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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一点光都没有,一阵阴风吹过,冷飕飕,他们打了个哆嗦,“这还没到晚上呢,怎地就这么?人,阴森森的,咱们手脚搞快点,把人丢了就走吧。”
另一个立刻赞成的点头,就在这时候,“嗷呜~”
不远处,隐约有狼的声音传来,两人吓得脸色惨白,“有狼,快跑呀!!”
于是,他们什么都顾不上,直接抛尸在面前,然后慌乱的逃命去了,逃离了这个阴森诡异的深山老林。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天色开始越来越暗,等到夜深人静之时,那原本一动不动的尸体,骤然在黑夜之中睁开了眼,狠狠的喘了一口气。
这是哪里?她什么都看不清楚,眼前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这里是地狱吗,她终于死了吗,不用再受折磨了?
对,当时她就是故意说出那些陈年旧事的,就是为了要故意刺激到陆北宸杀了她,因为活着的每时每刻,都是一种折磨,她太痛苦了,太想要一死了之,求个解脱。
当然,在死的同时,她还有更加的计谋,就是调拨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以前,她不知道,带走薄烟的是傅南笙,就是这个男人,因为,她只看到了个背影。
但躺在病床上的半年,她哪里都去不了,什么也干不了,更多的时间,就用来思考了,她开始觉得傅南笙的背影非常熟悉,隐约的,能和当初带走薄烟的一样,也和陆北宸年少时,很相像。
在那一刻,她才终于意识到了什么,最后故意将这一切,都告诉了陆北宸,她相信,陆北宸在知道真相后,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至于以后的日子,就让他们三个人去闹吧,她就是死了,也不让他们活着的安宁,更不看到薄烟幸福,最好是,他们三个人去互相折磨一辈子,谁都别好过!!
呵呵,呵呵,她想笑,却牵动到了身上的伤口。
“嘶……”
好痛。
不对,死人怎么还会感觉到痛呢?
按道理说,死人是不可能有痛觉的才对,难道,她还没有死?
她努力挣扎了一下,发现她还勉强能动,身上也跟着越发疼痛,她果然没死,一时间,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骤然放大,发出了某种光,是意外,也是惊喜。
似乎是她的动作,引起了人的注意,一道手电筒的光照过来,“是谁?”
“有人在那里吗?”
与此同时,有狗叫的声音,“汪,汪汪汪!!”
她看到了希望,努力的朝着那个方向伸手,“救……救命。”
“来福,那边有人,快去看看。”不远处,传来中年男子的声音,伴随着狗叫,和狗跑过来的声音。
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得救了。
却不曾想,又掉进了另一个深渊。
第二天下午,南城。
薄烟正在婚纱店里试婚纱,这么重要的时刻,傅南笙自然是陪在身边了,当然,一同的还有姜甜甜和白薇。
她们是好姐妹,虽然还没有到结婚之日,但依旧要来见证好姐妹的幸福了,更何况,她们是伴娘,也要来试伴娘服的。
婚纱是傅南笙早就亲自设计好的,这次薄烟答应了嫁给他,他欣喜若狂,立刻就让法国那边定做,今天刚发回来,他们便第一时间赶来,试婚纱了。
他早就迫不及待,想要娶薄烟进门,自然是一分一秒都等不得。
等到薄烟换完婚纱出来,所有人都惊呆了,倒吸了一口气,尤其是姜甜甜,“我去,烟烟,你简直太美了,你就是我的女神啊!!”
“这婚纱穿在你身上,你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白薇同样这样认为,薄烟本来就美,这婚纱衬得她肤若凝脂,宛若天仙,她微笑着道,“甜甜说得没错,不过烟儿能成为最漂亮的新娘子,咱们傅小爷也功不可没。”
“甜甜你是不知道吧,这婚纱,可是傅小爷亲自为烟儿设计的,所以每一处,甚至每一个细节,对于烟儿来说,都是恰到好处。”
“傅小爷的设计,真是绝了!!”
