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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摇钱树上有九只太阳神鸟,这青铜神树的枝蔓形象,与那马王堆汉T字形帛画中的神木扶桑之枝十分相似。
传说,天上曾经有十个太阳,海水中有棵大树叫扶桑。10个太阳睡在枝条的底下,轮流跑出来在天空执勤,照耀大地,当有一个太阳执勤的时候,其他的九个太阳神鸟则就在树枝上休息,摇钱树上的九只太阳神鸟和天上那个太阳组成了10个太阳。
天与地之间的连通物就是这神树,天上的神仙和地上的凡人沟通就通过这通天的建木作为桥梁,但有时太阳神鸟一齐出来给人类带来了灾难。为了拯救人类,后羿张弓搭箭,向那9个太阳射去。只见天空出现爆裂的火球,坠下一只只三足乌。最后天上只留下一个太阳。
以前有别的神鸟时它们可以轮流休息,只留下一个太阳了,它就必须每天执勤,勤快的马也会累死,有的时候太阳神鸟也累得受不了,需要休息。它一休息,大地开始变冷,人又要为另一种灾难受苦了,这个时候人们期望太阳能重新出来。
在玛雅的文化中,太阳需要人血和人心获得养料材料升起和降落,人殉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行为,然而却是很多人认为“有效”的献祭方法,人殉的祭品一般是幼儿和处子,这些美好的东西,玛雅人也会用战俘。满族盛行人殉制度,清入关后顺治朝因循旧制,顺治帝的宠妃董鄂氏死时,用三十名太监和宫女殉葬,以便相从于地下服侍她。汉族、汉官反对满族残忍落后的人殉制度。传教士汤若望也规劝过顺治帝,不要为董鄂氏让那么多的人去死,但一直到康熙皇帝时才正式下诏,禁止人殉,以剪发取代。
早在秦朝开始华夏民族就禁止人殉了,但有的地方还是河伯娶亲这种陋习,在阿尔卑斯山区,一样有不经过审判就直接由村里人自己组织的“女巫审判”。
火刑不一定烧的是活人,执行火刑的目的是烧掉尸体,阻止“巫师”复活,切断他们与祖先的、魔鬼的联系,后来变成了一种怪异的群体狂欢,圣女贞德的死尤其惨烈,法国国王先是利用她带领民众打败英国,后来害怕她在人民中威信太高,于是把她出卖给了英国人,她的名气比当时的神权和皇权都大了,由英格兰控制下的宗教裁判所以异端和女巫罪判处她火刑。大风小说
一般的火刑很快就结束了,受刑者不是被烧死就是被呛死,烧死贞德的过程却及其漫长。
800名英国士兵把人群跟火刑台远远隔开,在一万多人注视之下,这个被宣判为女巫和异端信徒的少女,迅即被熊熊烈焰吞噬;很多围观者听到她喊出耶稣的名字,并且呼叫那些激发她率领义军、把英军逐出法国的圣徒名字。
行刑人向群众展示奥尔良姑娘烧焦的尸体之后,再度燃起烈火,将尸体烧成一堆灰烬、然后把这些灰烬扔进塞纳河去。贞德的心和肠脏保持完整,没有给烧掉,也不知道是因为英国人火候控制的好,还是因为她有一副好心肠,也正是因为如此,过了一个短时期,更有人说火焰没有伤及贞德。她仍然活在人间。
贞德的两个兄弟知道法国人乐于相信这位女英雄仍在世间,发觉可以从中图利,于是决定布置一个骗局,这两兄弟早已因贞德的名望而得享宽裕生活,到1436年,即贞德死后5年,两人把贞德仍在人间的传闻再加渲染,结果使传闻继续流传了数百年。兄弟两人突然在奥尔良的街头出现,身旁还有一个披甲策马的年轻女子。他们说那女子就是贞德,在施行火刑之前最后一刻由另一个女子顶替受刑。事实上那披上盔甲的女子是个名叫安梅丝的女骗子,她在冒充贞德之前,在意大利教皇的军队里服役,有过一段军旅的经历,当时她的威武外型和娴熟的马术,甚得群众喜爱,使看到她的人不假思索就相信贞德仍然在世。
奥尔良市民对贞德两位兄弟的说法完全相信,甚至废止了自贞德牺牲后一直为她举行的纪念仪式,贞德的兄弟和女骗子的骗局处处得逞,无往不利,先后在奥尔良及其他法国城市。享尽美酒盛筵,并广受尊敬。
然而好景不常,4年后他们的骗局终于给揭穿了,遍地冒出来的假贞德成功的引起了两个人的注意,在被宗教审判所赦免无罪后,被暴民用石头砸死。但是一旦那些审判法官确定,某只“羔羊的离群”是出于故意,宗教裁判所就只能“别无选择”地将不知悔改和顽固不化的异端分子逐出教会,或交由世俗统治者处理。尽管如此,从总数上来看,宗教裁判所仍然拯救了许多无辜甚至是不那么无辜的人。
