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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重生七零甜妻要致富 > 一百五十六章 打脸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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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好区域,四个阿姨相当有干劲,这让沈言心与陆明艳都忍不住干的越来越快。

    不到中午,上层已经全部弄好。

    沈言心还想着让她们先回家吃饭下午再过来,想不到都不同意,非要全部干完才走。

    因为下一层是准备做包间的,但是杨师傅还没有把桌椅板凳做好,所以下一层很空,干起来也快。

    稍微加把劲,到了中午的时候,一间房完全被收拾干净,就连窗户都擦好了,亮的很。

    沈言心自然说到做到,拿出四张五毛钱分了下去。

    “谢谢啊!”她们异口同声道。

    看着焕然一新的房子,沈言心第一次有了这是自己家的实感。

    她坐在床板上伸懒腰道:“明艳姐,想不到她们手脚这么利索,我看比咱们俩都强。”

    陆明艳叉着腰说:“哼,平常的时候看不出来,真挣钱了都瞪起眼睛了,”

    “这下终于能把床垫弄过来咯!”沈言心兴奋道:“这次我准备的嫁妆就是一些锅碗瓢盆的装两箱子带过来,完全不亏。”

    拿锅碗瓢盆当嫁妆,这还是陆明艳第一次听说。

    “不愧是你,嫁妆都这么别致!”陆明艳伸出大拇指。

    到了中午,沈言心也没必要走了,她与陆明艳凑合吃了一顿午饭,下午紧接着开始放床垫,搬棉被。

    现在的床垫子比较实诚,要不是沈言心与陆明艳比较有力气,肯定搞不定这三张大床垫。

    床垫搬完了,轮到沈言心买的褥子还有棉被,这些东西比较轻,但是体积太大,一次拿不了两床。

    又弄了好久,才把所有棉被都运了过去。

    弄好后,沈言心与陆明艳直接躺在铺好的床上惬意的休息。

    “明艳姐,我是不是忘了跟你说,我跟高明诚下周一领证。”她说:“你到时候一定要去啊!”

    她在首都没有什么朋友,要是陆明艳不去的话,她还感觉有点失落。

    “我当然要去了!”陆明艳认真道:“你放心吧,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

    她结过婚,很了解未婚女孩在婚礼上的胆怯心理。

    “不过明艳姐,你恐怕要看见高天健一家了。”沈言心说:“有没有信心当众打高天健的脸!”

    陆明艳一愣,她神情复杂的看着沈言心说:“这样不好吧,你结婚,我在婚礼上打我前夫?”

    虽然她确实很想给高天健几巴掌,但是不应该在那么大的场合啊!多让人看笑话!

    沈言心这才意识到现在还没有这种打脸的说法,打脸就是纯粹的打巴掌。

    “我的意思就是,让高天健后悔一下。”沈言心尴尬的解释道:“就是你那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整个人容光焕发,肯定能把沈巧巧比下去。”

    现在沈巧巧被怀孕折磨,就算她年纪比较小,也肯定没有现在的陆明艳好看。

    “啊,你是这个意思啊!”陆明艳下意识开始摸自己的肚子。

    经过长期坚持抹药膏,她肚子上的赘皮已经消失了三分之一,只要不上手摸的话,没有人能知道她肚子上还有这么一块。

    其他地方也是如此,现在的陆明艳看起来与正常体重的人完全没有两样。

    “我就是这个意思!”沈言心说:“让高家的那些亲戚好好看看你,他们就知道高天健多傻了。”

    毕竟陆明艳瘦下来之后五官都清晰了,加上她天生的尖下巴,妥妥的清秀美人一个。

    比起长相很普通的沈巧巧,陆明艳根本就是吊打!

    “你就不怕我好好打扮把你比下去?”陆明艳挑眉道:“我好看起来我自己都害怕!”

    沈言心立刻配合陆明艳作出自己非常害怕的样子拍着胸脯说:“吓死我了,大人不计小人过!我知道错了!”

    夸张的表演戳中陆明艳的笑点,她拽着沈言心止不住的大笑。

    “好姑娘,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意思!”陆明艳笑着说:“我当初瞎了眼,觉得你比那些领导都可怕!”

    实话实说,当时的沈言心很唬人,尤其是那种运筹帷幄的感觉,让陆明艳觉得沈言心就是一个不苟言笑的神秘天才。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沈言心其实很鲜活,非常的好玩。

    “好吧好吧,我赔罪。”沈言心看着陆明艳说:“说真的,我想给你设计一套衣服让你周一的时候穿,保证好看!”

    现在织毛衣是来不及了,她只能给陆明艳设计一套普通的外套还有裤子。

    “会不会太着急了?”陆明艳傻眼。

    好好的,怎么就跳到做衣服了?

    “你别告诉我你不会做衣服!”沈言心故意惊讶道:“明明毛衣都会织,结果衣服不会做。”

    这话陆明艳完全不同意。

    “谁说的?我爸爸当年可是响当当的服装厂厂长,我从小就看他做衣服!我小时候的玩具都是那些烂布头好不好?”陆明艳骄傲道:“我觉得我做衣服比织毛衣都快!”

    “那我们赶紧去买点布回来,晚了可就穿不上了。”沈言心说。

    既然结婚这件事无可不免,她想要好好打扮一下。

    跟王鸿志的草率婚姻是沈言心无法忍受的伤痛,所以她想要用一场比较完美的婚礼把这段回忆盖住。

    不得不说,高明诚可比王鸿志好多了,两个人一个是白马王子一个是癞蛤蟆。

    两人去了最近的商店买了两匹布料。

    因为沈言心要结婚,所以她选了正红色,准备做一身正红色的衣服穿。

    陆明艳不知道穿什么,沈言心想来想去给她用了紫色。

    如果长的比较黄的人穿紫色会很老气,但是陆明艳长的很白,完全避免了这个问题。

    而且紫色还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感觉,非常衬陆明艳的气质。

    “这个颜色真行啊?”陆明艳犹豫道:“我穿上会不会像那些小人书上的妖怪一样?”

    “你就相信我好不好?”沈言心挑眉道:“我还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呢。”

    抱着两匹布回了陆家,沈言心立刻开始自己的创作。

    现在首都的冬天很冷,根本不能穿裙子,所以只能穿套装。

    而且大家都要穿臃肿的棉袄,所以外套的设计必须还要能把棉袄装进去。

    这点确实有点难。

    不过都难不倒沈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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