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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京城大户人家,谁家没有宅斗。
小说里的宅斗也不都是瞎编的,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有时候生活比艺术更残酷。
按照戚婉珍说的,楚夕把受伤的骨头都给挑出来,放到蒸锅里了。
戚婉珍这个大家闺秀,当真是看不得这些,身体又不适,急匆匆的回去了。
刑房里留下了盛凌云和楚夕。
盛凌云颇为好奇:“蒸骨辩伤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楚夕眨眨眼:“你书房里书上写着呢,我看过了。”
盛凌云当县令,挑一些杂七八杂的案子来看,只是他还没把书看完,楚夕倒是都看完了,不但看完了,还都记住了。
盛凌云很是欣慰:“你还真聪明。”
那是,不聪明的人能考医科大学,况且这是他们的基础操作。
楚夕谦虚的笑笑:“那里那里。对了,她说那箱金子不是死者的,要是真的没有主家,不如……咱们就分了吧
盛凌云笑笑:“我早就知道不是死者的,那箱金子是钱多的,他贪污得来的。”
钱多是县衙里的主簿,有很长一段时间,县衙的事是他主管。
这箱金条是他贪腐得来的,也有是县衙里的官方财产。
本来他是想先把东西藏起来,等人们渐渐遗忘的时候,再拿出来,然后带着家里人远走高飞的。
可没等他挖出来,天降一个县令。
很明显,装金条的箱子藏匿地方土质跟,埋尸体的土质并不同。
金子一挖出来,盛凌云就审问过钱多了。
这货贪且怂,被他一诈就交待了。
盛凌云只是想试试,楚夕是不是真的贪财,结果还是很让他满意的。
这下楚夕真高兴了:“那咱们可以分了?”
盛凌云嘴角一勾:“赏你两个金条,剩下的充公,临济县财务吃紧,这些金子留下来,后来的县令也不至于像咱们那么为难了。”
楚夕嘴角抽了抽,这还是前世那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敛财轻视人命的盛凌云吗?
竟然愿意把这么多的金条充公,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骨头蒸出来了胃口啊。”
盛凌云没有说话,却接连吃了三四个,速度很快。
楚夕端了茶放他手边:“慢点吃,别噎着。”
随手拿起桌上登记的线索来看。
“凶手害人,无非是两个目的,要么图财,要么图人。我看死者的画像长得也不是太好看,图财的可能性大。”
东方游摇摇头:“既然来这么穷苦的地方,聪明人都不显山露水,你看他都知道换身普通的衣裳了,谁还知道他有钱。”
小说里这段并不是主要情节,也没有过多介绍,只是说戚婉珍是个寡妇。
按照古代的礼节,即便是寡妇也是夫家人,但是戚婉珍似乎在夫家过的并不好。
楚夕仔细回想一下,太子妃捞她妹妹时,是不是还嫌弃她婆家事多。
还有死者的伤痕,死者因为想获得重视来偏远地方采人参
楚夕随口问了一句:“死者家里到底是做什么的?家大业大,会不会害他的是他身边人?”
盛凌云:“死者是京城文渊阁大学士的嫡次子。”
文渊阁大学士?地位也相当高了,官至二品只因为是嫡次子,娶太子妃的妹妹,也算是门当户对。
将来太子登基当皇上,死者就是皇上的连襟。
古代大户人家,嫡长子在家中地位是很高的,家族培养的主要人才,以备将来当家主,或者继承家业,或者继续家族的辉煌。
相比较其他儿子,就没有那么受重视了,嫡次子,庶子,其他儿子都是需要自己有能耐,才能出头的。
死者娶了一门好亲事,再得一个孝顺的名头,将来他的仕途只会一帆风顺。
想法是好的,结局有些令人惋惜。
楚夕无奈的叹息两声:“可惜了。”
是很可惜,盛凌云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一件小事。
“东方先生,我记得第一年进京读书的时候,京城有一个兄弟俩抢一女的趣事……”
这么一提醒,东方游也回忆起来。
“是的,这兄弟俩可不就是大学士家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嫡次子,一个是庶子,据说那位庶子惊才艳艳,是上一届的探花。”
“只是最终才华抵不过家庭地位,嫡次子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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