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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阳和以往一样,早早地准备好了干粮,带着猎狗踏入山林。
他几乎没有在村子周边的山里停留,一路朝着西边的深山匆匆赶去。
在山间的沟壑里绕来绕去,忙碌了一整天,除了在山沟里惊跑了一只黑麂,就只看到几只从林间扑腾着翅膀飞起的野鸡,以及匆匆奔逃的野兔。
黑麂在山林中速度极快,猎狗很难追上,宋阳便没有让猎狗去追。
不然以招财它们的性子,不追到猎物绝不罢休,可能会追出去很远,到时候打猎就变成找狗了。
他在山沟里,挑选了黑麂可能采食的灌木丛,拍掉上面的冰雪,在灌木的间隙设置了几个绊脚钢丝套。
没有使用坑木,而是直接把钢丝套绑在了树上。更多的时候,宋阳在山林中搜寻着豹子的踪迹。
他开枪打下一只野鸡,又让猎狗去追赶一只野兔,以这些猎物为诱饵,压弯树木,设置了两处吊脚绳套。
对于猎人来说,比起漫山遍野地搜寻猎物,设置陷阱是最常用、也最省力的办法。
带着血腥味的猎物,对饥寒交迫的食肉动物有着极大的诱惑,它们会循着气味自己找来。
宋阳不知道习惯在夜间出没的野兽,会有哪些被吸引过来,但为了能捕获大型猎物,他把陷阱设置得很坚固,足以吊起几十斤重的野兽。
此外,宋阳还在寻找果子狸。那些峭壁上的洞穴、山间被挖掘出的土洞、高大的树木,还有林间堆积的枯枝,都是他仔细探查的目标。
然而,忙活了大半天,依然没有什么收获,只能空手而归。
他打算明天继续深入这里,查看陷阱是否有猎物上钩,如果没有,就拆除陷阱,往更深的山林进发。
傍晚时分,宋阳回到家。冯晓萱出来打开院门,对他说道:“阳哥,看好猎狗,别让它们伤到跳跳!”
宋阳抬眼望去,只见跳跳正挂在自己栽种的那棵崖柏树上,调皮地抓着树枝摇晃,嘴里还叼着一截咬下来的崖柏嫩枝,那副模样,活像个小无赖。
好在崖柏已经扎根成活,树根处又用石块堆叠压实,不然以跳跳的折腾劲,这棵重心本就偏向第二台院坝平台的崖柏,恐怕会被摇晃得倒下去。
“今天中午我给它喂完奶和竹笋,去打扫的时候,它趁机就跑了出来,在院子的雪地上打滚。看它玩得开心,我就没管它。”
冯晓萱解释道,“哎呀,你都不知道,它还跑到坡上,往坡下翻跟头、打滚,好像一点都不怕冷,可有意思了。”
“旺旺和蜜蜜呢,它们不咬跳跳吗?”
“咬什么呀,它们两个还小呢,凑过去奶声奶气地叫了两声,靠近点反倒被跳跳嘎嘎地凶叫着,用小巴掌拍倒在地上。
它们跟在跳跳后面闹了好一阵,结果成了小跟班,不咬也不叫了。
还有那些小鸡,跳跳追着鸡仔跑,反倒被母鸡扇着翅膀追着啄,在院子里追了好几圈,鼻子上挨了两下,就再也不敢靠近鸡仔了。”
听着冯晓萱的讲述,宋阳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跳跳不怕狗,却被一只老母鸡给吓住了。
不过,以跳跳这调皮的性子,才六个月大就这么能折腾,要是长到一岁左右,还不知道会把院子闹成什么样。
他让四条猎狗乖乖地坐在地上,然后朝着崖柏走去。
看到宋阳过来,跳跳揪着崖柏枝头,吊着身子,在树下砸出一个雪窝。
宋阳本以为它会跑开,没想到它却朝着自己跑来,抱住他的右脚,咿咿地叫着。
宋阳弯腰拍掉它身上的雪花,把它抱了起来。
跳跳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变得十分乖巧,任由宋阳抱着,一直被送到仓库里。
只是在宋阳关门的时候,它在仓库里叫个不停。
宋建国叼着旱烟袋从厕所里出来,看了看宋阳:“今天没打到东西?”
“哪有那么容易,就看到一只黑麂,别的什么都没看到。”
“我在家闲得慌,明天我跟你一起去?”
