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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七回头再看向巷中墙壁,那是一条死路,只有一副镜子挂在一座画架上,地上散落着画笔和颜料。
沈墨七和爱丽丝看向巷外的刺眼阳光,一个叼着烟斗穿着绅士服饰的大胡子先生,挽着一位小姐,从小巷前走过。
抬头看去,是高高的阁楼和画室,路边是一条马车和人群熙熙攘攘的绿荫小道,每个建筑前都有铁栅栏和花丛作为修饰,颇具玫英风格。
沈墨七凑近爱丽丝,小声说道:“我突然想到三个很严重的问题。”
爱丽丝对他眨了眨眼睛。
“第一,我没有钱。第二,我不会说玫英语。第三,我不认路。”沈墨七垂头丧气道,他竟然把这一茬忘了。
“交流的问题可以用魔法解决,白露大教堂是地标性建筑,应该很好找,至于玫郎.....”爱丽丝的橘眸突然愣住了,“我好像也忘了带。”
“没....没事的,应该不用这么回去,我们先去投奔狄儿老师说的老爷爷吧,狄儿老师说他是个乐善好施的好人。”沈墨七没有底气地说道。
爱丽丝踮起脚尖,看着沈墨七的眼睛,把手放到沈墨七的唇和耳上,轻念咒语,优美的流光就带着魔法的奇迹从爱丽丝的指尖涌入沈墨七的身体中。
刹那间,沈墨七说出去的话就变成了最标准的玫英语言,当爱丽丝试探性的说了一句优雅的玫英语言时,沈墨七也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能够理解。
“玫英男孩子约女孩子出门都是绅士付费的哦。”爱丽丝微笑着开了一个玫英玩笑,她的睫毛下透露着只有面对沈墨七才会出现的狡黠的光。
“没办法,谁让我是个穷孩子呢,所以才被人看不起。”沈墨七摆了摆手,笑着打趣道。
他的睫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黑发衬着绿荫如此无暇。
“不是的...你善良,勇敢,温柔细腻。我.....我曾经不小心吻了你,当时的我愿意把一切都给你,现在也一样。毕竟......毕竟我们是好朋友嘛。”爱丽丝红着脸说道,似乎在玫英,她也因为对环境的熟悉,变得有些大胆起来。
“只有你在人海中发现了我,保护了我,拯救了我,所以我也会以最高的心意来回报。”她又把手叉与身前,埋着头,轻轻诉说,声若蝉蝶。
“我没做什么,都是稀里糊涂的命运。而我以前可从没想过,能有一位这么要好的玫英朋友。”沈墨七笑嘻嘻道。
他揉了揉爱丽丝的漂亮金发,他心里觉得,在这陌生的街道里,能和她一起旅行,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
“两位小妹妹,你们是哪个学校的?怎么还随身带着剑呢,不上课是来这里约会的?”一位大叔骑着马路过,他叼着烟,嘴角不自觉地抬起来。
“你才是小妹妹,不就是头发长了一点吗,我们玖华人传统就是长发,我还没到及冠之年呢,所以头发才看上去比较长。”沈墨七抬头看着他回怼道。
他可没有披头散发,只是在后面绑了个马尾,他还没到盘髻及冠的年纪,整个人看上去还颇有武侠风格,在这玫英地区倒显得新奇。
“哦......真稀奇,玖华人吗,我还以为桑刹人呢。怎么,不远万里来骗我们玫英的小姑娘啦?”大叔把烟放在手里,胡子下张嘴吐了一口烟圈,哈哈大笑道。
沈墨七退后一步,皱着眉把手放在鼻子前散了散风,村口的老大爷叼着长烟斗的时候,小时候骗他抽过一口,那味道简直称得上痛苦。
“大叔,白露大教堂怎么走?”沈墨七尝试性地问道。
“算了,不管你哪来的,看你这衣服应该算个正经人。白露大教堂从骑士大道一直往西走,就是了,前方那条大路就是骑士大道,只不过这里是白露城东,你们不会要走去白露城西吧,可不近啊。”马哼叫了几声,大叔提起缰绳扯了一下。
“那.....大叔可以带我们一程嘛。”沈墨七期待地看着他。
大叔把烟塞进嘴里,瞄了一眼躲在沈墨七身后的爱丽丝,不爽地摆摆手道:“滚蛋滚蛋,小崽子年轻着呢,自己跑去,老爷我忙得很呢。”
于是看着他骑着马慢慢离去,沈墨七气得跺了跺脚,“自己走就自己走,怎么还骂人呢。”
旁边二楼阳台上浇花的老妇人也笑了笑他,精致的街道上一辆辆马车载着老爷小姐们赴往宴会,只有这片短暂的树荫能成为他们二人的遮阳伞。
而这些城市花园街道和穿着蓬蓬裙举着伞的小姐,不管看几次都觉得周围环境惬意美丽,带着异国他乡的独特魅力。
如果可以,沈墨七也想去玖华的东京,南京,北京,轩辕等城看看,听说那里百里人家,多朝古都,自古繁华。
他和爱丽丝一直沿着大叔给的方向走到了上午。沈墨七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向四周。
斗大的太阳和干燥的风带来南方的葡萄香气。在慵懒的午后,街道上的路人也变少了,只有路边的咖啡厅和沈墨七的肚子还在喧嚣。
沈墨七犹豫着,带着爱丽丝进了一家酒馆。
