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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谷高百丈,崖刻石壁于激腾的水雾中耸立,石桥从两边突起处飞鸿挂崖,身旁是壁立千仞的绝壁,脚下是激流涌湍的金波,日光洒在桥上,水雾蒸腾弥散间,如登天堑如过仙关。
“这就是晴川。”
青石桥上,刘葳蕤与木青牵马并行。
她认真地介绍着家乡景色:“碧绿、天蓝、泛金波都是它,‘波弄日光翻上栋,窗含烟景直浮空。’我记得镇上有家叫‘当关’的客栈二楼,有这么一句话题在窗边。”
木青俯看着那团团浓郁的金波,诧异道:“是日光的原因吗?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纯粹的颜色。”
刘葳蕤红润的嘴角一翘,看着脚下的晴川回忆道:“我记得小时候跟随我父亲第一次出远门,途径晴川时,还专门等着它变成金色后才装在了水囊里,觉得那些都是金子可以买很多小吃了,结果只要那水一离开晴川就变回原本的透明颜色。”
木青剑眉一挑猜测道:“会不会是水囊隔绝了日光才会如此,只要还在日光下就会变成金色?”
刘葳蕤摇头道:“不,后来我将水囊里的水倒在河道旁,它的颜色还是没有变回去,挺奇怪的。”
“是啊。小姐说的这事我也记得!”
就跟在两人身后几步距离的小婵笑着说道:“那个时候我和小姐偷溜出来的,木青公子你绝对想不到后来又怎么了。”
木青很喜欢这种友人之间的闲聊氛围,笑问道:“是不是只要日光照射久了,那水又变颜色了。”
“不!”小婵看着自家小姐也没阻止自己,便继续说道:“小姐玩水后竟然流鼻血不止,而且拿水洗了之后,那血水竟然变成了另外一种颜色。”
“什么颜色?”木青诧异问道。
“一种介于与琉璃和琥珀状态的青色。”刘葳蕤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猜测道:“也许只要是和血液相混都会出现那种颜色吧。”
闲叙不过片刻,等众人踏上这边的崖口上时,以“晴川关”直接命名的晴川关镇已然在望。
而此时的当关客栈大堂,张子真张子善兄弟二人也等来了他们的清明杏花烧。
“哔——啊——”
“这酒够味儿!”张子善叹道。
刘朝歌处理家事的当晚,就是他替对方将刘兆朗像扔小鸡一般扔进了刑场。
事情结束之后,他又马不停蹄地赶到了这里。
再喝了杯烧酒之后,他才感叹道:“妈的,这几日我生怕赶不上,就是晚上都在赶路,更别说喝酒了!”
他环顾一圈四周,发现没啥入眼的角色,开门见山地问道:“我说大哥,你别不是跟小姐他们阴差阳错间错过了吧,我还以为你已经接应上她们了呐。”
张子真无奈道:“我先是在幽州境内沿着商道找了一百多公里,没有遇到后,我就退回来一直在这儿等着了,毕竟这是她们的必经之路。”
张子善惊道:“那会不会是小姐他们遭遇了什么不测啊,这下糟了!”
“再等几天吧!”张子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若是还等不到小姐她们,我们兄弟俩沿着找下去,若是真出事了也得先替小姐她们报仇才敢回去啊。”
主母只带了他两人来,这也是看重自己的表现,若是哥俩把事情办砸了还真不好腆着脸回去见主母大人。
“哼!”张子善的黑脸更黑,“若是真出了什么事,我们兄弟被处罚前,一定要把罪魁祸首的脑袋给扭下来。”
兄弟二人以前在西山境内也是一个大山头上的头目,若不是得罪了惹不起的一个狠人,凭兄弟二人的合击技法对上寻常的二品也不会落入下风。
等他们兄弟二人托庇在西山境内实力最强大的林家之时,才真正知道什么是庞然大物,而那个狠人也没有再继续追杀兄弟二人,是以他们对于主母此次秘密出行能够用上兄弟二人,自然是无比用心。
“诶,大哥你看!”张子善迅疾地跑到了胡屠夫这个位置,趴在了窗前。
他不顾自己好像撞倒了什么,高兴喊道:“不知道这个商队是不是小姐他们。”
张子真在他后面踮起脚也看到窗外的境况,粗壮的眉头皱在了一起,无奈道:“妈的,老子也没见过小姐本人,临走时只是带了件信物。”
“唉不管了。”张子真拍了弟弟一下,“我们先去镇上那个鸿炉客栈等着吧,那地儿我之前就打听过,上百人的商队一般都会选择他们家,这当关客栈位置虽好但空间太小,商队一般不会来这儿。”
他高兴之后转过身来后才发现,身旁的屠夫一直把目光放在兄弟两人身上,疑窦顿生。
张子善瞪眼问道:“你看我们做什么?”