白薇毫不吝啬的夸赞,傅南笙笑眯眯的朝她竖起了大拇指,“嗯,有眼光。”
“哇!!”姜甜甜听后,两眼放光,“没想到傅小爷这么全能,太厉害了吧,难怪能追到烟烟,看来,咱们烟烟以后是有福气咯!!”
“不像那个垃圾,陆北宸,听说他现在惨得很,呸,活该,自作自受,他就是死了,都死有余辜,现在还留着一条烂命苟延残喘,都是便宜他的了!!”
“甜甜!!”白薇皱着眉,打断了姜甜甜的话,“别胡说。”
好端端的,提到陆北宸干什么?
“我没胡说啊,陆北宸他就是该死。”姜甜甜为薄烟打抱不平,“谁让他以前那么欺负烟烟的,这叫报应,难道薇薇你还要替这个垃圾说好话吗?”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今天是烟儿试婚纱的好日子,提到这个男人,太晦气了,你懂吗?”
听到白薇这么说,姜甜甜立刻眉开眼笑,“我就知道,薇薇你不会同情他,我们都一样,看不惯这个渣男,垃圾。”
“你说得对,咱们不提他了,晦气。”
“我可不想烟烟的好日子里,沾上了晦气的东西。”
“刚刚都是我不好,以后,我再也不提这个名字了。”
白薇捏了捏她的鼻子,“这还差不多。”
“好了,你们两个闹得差不多了吧。”薄烟微笑,一脸宠溺,“闹得差不多就去换伴娘服,这批伴娘服,也是从法国那边运过来的,你们去挑挑,看有没有喜欢的。”
“别到时候婚礼都要举行了,你们都还没有选到合适的。”
“法国货呀?”姜甜甜两眼放光,立刻迫不及待道,“薇薇,快快快,咱们快去试伴娘服,一定每件都可漂亮了。”
说完,都没给白薇开口的机会,便拽上了白薇,冲向了试衣间,全程都是满脸兴奋的样子。
看到姜甜甜的心情好起来,薄烟的心里,也好受了一些,“我已经好久没有看到甜甜笑了。”
几个月前,影帝唐墨在结婚前失踪,再次出现的时候,竟然是在媒体面前,宣布和姜甜甜的婚事作废,整个网络都炸开了过,众说纷纭,猜测唐墨悔婚的原因。
所有人都把责任推到了姜甜甜的身上,都以为是姜甜甜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所以唐墨才忍无可忍的选择了悔婚。
要不然,唐墨那么爱她,为了她排除万难,也要娶她,结果为什么到婚期了,却突然宣布婚事作废,总不能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吧,思来想去,自然是姜甜甜不好。
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姜甜甜都遭到了网暴,每天以泪洗面,闷闷不乐的,差点得了抑郁症,好在最近因为自己结婚,姜甜甜替她高兴,才慢慢的缓过来了一点。
而自从悔婚后,唐墨仿佛变了个人,以前有多洁身自好,现在就有多放浪形骸,总之三天两头都在娱乐版头条上,左拥右抱的样子,哪里还是当初那个唐墨,完全鬼上身了一样。
姜甜甜和他们都看在眼里,却无力改变,就和当初白薇和姜甜甜知道她过得不好,也只能劝她安慰她,却不能拿陆北宸怎么着一样,有时候,感情的事情是很无力的,因为旁观者很难参与进去。
所以,她也只能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明明是两个想爱的人,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呢,好在万幸的是,唐墨还没有和姜甜甜分手,这是不是就代表着,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
至少她最近是看到了姜甜甜的努力,看到了姜甜甜去拼命的挽回,结果怎么样,听天由命吧,在她和白薇的心里面,自然是希望唐墨和甜甜能够回到当初的,但感情又不是她们说了算。
“会没事的。”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刮过她的鼻梁,“姜甜甜傻兮兮的样子,谁忍心放下呢,唐墨要是真忍心,现在就不会允许姜甜甜出现在他面前了。”
“我的新娘子呀,现在都快结婚了,能不能多操心操心咱们的婚事呢,嗯?”
