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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和刘香娥现在把林觅夏看作是他们家的救命恩人,是贵客。
他们儿子吃了那药没几天的不怎么喘了,有一天风大,外面尘土飞扬。
儿子也不像往常一样犯病,只是稍微有些呼吸困难。
半个月后,文旭已经和正常人没区别了,保险起见,他们还是按照林觅夏的意思吃完一个月的药。
年前去医院检查,就连医生也十分震惊,文旭的中度哮喘病竟然治好了,而且没留下病根。
面对医生的追问,刘贵和刘香娥没透露出半分关于林觅夏的消息。
只是推辞道,京市来探亲的老中医给治好的,那位医生已经回去了。
没经过林觅夏的同意,夫妻俩不会给她找麻烦。
这正合她意,药方林觅夏会拿出来,但不是现在。
需要一个合适的机会,林觅夏不会当依仗丈夫生存的菟丝花,在婚姻里女人最重要的就是要独立。
沈霄还年轻,前途无限。她要有自己的事业,将来能堂堂正正站在沈霄身边。
“这位是?”夫妻俩看着沈霄。
林觅夏介绍:“这是我爱人,沈霄。”这时候丈夫和妻子对外都以“爱人”称呼。
这是林觅夏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开口承认在自己的身份,沈霄的眼睛亮了,目光也变得更加灼热。
“刘姐姐夫,你们好。”沈霄上前打招呼,递过手里的年礼。
刘香娥佯装生气:“来就来了,带什么礼物,家里都有。快坐快坐。”
林觅夏也不客气:“这是我和沈霄的心意,你和姐夫可别客气。”
寒暄一会儿,林觅夏说明来意,后天就走了,今天来是向他们告别的。
刘贵和刘香娥很不舍,但他们知道随军对小夏和团团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沈霄一看就是负责任的男人。
他们没有挽留,只是一再强调要常写信回来。
刘贵从书房拿出一个和田玉做的平安扣,系到团团脖子上。
“给团团用来保平安的,别推辞。”
把三人送到门外,刘香娥还依依不舍:“记得写信回来啊。”
林觅夏朝她喊道:“知道了,快回去吧。”
太阳降至天边,晚霞映红了半边天。
温柔的光线照射在林觅夏白如凝脂的侧脸上,显得格外柔美。
沈霄甚至还能看见她脸上细小的绒毛,无时无刻不撩拨着他的心。
林觅夏是沈霄眼里的好风景,殊不知一家三口也成了行人眼里的一道美丽风景。
丈夫高大英俊,妻子玉貌芳姿,孩子活泼可爱。一路走来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晚上林觅夏做了一桌菜,好好犒劳一下这两天的忙碌奔波。
有剁椒鱼头、干锅虾、四喜丸子和梅菜扣肉。
林觅夏先吃,沈霄喂团团吃他的虾仁蒸蛋。
等林觅夏吃完接过团团,沈霄才开始吃晚饭,剩下的这些他可以包圆。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林觅夏发现沈霄是肉食动物,简直无肉不欢。
别看他吃得多,但是不长肉,可能归结于每天早晨几公里的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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