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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妻心如铁 > 第九十二章 爱情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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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木尘看着眼前这一张脸,说不上很年轻,刚毅,有棱有角的脸,一向儒雅与沉稳交合的程汐澈,此时正眼巴巴地用一双焦灼无措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自己。

    她该相信他的话吗?

    如果没有受到过第一次感情的创伤,也许她会相信自己的感觉。可是她不敢了,不敢再冒这个险。在秦然的身上,她狠狠地栽了一个跟头,让她从此对爱情敬而远之。等遇到了程汐澈,是他把她往绝望的泥沼里又拉了出来,可是他会不会把自己再推下无底的深渊?她不敢想像,也难以想像自己能否接受第二次打击。

    她总是在一段爱情的开始保持高度的理智,哪怕发生过再亲密的关系,她也时刻提醒自己不可以陷得太深。可这种事,岂能由理智决定。她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陷进去了。

    面对背叛,她总是用敌意十足的心态来抗拒它。

    “我不可能会跟她在一起!如果你信任我的话,会知道那是我的底线!”

    他诚意十足地讲着这些话。他太害怕她会拒绝自己。他知道她受过一次伤,受到过许多重大的打击,他不忍心再去伤害到她。至于那个唐晚晴,不管何月如何地想把她加强于他,他都不会接受。

    “你走吧。”她默然地盯着他半晌,脑袋里就像灌了糨糊,乱糟糟的,理不出头绪。“我想冷静一下。”

    “好吧。”他的目光从她清冷的面孔上掠过,又移到餐桌上已经糊掉的番茄面。“你记得吃饭。”

    这末一句话引起她内心的小孔流淌出一股暖流。

    他的话就像是她的父亲,隔三差五地打来电话,在末端总免不了加上这么一句。他们都把她当作孩子,都以为她不会好好地照顾自己。

    他走了,她重新坐到了餐桌旁边,看到那桌上的那碗面,已经不再冒着热气。那些深埋在面中的红色蕃茄,看上去也不再那么诱人了。她一筷子下去,戳到的都是肉骨头。再看他那一碗,零星地飘着几根小骨头,上面只掺着一点点的肉。眼前起了一层雨雾,慢慢地化成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她看到屏幕的号码时,尽管并未备注也没有保存,可那十一位组成的数字已经深深地烙在了她心上。有些东西有些事想忘记也做不到。她抬起手指,摁掉了红色的键。铃声嘎然而止。空气中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的气氛。

    接着她又听到手机嘀的一声响,拿起来一看,原来是条短消息。

    “今天晚上我父母来了,明天早上十点我来你家门口等你。”

    秦然做了太多对不起她的事,用他的余生也偿还不了。但是安歌没有。她把她当作亲生女儿一样地对待,从来都舍不得大声地呵斥自己。

    她生了两个孩子,安歌隔三差五地从国外寄补品给她。对她好得没话说。

    她怎么能不去见婆婆呢。

    可是因为秦然,使她无法释怀地去接待安歌。第二天早上,她九点起床,九点半才吃过早饭,磨磨蹭蹭地来到衣柜前选衣,不知道穿哪件。如果选择华丽隆重一点的,为彰显自己现在过得很好,恐怕又伤了安歌的心。可是如果穿得太过于朴素与家常,又显得她自己离开了秦然过得不好。最后她折衷地选了一条连衣裙,没过膝盖,又披了一件西装外套。淑女之中又不失庄重与大方。

    她拿出唇膏,正预备对着镜中的自己涂抹的时候,觉得这唇膏的色彩太过于艳丽,生怕安歌不喜欢,于是另外选了一支,涂好又擦掉,反复试了几支,才决定下来。这种心情不亚于与秦然第一次约会的时候。

    他们彼此出现在豆蔻年华时,横亘了整个大学时期,又贯穿了最辉煌的年纪。稍有不慎,记忆的片段便不期而至。

    那时的她多么期待珍惜他们第一次的约会,她一直没有告诉他,其实她对他是一见钟情的,只不过后来耍了些手段,才让他误以为是他追求了她而已。她攥着多年来积攒下来的压岁钱,对着橱窗里那一千块想买又不舍得买的连衣裙垂涎已久,想到数日后与他的第一次约会,她咬了咬牙,冲进店里买了下来。当她颤抖着双手将那一小叠薄薄的纸钞递过去的时候,嘴唇上都咬出了牙印。