说到最后,他尾音拉长,声音又撩又苏。
薄烟笑,“这种事情,作为男人,你多操心点怎么啦?”
“还没结婚呢,你难道就要对我不耐烦了?”
“你说我什么眼光,怎么就看不清,同意嫁给你了呢,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对对对。”傅南笙点了点头,一本正经道,“本少爷这颗好白菜,都让你这只猪给拱了。”
什、什么?
薄烟嘴角抽了抽,双手叉腰,“傅南笙,你胆儿大了是不是,有本事,你再说一遍,谁是好白菜,谁是猪来着?”
男人挑了挑眉,笑嘻嘻的说,“我是好白菜,你是猪。”
说完,就跑了,明显害怕挨打的样子。
“傅南笙!!”薄烟气急,拖着裙子就要追上去揍人,“有种你别跑,看我打不死你这颗白菜,呸呸呸,看我打不死你这头猪!!”
却不料,婚纱实在太重,薄烟一个没站稳,整个人就要往下摔下去,“啊!!”
她尖叫了一声,“婚纱!!”
自己摔了不重要,但是这婚纱是傅南笙亲自设计的,临近婚期,她可不想有半点闪失,更不想辜负傅南笙对她的一番心意。
其实要说爱吧,她大概再也不会和十几岁一样,那样热烈的去爱一个人,但现在,她却也是想和傅南笙在一起,好好过日子的,自然也珍惜他的一切。
好在关键的时候,一条长臂,及时懒住了他的腰身,两个人的身体,有一瞬间的晃动,薄烟清楚的看到了傅南笙的那张脸,距离自己很近,近在咫尺。
他的模样可真是妖孽,太多的时间,她总觉得他这样的容颜,压根不应该存在现实中,而是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一样,左眼下的泪痣,如墨染开的极致,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撩
可惜,这样正经的模样,也只维持了几秒,他就又立刻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放心吧,有本少爷在,是不会让你有事的。”
“不过,你刚刚那么珍惜婚纱的样子,嗯,本少爷很喜欢。”
这个人,就是正经不过三秒,薄烟的额头上冒着黑线,骂道,“滚!!”
“亲一下,亲一下我就滚。”傅南笙说,“你看,咱们现在的距离这么亲,不亲一下可惜了,你觉得呢?”
“我不觉得。”薄烟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两个人的唇都要挨上了,不得不说,傅南笙的唇可真好看,关键是,一个大男人的唇,怎么能这么性感?
上面染着一点湿意,让薄烟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唾液,发出“咕噜”一声。
在两个人之间,这声音,他们彼此都能听到。
这下子,薄烟尴尬了,傅南笙却乐了,“亲吧亲吧。”
“我都听到你吞口水的声音了,想必,你早已对本少爷垂涎三尺。”
“现在本少爷把机会都送到你嘴边了,你一定要好好把握,否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到时候你后悔也没用,嗯哼?”
怎么办怎么办?
傅南笙这样子,太特么欠揍了。
薄烟只觉得手痒,就恨不得立刻一拳头勾上去,揍得他鼻血长流。
然而在这样想的时候,她的右手,已经握成了拳头,眼见就要揍傅南笙,一道声音,突然闯进来,“薄烟!!”
薄烟手一僵,下意识的往向了声源处。
男人都不知道是怎么赶过来的,浑身都是汗,整个人气喘吁吁,胸口沉沉的上下起伏。
比起当年,陆北宸沧桑了许多。
薄烟看到了陆北宸,傅南笙自然也看到了,他扶着薄烟的腰身,往上稍稍一带,让薄烟重新站直了起来。
他的目光落在了陆北宸的身上,淡淡的声音带着嘲弄,“不知道陆总这样急匆匆来找我老婆,有何贵干?”