“行啊,我在山上设了几个套子,看看明天能不能套到点东西,要是明天还找不到猎物,就打两只黄毛野猪回来。今年没宰年猪,正好趁着冬天多准备些肉。”
多一个人上山,搬运东西也方便些,宋建国想一起去,宋阳自然求之不得。
他叫来宋建国和冯晓萱,拿上大碗,去圈里挤了羊奶。回到屋里,兑上奶粉和蜂蜜,温热后给跳跳送了过去。
他们把跳跳按倒在地上躺着,将奶嘴塞进它嘴里,小家伙立刻用双爪捧着奶瓶,熟练地吸了起来。
大熊猫抓握竹子、竹笋时,爪子如同人手一样灵活,这是因为大熊猫有“第六指”,
所以它们也被称为“六指竹魔”。但实际上,大熊猫的“第六指”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手指,因为它没有指甲,只是一个可以活动的凸起。
彭世文的资料里认为,这是大熊猫为了适应吃竹子的生活而进化出来的,叫做“伪拇指”。
正是因为有这个“伪拇指”,大熊猫既能精妙地抓握东西,又能支撑起肥胖的身体行走。
宋阳专门观察过跳跳的伪拇指,肉嘟嘟的,感觉更像是个肉垫。
必要的时候,它甚至能用脚爪同时抓住好几样东西,堪称一项绝技。
跳跳一口气喝了三瓶奶,这才满足,见宋阳要走,它连忙跑过来抱住宋阳的腿,死活不肯松开。
宋阳没有强行拉开它,而是让冯晓萱拿了两个苹果过来,给它每个爪子里塞一个。
跳跳忙着吃苹果,这才松开了宋阳,宋阳把它重新抱回篾筐里,逗弄了一会儿,才走出仓库,关上了门。
宋阳回到屋里烤火,王静雅放下手中的针线,和冯晓萱一起去厨房准备晚饭。明天还要继续上山,宋阳和宋建国早早地就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冯晓萱起得更早,专门为爷俩煮了酸辣葛根粉条,还做了火烧馍。
吃过早饭,三人挤了羊奶喂给跳跳,随后宋阳和宋建国便早早地进了山。
早上运气不错,还没深入山林,就听到几条猎狗发出低沉的呜呜凶叫声。
爷俩小心翼翼地靠近,看到林间有一群野猪在翻拱觅食,足有十几只。
宋阳昨天经过这里时还没发现任何翻拱的痕迹,也不知道这些野猪是夜里从哪里跑来的,其中有四五只七八十斤重的黄毛野猪。
考虑到晚上还要从这里经过,搬运猎物会方便些,宋阳顿时来了兴致。
宋建国强压住内心的兴奋,小声说道:“这简直是送到嘴边的肉啊!”显然,他也很想打猎。
宋阳点点头:“打黄毛野猪,黄毛野猪的肉好吃!”
“好嘞!”
跟着宋阳打过几次野猪,宋建国很清楚,野猪的鼻子极其灵敏,丝毫不亚于猎狗。
他感受了一下风向,在宋阳稳住四条猎狗后,便猫着腰,轻手轻脚地跟着宋阳向下风方向走去。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两人看清了野猪的具体情况。
其中有一头野猪体型巨大,獠牙翻卷,显得格外谨慎,估计有四百多斤重,宋阳进山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野猪。
它不时抬头,警惕地四处张望。好在两人行动十分小心,没有被发现。
周围没有合适的躲避之处,只有选择容易攀爬的大树。
宋阳和宋建国都没有把握能一枪将野猪毙命,尤其是宋建国用的还是火枪。
他们必须给自己留好退路,万一没能打死野猪,激怒了猪群,还可以爬上大树躲避。
做好准备后,两人靠着树干,端起枪瞄准。
宋建国选择了离得最近的一只黄毛野猪,它正专心地撅开雪层和泥土,咬断植物的根茎,“啪嚓啪嚓”地嚼着,相对来说更容易命中。
宋阳的枪性能更好,射程也更远,他瞄准了猪群边缘的另一只野猪。
准备就绪,宋阳开始倒数。三声过后,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响起。
宋阳瞄准的野猪应声倒地,而宋建国的那一枪没有命中要害,打在了野猪的肩膀上,并不致命。宋建国用枪次数较少,准头差了一些。
突如其来的枪声,惊得其他野猪纷纷抬头张望,随后猪群瞬间炸了锅,撒腿就跑。
而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锁定了两人的位置,吭哧吭哧地冲了过来。
“爸,上树!”宋阳大喊一声,催促宋建国。
宋建国也意识到了危险,立刻把枪甩到肩膀上,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树。
宋阳则趁着这个机会,对着冲过来的大野猪开了一枪,可惜这一枪也没有命中。
枪里没了子弹,宋阳不敢大意,也把枪甩到肩膀上,跟着爬上了树。
那头野猪十分凶悍,冲到树下,见宋阳和宋建国都上了树,它怒吼着一头撞向大树,震得树上的积雪纷纷掉落。
它围着大树转了几圈,竟然开始啃咬树根,似乎想把大树弄倒。
上了树的宋阳不再害怕,他迅速给枪装上子弹,瞄准大野猪的脑袋开了一枪,子弹在大野猪的脑袋上炸出一个血洞,大野猪当场栽倒在地。
宋阳又补了一枪,这才抬头看向山林。
四条猎狗早已狂吠着追向四散奔逃的野猪,消失在山林深处,叫声也越来越远。
宋阳先跳下树,他担心猎狗会出意外,对宋建国说道:“爸,我怕猎狗出问题,我去追它们,你就别去了,回去叫上我哥,想办法把这两头野猪弄回去。”
“好!”宋建国深知事情的轻重,沉稳地应了一声。喜欢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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