    可那条裙子如愿以偿地穿在了她苗条的身上,就好像量身定做一般。她穿着他,与他约会,看到他眼底的两簇光亮,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他们第一次约会坐在黑漆漆的影院里,他悄悄地伸过手握住她的小手时,心脏噗通噗通地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们接吻了。那时的秦然虽然不是第一次接吻,可由于紧张与不安,吻得她的嘴巴四周都是湿漉漉的,而她则慌张地不知如何是好,嘴唇闭得就像胶水胶住了那样紧。

    在以后,她有了钱,可以买下任何自己希望的裙子,不必去考虑它的价值。秦然的吻技也越来越娴熟自如,可是她却觉得没有第一次亲吻时那样的真诚。

    手机悠扬的音乐打断了她的思路,她下意识地接了起来。原来秦然已经到了楼下。临走前,她对着镜子看到刚才涂的唇膏,还是觉得显眼,终于狠下心,揩掉重新只涂了一层无色的润唇膏。她不愿意在秦然的面前流露出自己的重视,她不会再为了这个男人而去取悦什么。

    十点过了十分钟,她才不紧不慢地下楼。

    秦然的车子就停在门口,于是放松了嘴角,眼底爬过一丝冷笑走了过去。

    他的眼前一亮。可是这种光亮已经引不起她的注意与感动了。她今天的任务就是陪安歌吃饭,仅此而已。

    他看到她把包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双手交叠地放在包上,而其中一只手上佩戴着的那枚钻戒,光芒四射。他记的得当年刚结婚的那年,她也经常带结婚戒指,可过了一年之后,随着跳跳的出世,她就干脆收起来不戴了,认为戒指这种硬冷的东西会划伤宝宝柔嫩的皮肤。

    他看了,心里无比地往下沉坠,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她戴程汐澈送的戒指了,可看到还是很受刺激。

    “我妈一下飞机就缠着我打电话给你,她说她好久没有见到你了,很想你。”

    “是吗?”她的反应很冷淡。

    “对,她说今天中午做你最爱吃的菜。”他知道安歌一向很疼她,希望能够打动她。

    她沉默,一只手抚摸着另一只手上的戒指,脸侧着窗外。

    “我妈她这个人就是很拗,认定了一切就不会改变。她经常跟我说,她这一辈子都只承认你是她的儿媳妇,别人她都不喜欢。”

    “是吗?以后她会习惯的。”她的语气淡得出奇。

    “她时常在我地方唉声叹气,说我跟你离婚,是最错的决定。”

    面对他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她索性闭上眼睛,不去理他。对于这个男人,除了恨之外,还有想逃。如果不是为了安歌,她绝对不会跟他一起吃饭的。

    “都怪我不好。如果跳跳与闹闹没有出事,我们现在都儿女双全了。”他见她闭上眼睛,仍然说个没法。

    一提到孩子,她就心痛得无法呼吸。她仍然闭着眼睛,避免与他交流。

    “唉,都是我的错,谁让让我当初不珍惜呢。我愿意拿自己二十年,三十年的寿命去换回两个孩子!”他越说越后悔,也越来越沮丧。

    “别说了。”她睁开眼睛,转头瞥向窗外。有一对夫妻正牵着孩子的手,有说有笑地走过去。在闹闹出事之后,她变得害怕上街,因为怕看到别的家长拉着自己的孩子。可她的两个孩子却再也没办法回来了。“你有女朋友了,要结婚生子是随时的事情。”

    “你是指霍安乔吗?”他本能地想要解释一下。

    她瞥了他一眼,那种瞥法,足以令他胆寒。

    “她是我工作室新签约的一个新人,别的没什么。”明知道她不爱听,可他还是要为自己解释。

    新人?没什么?秦然的演技越来越收放自如了,撒起谎来连眼皮都不眨一下。他们的关系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那么记者半夜拍来的照片,她出入他的别墅,一呆就是五六个小时,那说明什么?在探讨剧本吗?不过她不想识破他,他喜欢交女朋友那是他的事。他们已经离了婚,哪怕他结交一百个新女友,她都不会觉得意外。

    她闭上眼睛,露出了疲乏的表情。

    他终于意识到她的态度,她一直都没有原谅自己。如果不是自己的母亲,她肯定不愿意坐自己的车。

    快到他别墅门口的时候,她终于说了一句话:“秦然,我们已经离婚了。”

    “可我想把你追回来。”他情不自禁地回答道,拚命地去看她的眼神,怀着一丝轻微的憧憬与侥幸,想从她的眼里找到一个答案。

    她酸酸地笑了声,说出来的一句话足够让人坠入谷底:“我早就认为你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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