这是你们为人民服务的态度?”

    服务员看看他的衣着,再看看他寒着的一张脸,迅速把菜谱递上来,给自己找补:“我是说快打烊了。”

    “那就快点,捡现成的饭菜给我们上一点就是了。”

    秦妤心里还在想着“苏冰倩悄悄的摸到塔砖胡同“那句话,压根没有在意这个服务员说什么,也不在乎吃什么。

    有什么吃什么呗。

    吃完饭的时候,秦妤依然浑浑噩噩的,先出了门,等于明锐结账出来。

    她站在店门口,一边看着人来人往,一边还在试图想起,到底那个段落后面写了什么?到底和那个房子有关的是什么事?

    忽然的,她的目光定格在前面两个相连的身影身上。

    就一个男人站着,身后紧紧贴着一个比他明显矮小的人。

    嗯……不对啊,那不是在偷东西吗?

    那应该是个半大孩子,好像在掏站着的男人的裤子口袋……

    秦妤的思维,终于回归正常,对着前面的两个人大喊一声:“小偷!有人偷东西!”

    那半大孩子蓦然回头,看了眼秦妤,旋即,他撒丫子就跑。

    秦妤愣住了。

    那孩子,如果不是她认错的话,好像是沈振国!

    秦妤大力揉眼睛,等自认为揉清楚了,再抬头看去,那孩子早就拐进了旁边的一个胡同,不见了。

    刚才被掏口袋的男人大喊着追了过去,于是,响彻街道的“抓小偷啊”的回响。

    秦妤连忙也追过去看。

    身后是于明锐的追赶声:“哎,小妤,怎么回事,你去哪儿,哎,小妤!”

    秦妤正大步追。

    追到胡同。

    胡同里没有灯。

    从秦妤的角度看过去,只刚才先追进去的那个男人,有模糊的影子,不断地晃在胡同中间,跳来跳去,中年男人破口大骂的声音很清晰地传出来:“小混球!操你大爷的兔崽子!别给我逮住,逮住我煽了你个小杂种!”

    而那个小孩子,完全看不见了。

    于明锐追上了秦妤,拉住她手臂:“出什么事了?”

    秦妤眼睛看着胡同里面“有个孩子,偷东西。”

    于明锐不解:“然后呢?你追什么?胡同里没路灯,危险!”

    秦妤终于站住脚:“我看那孩子,像沈振国。”

    “谁?”

    “沈振国。之前在军工厂收购站,就是他带我去找的矿石,我前几天去,听伏站长说他不见了……”秦妤把关于沈振国的事情尽量简单的说了。

    于明锐看着依然执着看向胡同的秦妤。

    街口的路灯照着她脸,她似乎有着很浓烈的担忧。

    “你很在意这个孩子?”

    “他没妈。爸爸也不要他。像不像我们曾经的童年?”

    听着这问话,于明锐不再说什么,拉住秦妤的手往胡同走去:“那我陪你去找找,不要太担心,或许不是。蓉城到首都那么远,小孩子不太可能到达的。”

    追进胡同的男人正在退出来,嘴里骂骂咧咧:“小兔崽子,不知道是哪个有爹生没娘养的……”

    秦妤问:“那个孩子呢?”

    男人往胡同深处一指:“逃了!这种是惯偷,逃得那叫一个飞快!好像还有人接应,我追过去的时候,看见有个人晃着把刀在胡同那头探了探,我没敢再追。”

    于明锐反而来了兴趣:“你确定,是有人对你晃了晃刀?现在人呢?”

    男人打量一下于明锐,他的飞行夹克太过惹眼。

    不知道怎么的,男人有点怕,改了口:“啊,那个,一个错眼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刀,一晃就不见了,算了,没偷到东西,我也不追了,回家睡觉!”

    男人贴着墙根,疾步走了。

    于明锐按住秦妤:“应该真的有人持刀。小妤你别跟过来,我去看看。”

    秦妤:“不,我跟你一起。”

    “听话。如果是两三个人,就算有刀,我一个人也没问题的,你跟着,我还要分心照顾你,反而不行。”

    “好吧。”

    秦妤看着于明锐进了胡同,瘦长的身影拖曳得很长,但是最后,他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出来:

    “没人。活胡同,四通八达,早就跑远了,应该对这一带很熟悉的。如果真的像刚才那个人讲的,这些人是团伙作案的话,那不太可能是你说的沈振国,应该是本地的小混混,沈志航说,现在好多年轻人回城了,又没有工作,四处捣乱。”

    秦妤叹了口气:“但愿是我看错了。那走吧,回去吧。”

    这时候都快九点了,两人驱车回去。

    既然说好了明天要去领证结婚,那是大事,不好耽误,所以今晚还是各自好好休息的好。

    于明锐直接送秦妤回了军研所家属大院,在驾驶室里依依惜别:“明天一早我就来接你。”

    “嗯。也不用太早,九点差不多,我还要先给制片厂请个假的,之前不知道你能不能赶回来,我都还没有请假。”

    “可我想早点看见你。”

    “那好吧,你早点来。”

    秦妤这么一说,于明锐就笑了,探头过来,在秦妤额上落下一吻:“知道了,未婚妻。”喜欢穿书七零:我拿捏了高冷大队长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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