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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快穿之今天不当炮灰 > 第一百二十八章 我们一起学猫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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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那个还活着吗?”

    “已经打了兴奋剂,估计还能再撑五分钟。”

    五分钟……

    好疼。

    全身都疼。

    简一直不知道,他虽然是个妇产科医生,给人做手术是家常便饭,但他怕流血也怕疼。

    更怕死人。

    可现在,他和简都要死了。

    果真如他这张破乌鸦嘴说得一样,死在一起,做一对苦命鸳鸯。

    其实他今天是很开心的。

    临走的时候,他看见她手上带了他给她的黑曜石,还用袖子盖起来,不让他看。

    她自始至终就没有扔。

    她总是这样,脾气坏,也不会说好话,甚至对人好也要摆出一副恶毒嘴脸。

    不——

    不对!

    他不能见她。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约翰已经能够跟上她那套别扭的思维方式。

    她刚刚一定是拼了性命射出那些子弹,只为给他留一线生机。

    如果让她知道她的子弹全部射在了他身上——

    不!

    她不会知道的。

    她不可以知道。

    他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那就这样吧,彻底放弃。

    就让她以为她救了他。

    他如今活了三十余年,不短也不算长。

    但人生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与谁共度。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意义非凡。

    因为每一夜都有光。

    每一夜都值得他做出此时此刻、此生此世最勇敢果决的决定。

    这很好。

    他放弃过很多东西,小时候父母不喜欢吵闹,他放弃活泼的本性,成了一个安静的孩子,长大些暗恋一个女孩,被父母发现,不得不放弃继续在那个学校读书,等到父母去世,他放弃了自己追求的艺术,听从爷爷的安排学医。

    他早已习惯了放弃一切,并且以此为借口,浑浑噩噩,把生活弄得一团糟。

    还好,遇见了她。

    这一次,是他自己替自己做出抉择。

    放弃生命最后的几分钟。

    为了一个只在雨天哭的女孩。

    “遇见打不过的人怎么办?”

    “屏住呼吸,不要动。”

    “啊?装死吗?”

    “最重要的是——活下去。”

    他有一句话藏在心里一直没说。

    “最重要的,是你呀。”

    一直禁锢着萧绥右脚的手掉落在地上,沾满灰尘。

    “老大,这个死了——”

    女人神色淡漠,迈开步子:“底下那个不是还活着?抬下去。”

    简趴在地上,浑身是血,苟延残喘。

    对方的狙击手在刚刚又打了她一枪,但射入她体内的并不是子弹,似乎是兴奋剂。

    涣散的思维逐渐聚拢。

    一双马丁靴停在她眼前,她几乎分不清那双马丁靴本身就是红棕色,亦或者是因为透过淌进她眼睛里的血,给那双鞋染了一层红棕色。

    她从来没穿过这样漂亮的鞋。

    在最开始的最开始,她的鞋子多是哥哥姐姐穿剩下的。

    第一个穿新鞋的人,是那个傻子的爷爷。

    比她大了足足十七岁。

    可想而知。

    世界上有很多被父母娇宠长大的女孩儿,可那些女孩儿里从没有她的名字。

    其实她到现在也不明白,明明已经家徒四壁,为什么那个男人和女人还要不停地生孩子,多一个人便多一张嘴吃饭,越生越穷,越穷越生。

    她是最小的一个,又是女孩,动辄打骂,是家常便饭,相较于女儿,她更像伺候所有人的仆佣。

    后来,她听很多人说过,女孩要富养,要不然别人给一块糖就会被骗走。

    她跟着约翰——那个蓝眼睛的约翰,就是因为他给了她一块糖。

    是美国产的巧克力。

    入口不像巧克力,像彻底的糖浆,甜得发腻。

    没有什么正义的杀手从天而降,不过是一个成年白人男性整日酗酒又没什么钱,太过寂寞,在保护老板的途中随手捡回个女孩,养大给他当老婆罢了。

    但她感激他。

    不然的话——她把那天卖菜挣的钱弄丢了,回到家只会被那个被她叫做母亲的女人活活打死。

    她抱着腿在大雨中哭,那个人顶着乱糟糟的金色头发,用蓝色的眼睛看着她,简直像个怪物,可他给了她一块糖。

    是怪物也没关系,她的父母从不会给她买糖。

    他比她大了足足十五岁,更像她的父辈,可她的父辈从不会给她买糖。

    ……

    “火鸟么?”

    简又听到了那个耳麦中的声音。

    软的,冷的。

    她没死——

    “我当年留你一命,兜兜转转,没想到你的命还是我收的。”

    简的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身体不停地颤抖。

    她记得。

    那年圣诞夜的雪下得格外大,打着旋往人脸上扑,很快在他们身上盖了厚厚一层。

    热血成冰。

    她如现在这样贴在地上,身上压着约翰冰冷的尸体,在茫茫一片的白中,她隐隐约约看到一双脚。

    穿着样式差不多黑色的皮靴。

    “老大,用不用处理干净?”

    都在这个圈子里,简当然明白“处理”是什么意思。

    难度高些的就弄一些强酸强碱尸骨无存,随意些的就是一把火直接烧了,最低端的是把尸体换个地方,扔到海里河里或者挖坑埋了。

    她屏住呼吸。

    雪扑朔朔地下。

    那人没有立刻搭话。

    她也许……知道她还活着。

    这念头比雪落到地上的声音还要清晰。

    女人轻嘲道:“你就那么想做免费苦力?”

    说罢,她转身便走,干脆利落。

    那一停顿太过微妙。

    她果然知道。

    如命运轮回,这一次见面,她又是躺在地上,眼前迷蒙一片,只能混混沌沌地看到她的脚。

    红棕色,沿着皮靴外围缝纫的一圈线非常整齐。

    苦苦追寻三年,连她到底长了一张怎样的脸都不知道——

    只能躺在灰尘鲜血和成的泥泞中看着她的脚。

    她蹲了下来。

    “我把你的同伙拖过来了,你不要睁眼看他最后一眼么?”

    她与这个名叫黑桃的女人最近的距离就在现在这一刻。

    她躺在地上,马上会死,对方大发善心地蹲下来,让她看着她的脚。

    原来,她为之献上生命的,只换来对方漫不经心地惊异一瞥。

    云泥之差。

    简艰难地摇了摇头,她听那女人淡淡道:“想杀我的人不少,能有荣幸被我记住名字却不多。”

    真傲慢。

    简觉得很奇怪,师父死了,傻子也死了,她也要死了,皆因她而起,可她不恨这个女人,一点也不。

    “所以,你中文名叫什么?”

    简。

    她就叫简。

    所以她也不必去看那个傻子。

    她爱的从不是这个约翰或那个约翰,她爱的仅仅是被人爱的感觉。

    雪天,真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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