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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卿离今日换了一身水蓝色的长袍,襟口袖口都镶绣着银丝流云纹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青色祥云宽边锦带。
乌黑的头发依旧被高高束起,戴着顶嵌玉小银冠,银冠上的白玉晶莹润泽,更加衬托出她的头发黑亮顺滑,如同绸缎一般。
这大概是纪思朝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了,他本就生的精致,穿着打扮更是一丝不苟。
“今日穿的,倒是比昨日顺眼一些。”要知道大漠到处是风沙,能穿一身白色出门的,脑子多少都有些……
顾卿离把这当做是一种赞美,也回了两句恭维的话。
“纪大哥今日,也比昨日顺眼了些。”
换下了风尘仆仆的衣衫,纪思朝今日穿的依旧是粗布麻衣,但看上去浆洗得格外干净,崭新如初。
凌乱的头发也简单的梳理过,鬓边的碎发拢到了脑后,扎成了一个小辫。
最重要的是他刮了胡子,不再是昨日胡茬乱生的沧桑模样,竟显出几分俊秀之气。
像是被顾卿离审视的目光望得有几分害羞,纪思朝小麦色的脸上竟泛起一丝红晕。
“贤弟就莫要打趣我了!饭菜我已叫人备好,用过之后我们就启程上路吧。”
“好,大哥先请。”
看着一桌子好菜,有酒有肉,两人同时动筷吃了起来。
纪思朝是每日用早膳时都要喝点酒的,但不知道顾离有没有这种习惯,所以倒酒的时候只是拎着酒壶对着他摇晃了几下。
顾卿离摇头回应,她一般不喝酒,喝了酒会有些失态,更何况这还是大早上的,她更没有这个习惯。
“贤弟这样貌有时候看起来,跟个小婆娘似的。”
纪思朝并没有往女扮男装那方面去想,一方面只是觉得他看上去很是娇弱,而且腰肢纤细,感觉一把就能将其握住。
还有另一个不怀疑的原因就是,自南川王南宫?掌权以来,南川的女人地位卑贱如草芥,说是王公贵族掌中的玩物也不过分。若真有女子做到顾离这般,那可真算得上是奇女子。
“大哥此话,可是在讽刺我?小弟虽然身材娇小了些,倒也的的确确是个男儿身!”顾卿离面对他的质疑,没有丝毫慌乱。
纪思朝也知自己此言不妥,没有哪个男子喜欢被人说自己像个女人,所以他也是自罚三杯,当做给顾离赔罪。
酒足饭饱之后,纪思朝找掌柜的买了两匹精壮的快马。
顾卿离自己有马,但是就在纪思朝看过一眼之后,立马摇头否决了。
“你这样的马,也就能在大漠周边跑跑,若是再往里走几步,就会被大漠恶劣的天气折磨得上吐下泻。”
大漠人养马,都是食粗糠,喂得草也是撒盐水的干稻草,长得格外精壮不说,能经得住长时间的奔跑,就算是极度恶劣的环境,也支撑得住。
顾卿离闻言,也不再拒绝他的好意。
从纪思朝手中接过缰绳,顾卿离左脚踩在马镫上,右脚轻轻用力点地便翻身跃上马背,稳稳的坐在马鞍上,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纪思朝准备扶他上马的手就这么僵在半空中,满心满眼都是震惊之色。
“大哥,烦请上前带路。”
顾卿离没有觉察到纪思朝的变化,一拉缰绳骑着马儿在原地跑了两圈:此马果然——甚好!
敛去脸上的惊讶之色,纪思朝从马背上取下斗笠,先行递给了顾卿离。
“将它戴上,防止途中风沙入眼。”
顾卿离接过,对他道了声谢。
纪思朝没有踩鞍,直接一手抓住马鞍前沿,直接翻身上马。
“驾!”
缰绳一扯、马鞭一挥,胯下的马儿长啸一声,撒开腿往前方狂奔而去,扬起满地灰尘。
自边境往大漠境内走,未走多远便有哨兵查岗,因着有纪思朝在,所以每一道关口都轻松通行。
一个时辰不到,纪思朝就带着顾卿离到了一处矮崖边,往下望去能看到一支大漠军队驻扎在那里。
与南川军队有所不同,他们没有豪华的营帐,亦没有喝酒赌博的现象,就是简单搭建的数十个帐篷,所有人都在演习行军阵法,没有丝毫懈怠,一眼看去动作整齐划一、气势十足。
“这便是我大漠边军,比起你们南川,如何啊?”纪思朝翻身下马,走到马儿之前,目视着下方。
顾卿离感叹之余,更多的是对他们的敬佩,在如此恶劣的极端环境下,他们没有抱怨、没有气馁,反而还觉得有些乐在其中。
“我未曾去过南川军营,所以不知是何等模样。”
此话半真半假,她确实没有真正的进过军营去看,只是远远的瞧过一眼。
纪思朝倒也相信,一个生意人能进入军机重地的几率并不大。
“这里是我们大漠的虎啸营,领队的营长蒙达哈尔是我义兄,他们午后会举行一场大赛,比刀枪、比箭法、比摔跤,有趣得很!”