陆总?老婆?
这些字眼,可真是刺耳极了。
半年多前,他和薄烟的婚礼上,傅南笙出现了。
当时,他还以为自己压傅南笙一头,故意去刺激傅南笙,向他炫耀自己和薄烟修成正果。
没想到,不过大半年的时间,一切都已经变了,并且他和傅南笙的位置,完全调换了,自己成为一无所有的落魄公子,而傅南笙摇身一变,成为了陆氏的老板,代替了他的所有。
包括……他最心爱的女人,薄烟。
想来自己真的是个笑话,因为自己那场婚礼,傅南笙出现就是为了看他笑话的,看他怎么被逮捕,看他怎么失去一切。
从头到尾,他都是掉入了傅南笙的圈套里,从十几岁时,那场地震开始。
都是因为傅南笙,想到傅南笙的可恶行径,陆北宸便再也忍无可忍,冲上去一拳头就揍在了傅南笙的脸上。
傅南笙始料未及,就硬生生挨了一拳,脸色刹那间就变了。
他毫不犹豫的,还了一拳头回去,“操!!”
陆北宸不甘示弱,“你个狗杂碎,老子今天非得打死你不可!!”
两个人顿时扭打在了一起,谁也不肯让谁。
“你们在干什么?”薄烟没想到,之前他们就干架,现在却突然干上了,而且个个下手都不轻,她一下子有些傻眼。
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两人皆已经鼻青脸肿。
薄烟连忙去制止他们,“别打了。”
“你们在干什么,不要打了!!”
可是,薄烟说什么,他们都已经打红了眼,似乎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想要狠狠揍对方一顿,发泄自己心中积累已久的怒火。
傅南笙的每一拳,都是替薄烟打的,还有那两个无辜的孩子,而陆北宸,对傅南笙当年冒充自己的行径,怒不可遏。
即便宋芊芊说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他还是强忍着了,去查了当年的事情,果然,薄烟在当时眼睛做过手术,据说,她因为受伤,瞎了好几个月。
就是那几个月里,傅南笙趁虚而入,代替了他,让他对薄烟产生了猛然扭头,泪眼朦胧中,勾勒出了一张阴郁的脸。
此时此刻,他眼角的泪痣,都仿佛透着悲伤。
但薄烟不想看到他,起身就想走,然而双腿无力,差点跌倒。
傅南笙扶住了她,待她坐稳后,又害怕什么似的,迅速抽回了手,他苦笑着说,“薄烟,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你听完,我就如你所愿,彻底消失在你的世界里,再也不来打扰你的生活了,好不好?”
当然,她需要他除外,他在心里默默补充了这句。
虽然他知道,今后,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但他仍旧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奢求着能有这样的一天。
薄烟没有说话,她连回答的力气,都不曾有了,对于当年的事情,她耿耿于怀,欺骗让她无法原谅。
“薄烟,你难道从来没有好奇过,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吗?”
