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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变不是挺好的吗,以后也能和老四好好的过下去。”沈父咽下去一口饭说道。
沈母:“但就是大手大脚的习惯没改,那么多肉一下子全做了,还切这么大块。”
“你懂什么,红烧肉就是要大块吃才过瘾,还别说今天这顿红烧肉比我年轻的时候在主家吃过好吃太多了。”
沈父放下碗满足地叹了口气:“老四在部队里吃不上好东西,老四媳妇有这手艺刚好可以给老四补补。”
“这几年咱们靠着老四寄回来的钱给老二老三娶了媳妇,还供小瑛读到了高中。以后他们小两口的钱他们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咱们还年轻还可以再干十几年,到时候给他们多存点钱。”
沈父这一生就愧对小儿子,老四18岁就去当兵,整天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这些年他总是睡不好,害怕有一天儿子上了战场再也回不来。
现在除了小女儿其他孩子都结婚了,该他补偿小儿子了。
沈母听着丈夫说的话也红了眼,做父母哪能不心疼自己的孩子。
老大老二老三都结婚了,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看着办。
她和老头子有公分,有粮食,没有用钱的地方,老四媳妇也改好了。
想到这,沈母猛地站起来往院子里跑,嘴里念叨着:“我得给老四写信,让他以后不要因为钱接危险的任务了。过了年早点回家,他媳妇改好了。”
沈父被吓得一哆嗦,撇撇嘴,这娘们就是喜欢咋咋呼呼。
沈母来到孙子们住的厢房,点上常年不舍得点的煤油灯,拿出纸笔让大孙子沈嘉全替她写信,明早她就上县城寄出去。
林觅夏此刻正抱着团团进了空间准备洗澡,她脱掉衣物抱着团团泡在水里。
一股股暖流渗进她的身体里面,她的脚踝曾经受过伤,现在传来丝丝痒意,是温泉在修复她的旧伤。
团团被放进水里也不挣扎哭闹,反而舒服地直哼哼。
林觅夏宠溺地微笑,她把团团抱到大腿上躺着,温柔地撩起水擦拭着他白白嫩嫩的皮肤。
洗好后,她心里一动,一个小婴儿游泳圈就出现在手上,她将游泳圈套在团团脖子上,让他自己泡着。
林觅夏开始洗澡,她的手刚摸上胳膊,就惊奇地发现原本还有些粗糙微黄的皮肤现在变得白腻光滑,肤如凝脂。
头发也一改之前的枯燥,变得丝滑飘逸,犹如黑色的瀑布一样悬在半空中,林觅夏简直是爱不释手。
她陪着团团泡了半个小时,抱他出来的时候还伸手指着温泉,表示还想游泳。
林觅夏可不惯着他,再泡下去皮肤就要泡皱了。
她穿上睡裙,给团团换上粉蓝色棉质小衣,抱着她瞬移到小屋二楼,团团惊奇地望着四周,似乎不明白怎么突然换了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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