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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简书看他们忙碌起来还在纠结要不要帮把手,就被一旁的陆晴给拦住了。
“不需要,让他们三个大男人收拾就行,每次他们来家里吃饭都是这样的,从没让我动手过。”陆晴拉着简书离开
简书离开前看了看,发现的确几个人的动作不是一般的熟练,分工合作,一看就是熟手了。便顺从的跟着陆晴离开。
来到客厅以后,又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许是跟陆晴已经熟悉起来,简书也没放开了不少,摸着吃撑的肚子,懒洋洋的靠在沙发背上。
老谭不愧是家学渊源,这做出来的的一大桌子菜,每一道都好吃,再加上全部都是简书喜欢的菜,她哪一道都不想放弃。
这个好吃,那个好吃;这个多吃几口,那个多吃几口,最后的结果就是她吃撑了。
陆晴看她手一直摸着肚子,脑子一转就知道了原因,也没说什么,默默的去端了几杯山楂茶来。
简书看着面前的山楂茶,不由得脸色微微发红,见陆晴没说什么,不由得心领了这份好意。
没一会儿,忙活完的三个大男人也过来了,丁鸣坐下看着面前茶几上的山楂茶也没觉得有什么异样,毕竟几人面前都是一样的。正好有点渴了,端起来就是一饮而尽。
一行人坐在沙发上喝茶聊天,聊着先前未尽的话题。也许是没有抽烟的习惯,也许是因为简书陆晴的存在,三人但是没有人抽烟,客厅里也没有烟雾缭绕,
对于这一幕,简书是十分满意的。她特别不喜欢抽烟的人,闻到烟味就受不了。
能这么快接受顾明景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他身上没有烟味,这些天也从没在她面前抽过烟。否则的话,她是接受不了一个身上满是烟味的男人的。
又过了些时候,简书和顾明景提出告辞,原本于他来说没什么,但是不方便还是有些的。
等把东西都放回家以后,两人就去了百货大楼。
没错,他们今天约好了要去百货大楼逛逛。
其实对于逛百货大楼,简书是没有什么兴趣的。毕竟这是一个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去的多了,也就不新鲜了。
虽然对于其他人来说,坐拥五层楼,规模庞大,商品齐全,基本上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衣服鞋子等等都是最时髦的。
但是对她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
论规模,前世她过去大大小小的商场,百货大楼在其中并不算出众;论商品齐全,她空间里的物质已经能够满足她的日常所需,不少东西还要更好些;论衣服时髦,那就更不用多说了,大部分款式她都是看不上的。
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自己做的,自己做的更加舒适合身,也更符合审美。所以基本上除非看到一些经典不会过时鞋子,她才会偶尔买一买,满足自己的购物欲。
所以平常除了潘宁李莉相约,她是不会来百货大楼逛的。
今天之所以要来逛百货大楼,也是顾明景前几天提起的。
用他的说法,处对象百货大楼是约会必去的地方。不给对象买点东西都得被叫抠门的。
他来了这么多天了,还没给她买过东西花过钱呢。
当时听到这话的简书都要忍不住翻白眼了。没花钱?那这些天的出去吃饭、看电影、偶尔投喂的东西花的都是什么?纸吗?
但是看着顾明景那期待的样子,又想到反正也没什么事,他想逛就逛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要是不答应的话,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于是点点头就答应了
两人来的时候时间不早不晚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了。这会百货大楼里人不算多,不会排老长的队,算是一个很适合逛的时间,不会导致逛街三小时,排队两小时的事情发生。
那样的话,简直毫无乐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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