很多感情,或许不可能无缘无故,但是薄烟已经不想去好奇了,他的行径太恶劣,她不愿意同这样的人多说话。
哪怕这三年多以来,傅南笙为她付出一切,哪怕有一段时间,他们彼此相依,可是这一切,仍旧洗不去他犯下的过错。
他知道薄烟不会回来,索性自言自语的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新闻,傅家的小公子,当年被人贩子拐走了。”
“那时候的通讯并不发达,以至于很长的一段时间,傅家的小公子,都没有找回来。”
而他傅南笙,就是当年还不到三岁,就不长眼的人贩子拐走的傅家小公子。
他被辗转卖到了偏僻无比的深山老林里,卖给了一对不孕不育的老夫妻做儿子,那家里实在太穷,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他了,所以他们过的日子,比牲口还不如。
当时他还不到三岁,想跑也跑不掉,想逃也逃不了,每天只知道哭,谁哄都没用,结果一天被打三顿,渐渐的就老实了,乖乖听话了。
他们一家人,贫困到只能和畜生挤在一起住,他一天天的,都不知道是怎么过下来,熬下去的,只知道长大了一些,对之前的记忆也淡薄到几乎没有了。
才七八岁的时候,他读书要走二十多公里的山路,还要背着一背篼的土豆去,住校一个星期,一背篼土豆,吃一个星期,大家都穷,小孩们都这样,他也习惯了。
可惜就这样都好景不长,买他的父母得了重病去世,他只能跟着同样贫穷的亲戚,但亲戚养不起他,有天骗他说要带他去集市买好吃的,他便开开心心的跟上去了。
没想到,一个摩托车,一走就是几乎一天,把他带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给了他几块钱让他去买吃的,等到意识到不对劲,回过头时,周围人来人往的,全是陌生的面孔。
毫无疑问,他被丢下了,十岁的他已经很懂事了,这点还是看得出来的,可是他没有哭,也没有闹,更没有要想着再回那森山老林,而是凭着微末的一点记忆,想要找到回家的路。
他就这样,一天天的流浪,饿了就去捡烂菜叶子吃,渴了就去河里找水喝,总之,他带着要回家的信念,就这样一路流浪,往繁华的地方走。
因为在他的记忆里,他最初所在的城市,路上有很多的车子,街上也热闹非凡,一到晚上,便灯光璀璨,他不知不觉的,一路就流浪到了南城,一路也受到了不少欺负。
遇到薄烟的那天,他正在被一群人和他差不多的人拳打脚踢,只因为他捡了门口被人丢出去的一个馒头吃,对方就叫了人过来教训他,“那是我给我家狗吃的东西,你居然也敢偷?”
“兄弟们,打他。”
他们敢这么嚣张的打人,无非是看他是个叫花子,无依无靠小】
【说】
但这也的确是事实,他甚至不敢还手,一边护着那个馒头,一边护着脑袋,东躲西藏。
即便他习惯了挨打,挨打的时候连吭都不吭一声,可不代表他不会疼,他们下手重,还有用棍子抽的,他疼得浑身冷汗涔涔,像条狗一样到处逃窜,他们却仍旧不放过他。
“你偷了东西,还敢跑?把馒头交出来,否则我们非打死你不可!!”
他已经太久没吃过新鲜的东西了,哪怕是丢给狗吃的馒头,他也舍不得放手,他太饿了,而且人总是贪心的,有馒头的时候,就不想吃那些烂菜叶子和泔水了。
于是,他死死的护着手中的馒头,哪怕是被人打死,都不肯撒手。
“嗨,你不交是吧?”
“打他,把他往死里打!!”
他吓得蜷缩在墙角,眼见雨点般的拳头,就要落下来,全部落在他身上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道声音,“住手——”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发生。
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望向了声源处,仿佛被惊艳到,个个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哇,好漂亮啊。”
“老大,你快看这个女孩儿,她长得太绝了。”
“嘶,我怎么感觉,她有些眼熟呢,像是在哪里见过。”
“你们一个个都干什么,长得漂亮有什么用?瞧你们出息的。”为首的那人立刻冲女孩儿嚷嚷道,“喂,你个小屁孩,我告诉你,哪里来的哪里滚,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什么嘛,小屁孩,明明年龄差不多大,干嘛叫我小屁孩。”女孩儿不满道,“还有,欺负人是不对的,你们不能这样做。”
“嗨,你说不能就不能,我偏要这么做,怎么呢,你能拿我怎么办?”那人双手叉腰,一脸嚣张的说,“兄弟们,给我打,看她能奈我何,个小丫头骗子,我能怕她?”
“不能打不能打。”他们之间突然有人开口,“我想起来她是谁了,她是薄家的大小姐,薄烟,你们不知道她,总知道薄家吧。”
薄家一出,大家面面相觑,薄家在南城可是数一数二的人家,他们这种普通人,得罪不起,但又抱有怀疑,“你别是胡说吧,你怎么认识那种人家的大小姐?”
