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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的光线挪动的很快,不过一眨眼的时间而已,太阳就已经不能直视了。
它刺眼,刺心,光芒万丈。
将人间从黑夜渲染成白昼,让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
厨房里散发着食物的清香沾染一面,院子里是浅淡的花香流转。
夏恪一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姐姐嫂子们斗嘴,心里溢出一些浅笑,但是她的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冷若冰霜。
鲜红色的酱辣土豆丁出锅的时候,夏思归也闻到了浓浓的香气,他心里垂涎三尺,面上还在淡定的打着太极。
食物能够刺激人的神经和肠胃,这是来自于为人的一个本能。
尤其是面对自己深爱的食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办法做到控制自己。
夏思城突然说“哎呀,我今天要吃酱辣土豆丁,我要吃三个馒头。”
“吃吃吃,越吃越胖。”夏思归调皮的说。
“我哪里胖,我这么瘦,哼!”夏思城不服气的说。
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斗起嘴来,还是有很多的乐趣的。
“呀,你还做了绿豆雪糕啊。”夏以安去冰箱里拿水的时候,发现了新大陆。
“那可不,一一多爱你。”夏辰安吃了两个包子以后,就不再吃了,主动帮夏恪一收拾早餐,坚决不能让自己的妹妹一个人辛苦。
夏汀兰看着包子,咂吧着嘴“狗狗,狗狗。”
雪碧旺了一声,豆豆也旺了一声作为回应,狗言狗语相互说话。
等到苏华胥出来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不少人了,她笑了一下“今天凑的挺齐的哈。”
因为夏云霏做了很多的梦,睡的很沉,也很累,所以她是最后一个出来的。
这个时候,染了金色的云雾淡淡的挂在柳树的枝头,白日里,没有杜鹃的啼叫,但是可以听见一声淡淡的鹧鸪鸣叫。
树荫葱葱,绿意渐浓,你不知道鸟儿在哪里,但是你却知道自己的悲哀在哪里。
夏云霏穿了一套白色的休闲套装,似是一朵纯白色的玫瑰花,清冷雅致,干净如水。
见到众人的时候,非常自然的打了个招呼“敢情原来我才是那头最懒的猪。”
她的脸上,微笑很淡,也是因为见到了这么的多人,所以迫不得已且硬生生的,挤出来的。
她沉浸在梦里许久,所以即使醒了以后,也没有立刻出门,而是像她的女儿夏恪一一样,坐在旁边冷静和沉思了许久。
苏雪薇笑了一下,拉着她的胳膊说“不,你就是最懒呀,也比我们能赚钱一些,我妹妹多么的厉害。”
苏暮寒怀里抱着一条狗,狗很小,像个假狗一样,他连忙附和道“那是,小姨多厉害。”
“彩虹屁。”夏云霏就又笑了一下,也坐到饭桌上去了。
夏家有餐厅,但是因为人多,所以都坐在院子里吃,这个习惯也保留了很久了。
坐在院子里吃饭,颇有一种纳凉吟诗的散漫感。
尤其是晚上的时候,虽然现在是白昼,但是也一样不影响这种氛围。
夏思归的微信上,早就收到了孟弦一发来的祝福微信。
今日七夕,是夏思城夏思归兄弟两个的生日,同时也是夏恪一的生日。
海城的风吹不散回忆,也吹不乱一个人的心。
孟弦一吃完早餐后,坐在客厅里看书,看着夏思归回过来的消息,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像两人刚认识的时候一样。
他其实很想给夏思归说,能不能把夏恪一嫁进孟家,嫁给孟珩,他们家一定会对夏恪一好,视若珍宝,他可以保证。
但是他不敢,他知道,夏思归未必会同意,即使他们两个人关系这么的好。
还有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孟珩对夏恪一情根深种,改变了很多,但是夏恪一不为所动,对孟珩依然并没有男女之情。
当年,听说苏暮寒是夏恪一的男朋友的时候,他一秒钟就明白了原因。
除了夏思归他们以外,他也懂得夏恪一的痛。
更重要的是,他是她那些痛苦的亲身见证者。
他见过了她的童真,她的快乐,她的痛苦,她的疯批,她的歇斯底里。
所以,这么些年来,他不愿意去提,更不愿意去揭开那些经年的伤疤。
也不愿意给孟珩说任何事儿,因为那些都是夏恪一的秘密。
他非常的希望夏恪一能够嫁进孟家,嫁给孟珩,他相信孟珩一定会对她好,会爱她一生一世。
可是,他也明白,夏恪一不会。
她对于爱情,一直无动于衷。
对于婚姻和家庭的失望,深刻的镌刻在她的骨骼和血液里。
人可以记得住很多的快乐,但是更容易记得住自己的痛苦。
即使痛苦多年后已经干涸,却依然还是会在记忆里反复重生。
当然,此时此刻的孟珩,已经给夏恪一发了生日祝福,并且坐上了去北城的飞机,他要去找她,他要去追她。
院子里种了很多的花,它们迎着烈日依然开的娇艳,植物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有足够的水,它们就能够傲然生长。
不过,人不一样。
人因为有了情绪和智慧,以及记忆,所以人生存下来,需要更多的东西。
当年,夏思归书里的那张夏恪一的照片,其实是孟弦一给的。
那时候,孟弦一去容城出差,特意去看了一眼夏云霏。
那时候的夏云霏,二胎已经快要生了,她怀孕快九个月,大着肚子的时候,还在公司里忙活着。
作为一个事业狂人来说,孩子向来都是和事业一样重要的。
更重要的是,夏云霏一直在证明自己。
证明自己的选择,证明自己的能力。
当她在助理盛雪的通报下,看见许久未见的孟弦一的时候,还愣了一下,就连忙招呼坐在旁边玩玩具的夏恪一:一一,问孟爷爷好。
那时候的夏恪一很小,还叫做乔梨初,她一直很听自己父母的话,就甜甜的叫了一声:孟爷爷好。
夏恪一对于孟弦一的第一印象是严肃,板正。
孟弦一第一次看见小小的,五岁的夏恪一,心里很是感慨,就笑着说:孩子长得很可爱。
不管大人怎么样,但是孩子无错,不应该被牵连。
那时候夏恪一的眼睛,就和夏思归有些像了,他坐在夏云霏的办公室里,三个人一时无话。
最后还是夏恪一奶乎乎的说:这位爷爷,你要不要喝茶?
