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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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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应明的表情也一度变得十分猖狂,看得孙传山摸不着头脑,暗暗腹诽,

    这小子莫不是被孟昭给气傻了?

    傻,他当然是不傻,只是完全陷入自己的世界当中,无法自拔

    他既是自作聪明,也是被孟昭和孙传山故意引导,产生这样的想法。

    毕竟谁能想到,孟昭会那么无聊,专门陪他演这么一出戏?好玩吗?

    不过,胡应明倒也不傻,知道眼下都是自己的猜测,看了看孙传山,眼珠子一转,道,

    “孙兄,我家里只在冀州这片有些势力,但对京城中的人物,完全没有路子,你孙家不是在京中有靠山吗?不知能否帮我查出那女子的身份?”

    孙传山倒没有直接答应,而是故作为难道,

    “胡少,你也知道,我在家中并不受重视,平常连去账房支点银子都要遭人白眼,未必能帮你这个忙,而且人家若真是来头颇大,我贸然行事,惹怒了对方,可怎么办?”

    胡应明一听这话,顿时明白了,这不是不肯出手,这是想要好处啊。

    他先是一怒,平常巴结他的人多了去了,只有别人给他送好处的份,哪有他向别人示好的,除了史思明那次,但最终那礼也没送成。

    但转念一想,不过是区区黄白之物,我胡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这个,若只是花些银子,便能将那女子底细查清,也不算吃亏。

    他现在脑子里骚操作很多,一会儿是我睡了你孟和尚喜欢并追求的女人,给你戴上一顶大大的绿帽,尽情羞辱你,以报我当日之仇。

    一会儿是,我若是能和这京中贵女成亲,有了她娘家的帮助,或许能和自家大哥一争继承人的位置。

    又寻摸着,若是真能靠上这贵女,舍了冀州也没什么,靠丈人家帮扶,未尝不能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事业……

    种种想法在脑海中交织,其实简单概括,就一个核心思想,抢了孟和尚喜欢的女人,然后吃本该孟和尚吃的软饭。

    前者是为自己出气,后者是给自己未来加上一层保险。

    吃软饭,靠女人,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也不寒掺,不丢人。

    能少奋斗三十年,谁愿意多奋斗那么长时间呢?将省下来的时间,用来享受生活,不好吗?

    “成,孙兄你说个数,我绝不回口。”

    孙传山这才不好意思的摇摇头,

    “这,胡少你误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看我是贪小便宜的人吗?

    实在是我在家中地位太低,想找人办事,还是得靠真金白银,绝非讹你。”

    “孙兄,不必多说,只要能将那女子的身份查出来,一切好说,事成之后,我绝不会亏待你。”

    于是乎,孙传山喜滋滋的晃了晃五指,正反两面,看的胡应明眉角一抽,最后还是答应下来,但他心里也是发了狠,要是拿了老子的银子却办不成事,吃了的就都给我吐出来。

    事实上,头天银子到位,第二天,孙传山就将预先准备好的资料递给了胡应明。

    “胡少,我的乖乖,这位女子可了不得啊,怪不得孟昭看她就像是狗见了主人一样,恨不得黏上去,这背景,简直通天了。”

    胡应明此时在自己外购的一个小宅房间中接待孙传山,听到他那夸张之言,升起莫名期待。

    接过来一看的瞬间,眼睛瞪得滚圆,似乎要爆出来,手臂上的汗毛竖起,惊喜尖叫道,

    “你没弄错,真是那位崔督主的女儿?”

    这天下,姓崔的督主只有一个,那就是天刑堂之主,天下十绝之一的宗师崔炜,手下高手如云,势力遍及赤县神州,自身武道也是有望天下第一。

    这样的人的女儿,简直不是公主,胜似公主。

    胡应明呼吸都要停止了,若自己成了崔炜的女婿,岂不是瞬间起飞,别说孟昭,就是让孟继祖见到他,给他行礼问好,也不是不可能。

    “这是自然,我查过了,那女子叫崔锦云,化名崔云,自玉京城而来,如今居住之地,是在咱们南安天刑堂之内,冷徊风拿她和祖宗差不多,每天早晚请安,就想着伺候好这位,好调回玉京总部去。

    听说,当初在玉京时,孟昭这家伙便见过这崔锦云,如今不知从哪得到的消息,知道这位崔大小姐游玩至此,不要脸的贴上去,只是一直没有得手。”

    胡应明越听心越痒痒,站起来在房间中走来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搓着手掌,恨不得立马飞到这崔小姐面前,好一诉衷肠。

    “可,崔小姐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来咱们南安呢?”

    “唉,这就是你胡少有所不知了,人家可不是闲逛,而是专门为了沈家的那位天赐麟儿而来,而且大概率是偷偷跑出来的,身边没什么像样的高手,不然也不会被孟昭那小子捡了漏。”

    胡应明心中一凉,为沈天赐而来倒是可以理解,但他就难办了呀。

    停下脚步,再次抓起纸张看了看,打定主意,也不能全听这孙传山一面之词,可以先观察观察,比如她的居所是否就在天刑堂,以及冷徊风是否真的对她十分恭敬。

    “哦,对了胡公子,我还得提醒你一句,人家崔姑娘这次出来,可是专门女扮男装出来的,不想暴露身份,你可千万别自作聪明,把人拆穿,不然没好果子吃。”

    “这你放心,我要对她下手,自然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来个偶然的英雄救美,才好摘取美人芳心。”

    “对了,最好连伯父和你大哥也别说,不然以他们那种老派作风,肯定是不会让你乱来的,而且你大哥还没成亲,万一他也动了心思呢?”

    孙传山是有意挑拨,但胡应明却是听进了心里去,毕竟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别说他大哥,就是他那位父亲,万一知道这个消息,没准舔着脸给他们弄一个小妈回来呢?

    崔炜的女婿,天下谁不想当?怪不得孟和尚弄得和个马屁精似的,换成他,也得这么干。

    他已经打定主意,先想法子掠夺美人芳心,若是不成,直接用歪门邪道霸王硬上弓,来个生米煮成熟饭,等孩子呱呱落地,那位崔宗师总不能一掌拍死他吧?

    不得不说,胡应明骨子里有一种冒险的因子,是个十分危险的人物。

    如当初想要直接杀掉孟昭,拿着地灵珠逃出冀州,再如想通过盗取火蟒胆来请史思明出手为他报仇,再比如现在,连崔炜的女儿都敢霸王硬上弓,真是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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