“我没有胡说,是真的。”那人飞快道,“我就说,看到她怎么那么熟悉呢,我有个亲戚,就在薄家当佣人,她当时休假回来的时候,逢人就夸她们家小姐可爱。”
“我当时也看了一眼,所以记得,就是她没错,只是刚刚一瞬间,没有想起来,但现在,我已经想起来了,并且非常确定。”
“而且你看她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和我们看到过所有的女孩子,都不一样,这还不够证明吗?”
“哼!”女孩儿的声音,脆生生,“知道了还不快滚,小心我回去告状,让我家里人来收拾你们!!”
“靠,秦川,你他妈不早说。”大家一听,立刻吓得脚底抹油,一哄而散,逃之夭夭都生怕来不及,“溜了溜了!!”
女孩儿冲着他们的背影嚷嚷,“以后不准再欺负他了,听到没有,否则下次让我看到,我非得叫人扒了你们一层皮!!”
或许这话真的有用,其中有一个吓得踉踉跄跄,差点摔倒。
等到一行人落荒而逃,都跑远了,他才再度听到了女孩儿的声音。
甜甜的,软软的,像是棉花糖,从头顶落下,“那什么,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这大概是他有记忆以来,听到过最好听,也是最温暖的声音了吧。
在他的记忆里,只有贫穷和挨打还有受苦,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他问他,你没事吧?
“你还能不能站起来,需要我帮忙吗?”
他的身体蜷缩在墙角,抱着馒头,和护着脑袋的手,这时候终于从头上放下来,一点一点的,几乎是机械的抬起了头。
他被打得严重,浑身疼得厉害,头昏眼花,鼻青脸肿的,视线一片模糊。
他没有看清楚她的样子,只看到她站在了他的面前,头顶有道光落在了她身上,看到了她朦朦胧胧,却非常甜美的笑容,笑起来的时候,左颊有浅浅的酒窝。
总之,她全身都被光晕笼罩,此时此刻落在他的眼中,就宛如一个纯洁的天使,降落在了他的面前。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是会发光的,真好。
“来,我牵你。”
她朝他伸出了娇嫩的手掌,“你身上一定很疼,牵着我就行,我带你去看医生。”
他一瞬间,仿佛忘记了疼痛,脑袋晕乎晕乎的,让他鬼使神差般,颤巍巍的伸出了自己脏兮兮的手,放在了她的手心里。
啊,她的身上有光。
而她,抓住了那道光。
之后,女孩儿带她去了不远处的诊所,给他治疗,还给她付了医药费,从头到尾,他却连话都不敢说一句。
一个是天使,一个是乞丐,一个纯白,一个肮脏,其实他很怕自己弄脏了她,但却又自私的希望,能够和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这两种情绪,一路折磨着他,直到她问他,“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抿着唇,自卑的埋着头,一声不吭。
因为他太肮脏了,又脏又臭的,害怕玷污了她。
可是她却丝毫不嫌弃,看着他的那双眼睛,忽闪忽闪的,仿佛天上的星星,会说话一样,“你是不是在害怕?”
“你别怕,我不是坏蛋,我不会伤害你的。”
他仍旧低着头,她似乎是发现了他手中的馒头,“你的馒头脏了,不能吃了。”
然后递给了他一个精美的盒子,“这是我先前买的小蛋糕,我很喜欢吃的,现在我忍痛割爱,送给你吃好了。”
“很甜的,你尝尝。”
他看到了那个小蛋糕,透过半透明的盒子,制作得特别精美,一看就很贵,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贵的东西,这样好的食物,他不敢接。
就在这时候,“薄烟,你怎么到处乱跑?”
少年似乎处在变声器,声音有点粗和沙哑,而女孩儿听到他的声音,立刻两眼发光,叫了一声,“陆北宸!!”