以他浅短的人生经验来看,如果运气足够好到能在地上捡起一颗红宝石,那么酒馆老板可能会赏赐他一碗清水润润喉,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在被赶出来前至少也可以问一下路。
沈墨七突然想起那艾诺尔王储盖乌斯的一句话。一个冠冕堂皇站在你面前谈笑风生的人,必然是能在心硬如铁的社会中,油滑如蛇的人。他和爱丽丝都没有这样的社交能力,只能去乞求命运的宽恕。
“老板,请问白露大教堂离这里还算远吗。”沈墨七找准时机,趁着老板闲下来,回在椅子上闭目养息的时候,在吧台前踮起脚尖问道。
老板勉为其难地睁开了经过岁月磨洗的眼皮,他先是用鹰一般的眼神审视了一遍沈墨七和爱丽丝,把目光放在了他们的学院制服上,动了动嘴皮,“不远,向西也就两小时的脚程,要点什么吗,孩子们。”
他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身体却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但凡有点眼力的人都不会继续打扰这位疲倦的老狮子。
“玖华人!哥,快看,有一个黑发的玖华人!”旁边一个年轻的少年大喊道,在繁杂声做伴眠的午后酒馆中也显得吵闹。
“还拐着一位可爱玫英小姑娘。”旁边另一位少年打趣道,他举起酒杯喝了一口,吹出带着醉意的啤酒气味,趴在桌子上。
沈墨七看着这群穿着黑风衣,带着黑色贝雷帽的醉酒少年,眼里充满戒备。
要说害怕,他确实比没出村之前成长了一些,所以他更多的是对陌生环境的惶恐,而不是这群少年。
为首的少年拉开了椅子,在地上摩擦出很大的声响,他倒了一杯啤酒,啪的一声盖在桌子上,“年轻的小姐,口渴了么,过来喝一杯吧。”
沈墨七知道他们只拉开了一个座位,也知道爱丽丝根本不会去。于是他拉着爱丽丝就要离开,可是他牵起爱丽丝小手的举动显然更惹恼了他们。
一瞬间,他们全部站了起来,把椅子暴力地推开,用警告的眼神看着沈墨七。他们像一群小豹子,藏在黑色的衣服下,虽然不够成熟,但依旧显得凶狠,做事不留余地,没有情面。
沈墨七也停下来,用无畏的眼神回击过去,双方就这样陷入了僵持,他们用眼神打量着沈墨七和爱丽丝背后的剑,酒馆其他酒客也开始议论纷纷。
“随身带剑吗,也许这东方人和金发小姑娘的父母是哪个地方的爵士。可这些南方佬一点面子都不给,真是一群游手好闲的狠小子。”
“南方佬是这样的,一定是在南方混不下去了,不然来我们黛都的白露干什么。”旁边的客人们切切私语着,仗着酒精在开些地区玩笑。
“刚才是谁说的,站起来。派恩家族会切断他的全部手指。”为首的少年双手拍在桌面上,对周围的人大声地说道。酒馆瞬间鸦雀无声,被他看到的人都不自觉地把头埋低。
“让我走。”沈墨七也不想再看这场滑稽的闹剧,他对为首的少年说道。
“如果我不呢?”少年抬眉道。
沈墨七的剑下一秒就抽了出来,有时候剑真的比人更会说话。
“哼,在哪学的剑?舞蹈老师?杂技演员?什么年代了,还在玩贵族骑士的表演游戏吗?”少年嘴角露出嘲弄的牙齿,周围的人也会心一笑,这个笑话确实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但谁也不知道,沈墨七的剑怎么就忽然放到他脖子上了,阴森森的剑把阳光折射进男孩的眼睛中,周围的空气并没有变得燥热,反而为酒馆添来了几分寒意。
少年的同伴们皱了皱眉头,他们从腰间和衣服里拔出了黑黝黝的手枪,把沈墨七围成一团。手枪直勾勾地举起来,顺着他们手臂瞄准在沈墨七的头上。
沈墨七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的枪瞄准,而且他也没见过这些枪,他上次摸得枪还是几百年前玫英战场上的火枪。
他提了提龙泣剑,也许只有冰冷的剑身贴在对方柔软温暖的脖子上,才能让对方冷静下来,“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侮辱派恩家族的人难逃一死。”少年抬起头,就算脖子被剑贴住,他的嗓音依旧狠毒。
“如果你的神侮辱了你呢?你能把手里的小玩具也带上天堂吗?”沈墨七也跟对方开了个玩笑。
跟玫英人说话说多了,其实也能理解这种带着阴阳怪气的恶毒玩笑,在恶心敌人这方面确实值得学习。
“你今天不可能活着走出这个酒馆。”被俘虏的少年仍然笑了笑,他的眼睛向下死盯着沈墨七,鼻息变得急促,释放着少年濒临爆发的怒气。
“算了吧孩子。”在鸦雀无声的酒馆中,一道男声响了起来。
“还没看出来他身后那个金发小姑娘是个术士吗,你猜子弹是先射穿他的脑袋,还是在你们的枪里面炸膛。”男人的声音厚重且戏谑,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饱经沧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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