胡屠夫一脸平静,指了指桌子上斜躺的酒壶和漫洒在桌上地下的酒水,冷声道:“你们把我的酒给弄洒了。”
“哼!”张子善的山匪习性正要显露出来,却被大哥张子真拦住了无礼的行为。
只见他把店小二喊了过来,掏出一锭五十两的银子抛给了对方,“给这位大哥上两个好菜,再来两壶同样的好酒,剩下的钱还留在账上,说不定我们晚上就还来这儿吃饭。”
“大哥你这是干嘛?”张子善一脸不忿。
张子真直接拍了弟弟脑门一下,“你傻缺啊,什么是正事都分不清了吗?”
“接回刘家小姐才是咱们当前该做的事!”
张子真向胡屠夫抱拳致歉之后,二话不说就扯着弟弟跑了出去。
“愣着干嘛?还不快给我多上点好酒好菜,这可是五十两银子啊。”
胡屠夫把两兄弟话全程听在耳里,向着翻白眼的店小二轻声笑道。
从前几日收到那封信之后,他每天午时都会在这里等上一等,但他等的不是刘葳蕤她们。
他等的人早就到了,而他等的事还没发生。
头顶二楼的那人想必也听到脚下发生了什么。
用常年宰刨血肉的粗实手指沾了沾桌子上的酒水,胡屠夫放在鼻子下上闻了闻,甘冽的酒香中似乎晕染开了鲜血的味道。
“事情变得有趣了啊,也许自己不用动手了呢。”他心里想到。
“刘家小姐”四个字听在耳中,楼上正在喝酒的月九,终究是停了下来。
他看着离镇子越来越近的商队,不由得虚眯起醉眼。
他比所有人都早,早在一旬之前他就到了这里。
望着“猎物”渐渐接近,他现在的心里其实并不平静,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杀过人了。
还记得早些年前,出身隐谷初出茅庐的他,第一次接受任务,就很干脆地将佩剑插进了目标的心脏。
那个时候的他潇洒冷酷到了极点,整个人的心境反而显得无比海阔天空,明静若月光的剑招之下,他什么人都杀,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直到遇到了她。
那是他第一次失手,她从他的手下救下了一个小女孩儿,对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畜生不如。”
本来觉得自己早已剑心通明,大道可期的他,第一次惊恐地发现所谓的海阔天空的心境之下,竟然是千疮百孔的靡靡月光。
毫无疑问他是个天才,剑道在不断地无情杀伐之中,没有挂碍,无论对错,都能有所进境。
但是他已经快要灭绝人性,走上不可挽回的极端了。
当时的他无比迷恋,剑拔出来时,空气中还带着丝丝热气的血腥味道。
杀人,似乎成为了他活下去的本能。
也就是在他举剑要像之前过往那样,将一个小女孩杀死之时,她出手救下了下女孩儿,说了一句:“畜生不如。”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打不过一个女人,败给了对方。
在那之后,“畜生不如”成为了他每晚的噩梦,他开始一边寻找那个女人,一边思考自身存在的意义。
然后便是,孤山野径、道左林间,故意地相逢,一味地相杀,无奈地相识,最后是,自以为的相爱。
他,剑道挂碍了,不敢再杀女人和孩子。
他以前杀了许多人,而她以前救了许多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
所以他无时无刻地不在想着割裂从前的自己,但以前痛快潇洒杀掉的那些人开始每晚出现在他的梦里,而梦境之外,现实之中,隐谷的掌律一脉早已盯上了他。
隐谷出身的刺客都是些孤儿,隐谷根本不会在他们的性命,所以他恐惧地埋着脑袋,用以前杀人的钱买了座宅子,成天沉醉在救赎与恐惧之中。
他发现自己似乎是条溺水的鱼,明明周遭都是可以呼吸的空气,但是自己还是快死了……
午时日中,淡然温暖的日光越过窗柩,抚摸上了他的双颊,唤醒了陷入迷惘过往的他。
再次望向窗外,他的醉眼已醒,似乎看到了挣脱泥沼的那一丝曙光。
虽然这一次自己会杀许多人,包括女人。但若是能够脱离隐谷,重新活过,一切都将会是值得的。
他手掌一挥,安静地躺在桌子上的佩剑“月华”直接飞到了他的手上。
他已经认出了那只商队,而为了一切都能顺利进行,他不打算直接在镇子上就大开杀戒,他现在只打算先去截杀刚刚出去的那两人。
对方刚刚出去时的身法似乎不弱,在月九看来,对方的实力刚好可以用来给自己的“月华”重新开锋。
……
“你带着他们在镇上的鸿炉客栈先安置好之后,再来当关客栈二楼找我们。”
商队才进镇上,就分成了两拨人。
刘葳蕤对着李四交代完后,就转过身来对着身后的二人笑道:“当关客栈特有的杏花清酒,甘甜润肺,我都想了很久了,咱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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