那时候的夏恪一多么的可爱,她还是一个甜甜的,爱笑的小女孩。
夏云霏从惊讶到尴尬,她没说话,是因为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孟弦一从兜里掏出来一支钢笔说:初次见面,着急忙慌的,也没带什么礼物,就把这个给你做纪念吧。
那支钢笔其实很贵重,但孟弦一轻易的,就送了出去。
他很喜欢年幼的,小小的夏恪一。
尤其是这还是夏思归的外孙女。
夏云霏知道不能推脱,刚准备说话。
然后夏恪一就甜甜的说了一句:谢谢爷爷。
真乖。
孟弦一笑着说。
他喝着夏恪一给他倒的茶,把夏恪一抱在怀里,看着夏恪一在玩儿那只钢笔,就问道: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啊。
那天的孟弦一,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后来,乔?懦敬?澎篮玫奶拦?吹氖焙颍?吹矫舷乙唬?埠苁蔷?龋?谑牵??苁亲鹁吹慕辛艘痪涿鲜迨濉
孟弦一轻轻点头,以作为回应。
同时,他也谢绝了夏云霏夫妻要请他吃饭的事儿,只说了一句:孩子挺好的,我拍张照片,留作纪念吧。
记忆里的乔?懦荆?且桓龀は喑鲋冢?奈娜跞醯模?渎?樯??难?印
他像他的名字一样,与众不同。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后来,孟弦一来到北城,与夏思归夫妻两个吃了一顿饭,几个人热络的聊了一下午的天,像还年轻的时候那样。
那一日,他临走的时候,留下了一本书作为礼物。
后来,夏思归戴上老花镜,一边翻着书一边说:老孟今天这是怎么了,看起来哪里不太对劲的样子~
直到那张属于夏恪一的照片从书中自由落体的掉出来,掉落在灰色的地面上。
彩色的照片像一只蝴蝶一样飞舞,属于夏恪一的圆润的脸蛋在照片上凝固。
夏思归看着那张照片,愣了许久。
他一眼就能认出来,这个人是夏恪一,虽然他从来未曾见过她。
基因与血缘,皆带宿命。
苏华胥看着他看那张照片,就也凑了过来,讪讪的说道:好可爱的孩子啊,这谁家的?
她当然是故意的,虽然没见过孩子,但是她认得出来。
更何况,这还是孟弦一放在书里的,孟弦一前几天出差容城,他们也都是知道的。
夏思归合上书,语气平静:不知道,不认识,老孟夹在书里的,应该是弄错了吧,我怎么不觉得可爱。
苏华胥撇撇嘴,心里无奈的继续试探:不可爱嘛,多可爱啊。
夏思归冷笑一声:不要只看脸,脸多会骗人的。
苏华胥摇了摇头,伸手去拿那本书,夏思归抢先一步,把书拿走了。
苏华胥就看不到那张照片了,她在原地一声叹息,静默不言,心里无限的惆怅。
暗夜滋生相思,白昼滋生希望。
洛琛熠吃着饭,心里想着夏恪一,想着她的脸,她的眼睛,她的嘴唇,她的头发,她的腰,她的腿,于是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灰色眼镜散发着明亮的光,那是从眼睛里溢出来的光。
他包里有一个礼物,是他准备要送给夏恪一的生日礼物。
本来昨天就想趁机送了的,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也没有理由,还不能显得过于刻意,他怕她被他吓到,怕她彻底和他分道扬镳。
相识多年,他知道她的冷眼和毒舌,以及面对讨厌的人的时候的那种疯批感。
爱之入骨,患得患失。
准备好的生日礼物,是一朵白玉的梨花。
梨花初雪时,与君难相忆。
梅花雪夜的漫长等待,暂时解了洛琛熠的一些苦苦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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