“消灭宗教裁判所,解放西班牙人民”,这正是拿破仑推销大革命的口号,然而革命法庭在西班牙的罪行,却远远超过了西班牙的宗教法庭,他把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那一套拿到西班牙来了。
柯南道尔有段时间想结束福尔摩斯才写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宿敌莫里亚帝教授在瀑布决斗,福尔摩斯“死后”他才能写他想写的历史小说,可是即便是他那样的畅销书作家,历史小说还是没人看,最终他不得不继续用福尔摩斯这棵摇钱树挣钱。
标准的驱魔程序中有一个问题,就是确定某个人是否“着魔”,着魔可以轻易得导致巫师审讯,尽管“灵感”并不总是与着魔联系在一起,但“着魔”有时会让人失去自我控制,和发疯差不多。
与此同时会产生源源不断的灵感,比如贞德的兄弟,靠着贞德那颗摇钱树他们挣了不少钱
缺钱花的柯南道尔也没让福尔摩斯真的“复活”,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发生在最后一案之前,三百年来,巴斯克维尔一直流传着的“魔鬼般的大猎狗”的神秘传说,故事一改以前福尔摩斯主导的风格,将主角变成了一只隐藏在迷雾之中逞凶作恶的大狗,这本书果然和福尔摩斯其他的小说一样热销了。
迷信之所以难以根除,或许是因为它一直是代代相传的,西方人相信吸血鬼,东方人相信穿着清朝官袍一跳一跳的僵尸,拍这些电影能卖钱,和让贞德“复活”可以挣钱一个道理,至于它传播的东西是对是错没人在乎。
正常人都把这些当故事,在虚幻中寻找现实的人都是有病,但就是有人把故事里的事当真了,不然哪里来的邪教。
俗话说好的开头就是成功的一半,但有很多事一开头目的是好的,最后结局都是惨淡收场。
有了近在眼前的享乐,谁还听从彼岸空洞的召唤。
天使死了,恶魔却在狂欢,1924年日本作家村松梢风根据在上海租界内外的见闻,出版见闻录《魔都》,这也是“魔都”一词首次在历史中出现。
其实不只是上海,纽约、旧金山、伦敦等等这些城市都是魔都,这些地方有一种难以琢磨的混沌,迷离、矛盾和瞬息万变,你根本不知道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个人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这些迷幻的混沌城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不夜城”的绰号,人造的灯光取代了太阳,为夜间提供了照明,当许多城市已经沉睡时,魔都的精彩才刚刚开始,住在城里的人在颠倒的作息时间里狂欢,睡眠好像是耽误自己享乐的事了。
而夜晚正好是“怪物”出来狩猎的时间。
不一定是狼人和吸血鬼,还有连环杀手,那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和开膛手杰克一样在迷雾中时隐时现。
100多年过去,人们还是对那个制造恐怖杀人案的开膛手着迷,却对那五个死在他手里的妓女置若罔闻,她们就像是人殉的人牲,献祭给了那个魔鬼。
恶魔崇拜一点都不酷,新哥特主义的年轻人却沉迷这种黑暗信仰,如同漩涡,一旦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波莫娜看着不远处的小型宫殿,它的外部有一层层旋转的楼梯,就像是蜗牛背上的小房子。
她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它,莫名想起了那个神秘的月圆之夜,赫敏格兰杰用时间转换器回到了过去,让哈利救下了从阿兹卡班讨回来的西里斯布莱克,她究竟是改变了过去,还是按照命运的安排?
阶梯总有尽头,彭罗斯阶梯却是个无尽的循环,按理它不可能实际在三维空间构造出来,但是观看者看到显示在二维平面屏幕上的图像还是会产生错觉。
对二维世界的蚂蚁来说,活在三维世界,拿着放大镜的人就像是神,那么困在二维世界里的人,是从“神”降级到和蚂蚁一样了?
她听到耳畔传来私语声,既像是天使在低语,又像是魔鬼在进谗言,又或者是蛇在“嘶嘶”得说话,诱惑她去摘那颗伊甸园里的禁止吃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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