光是说着,纪思朝就显得有些兴奋。
“再往前不远,就是大漠真正的第一道门,蒹葭关。”
顺着纪思朝手指的方向,隐约能看到高耸的旗帜,还有延绵不断的城墙。
纪思朝牵着马往一旁的小道走去,见顾离还在望着远方出神,他停下脚步朝他开口说道:“走吧,带你下去亲眼见识一下。”
“好。”
不多时,两人两马走到虎啸营的护栏边,纪思朝取下了斗笠,守门的人一眼就认出了他。
“纪大哥!”
“小鬼头,强壮了不少啊!你们将军可在?”纪思朝接过顾卿离手里的缰绳,一并递给了旁边迎上来的那名年纪不大的守卫。
守卫接过两匹马的缰绳,因风吹日晒而有些黝黑的脸上挂着很深的笑意,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
“我们将军就在前面的帐篷里,你直接过去找他即可。”
“好,那我先过去,晚点再来找你。”
“好嘞!”
顾卿离的斗笠一直未脱,倒是让那个小守卫误会了,看着两人的身影远去,他脸上的笑意更浓,“纪大哥的婆娘,肯定很好看!”
纪思朝口中的领队将军蒙达哈尔,年纪约摸三十五六岁,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闪闪有神采。
但他没有纪思朝看上去顺眼,也是一个彪形大汉,样貌甚至有些丑陋,脸上的刀疤莫约有十几道,有深有浅,看上去凶神恶煞的样子。
“蒙大哥。”
两人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拿着一封书信在看,浓厚的眉毛几乎皱在一起,满面愁容。
蒙达哈尔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紧蹙的眉头立马舒展开来,拿着那封书信三步并两步冲到纪思朝面前。
“纪老弟啊,你来得正好,狼嚎营的领队刚派人给我带来一封书信,通篇内容都是文绉绉的,我一介武夫实在读不太懂,你快帮我翻译翻译!”
蒙达哈尔此人,喜武厌文,连带着招收的手下也没几个识字的。
纪思朝接过信笺,仔细看了一遍,这才一字一句的翻译成白话文说给他听:
“这应该是忽如烈将军麾下的军师所写,大致内容就是说金门关附近一切如常,没有发现任何敌人乔装入境,让蒙大哥尽可放心守好蒹葭关。”
“信的最后还写到,要约蒙大哥下次在城都的老地方喝酒。”
接过书信,蒙达哈尔虽一脸的嫌弃,但格外小心的将信件折叠好,放进了腰带内侧的夹层里,最后还不忘说几句嫌弃的话:
“你说这忽如老弟也真是的,这么简单的事情非得写得如此复杂,我看他就是欺负我是个粗人,读不懂他这些文绉绉的东西!”
“但是依我看,忽如将军是想让蒙大哥多读习一些诗文呢。”
蒙达哈尔闻言,连忙大手一挥,面露难色。
“让我带兵打仗可以,读书的话还是算了吧,我宁愿一辈子做个大老粗,也绝不会再去学那个鬼东西!”
这位蒙将军倒是格外可爱,这几句话让顾卿离想起了在九重天被夫子拿小棍追着打的日子,竟不由得轻笑出声。
蒙达哈尔这才注意到跟纪思朝一同过来的还有一人,虽戴着斗笠看不清面容,但那身形娇小得如女子一般。
“这位是?”
纪思朝这才想起来,竟然忘了给双方做个简单的介绍。
纪思朝走到顾卿离身侧,“蒙大哥,忘了给你介绍,这位是……”
“是弟妹吧!纪老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何时娶的婆娘竟没通知大哥一声!”
嗯?!
纪思朝和顾卿离皆是一愣。
半响之后,还是顾卿离率先反应过来,连忙取下斗笠,露出脸来。
这不露脸还好,她白皙精致的脸颊露出来的瞬间,蒙达哈尔直接惊叹出声,“弟妹长的真是好生漂亮,纪老弟,你好福气啊!”
顾卿离满脸窘色,不知该如何解释。
“蒙大哥,你先别激动,听我说——他不是我婆娘,是我贤弟!”
“贤……贤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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