然后把蛋糕塞进了他的手中,留下一句,“我先走了,你照顾好自己,要是下次还能见到,我给你买好吃的。”
说完,便心情大好,蹦蹦跳跳的离开了,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猛然抬眸看过去,刚好看到了她跳上了少年的单车后座,揽住了对方的腰,欢快道,“出发咯,回家!!”
很快,他们的身影消失在了视线中,她走了,仿佛从来就没有来过,但是,她却留在了他的心里。
薄烟,他默念着这两个字,记下来了。
并且记住了她是南城薄家大小姐,甚至因为她,他连陆北宸的名字都记住了。
她留下的蛋糕,他哪怕再饿,都一直没舍得吃,但他知道,一定会很甜很甜,因为他看着这个蛋糕,连啃馒头,吃烂菜叶子,都是甜的。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薄烟,薄烟这个人就好似一颗种子,永远的种在了他的心里,哪怕后来没有再遇到过,哪怕再后来,自己被找到了,重回了陆家,仍旧没有改变过。
等到他适应了新的生活,并且在努力的学习,让他变好变强大的时候,他发现,薄烟的心里其实有人,就是她的青梅竹马,陆北宸。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相爱相知,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金童玉女,人人艳羡的一对,而自己当初乞丐邋里邋遢到连本来面目都看不见的人,薄烟怕是早就忘记了。
有段时间,他和变态一样偷窥着他们,看他们上下学,看他们嬉戏打闹,看他们亲密无间,连他都觉得他们实在太般配,都不忍心上打扰,更别提破坏。
看到她的笑容,他依旧为之倾倒,看到她满脸幸福的样子,他也替她高兴,他觉得,她幸福就好,至于自己,以前就是个过客,现在也不该出现去打扰。
于是,他忍着那剧痛,亲手把她的名字从心脏上剜去,彻底消失在了她的身边,去了庙里烧香拜佛,唯愿她这辈子都得偿所愿,幸福美满。
可惜了,他没想到,最后这一切,却被他破坏掉了。
地震的时候,也是偶然,他并没有跟踪薄烟,纯粹就那么凑巧。
他们都遭遇了那场地震,好在他很幸运,并没有受什么伤,但是,他看到了薄烟。
薄烟受了很重的伤,当时,医疗资源不够用,他哥做慈善,正巧派了一支医疗队过来,为了让她接受更好的治疗,他带走了她的同时,自私的放弃了陆北宸。
原谅他自私一次,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他想和薄烟单独相处,等到薄烟好了,他会把人完全交还给陆北宸的。
他这样想,也的确是这样去做了,哥哥带来的是顶级的医疗团队,很快便让薄烟得到了很好的治疗,醒了过来,只可惜她之前耽误到了,伤到了脑袋的同时,眼角膜也受损。
她暂时看不见了,只能等待别人的眼角膜捐赠,然后进行移植,才能重获光明。
薄烟醒来的时候,他很高兴,他正想叫他的名字,问她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的时候,她却在清醒的第一时间,惊慌失措的叫着,“陆北宸,陆北宸!!”
她连自己看不见都顾不上,口口声声的,只有陆北宸。
看到她如此害怕的样子,他握住了她的手腕,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制止她,告诉他陆北宸的事情,但一切都还没来得及说,她却突然愣了愣,大概是因为感受到了他的手。
很快,她开始在他的身上摸索,摸索着他的脸,他的喉结,他的身体,下一秒,扑进了他的怀中个,喜极而泣,泪如雨下,“陆北宸,你没死。”
“我就知道,你没死,你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
“可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看不见你了,陆北宸,我看不到你了。”
周围有医生道,“这位小姐,你因为耽误了治疗,眼角膜受损,暂时看不见东西了,但是你别着急,等到有合适的眼角膜,咱们做完手术,就能康复了。”
“原来是这样啊,看不见也没关系,陆北宸,只要你还活着就好,你没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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