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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谋隋 > 第003章 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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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格外的小心,每绕一圈,都要用力地拉紧。

    这种树藤是冀地太行山脉上,一种独特的藤类植物。

    在沸水之中煮上几个时辰,将藤上血水和汗汁分离,用清水冲干净,取出来晾干之后,便柔软如麻绳。

    但其强韧却坚逾钢铁,其上无数小颗粒的凸起,使之握在手上又充满着质感。

    战场之上,握在手中,绝不会因为染上了鲜血或汗汁,便在手上打滑。

    萧峰手中的刀刃长三尺,整柄刀是由模具一次成型,净重十二斤九两,刃薄背厚,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

    它是大隋帝国军队中,制式兵刃之一的环首刀。

    每把刀的刀背上,都刻有编号和铸造衙门的火印戳记。

    这是中原汉人工匠们的铸刀,工艺精湛。

    环首刀属于直刃长刀,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

    这柄环首刀,伴着萧峰已经超过了整整三个年头,整个刀身上隐隐有着一层红晕。

    那是无数的鲜血浸染而上,天长日久而留下的印迹。

    他一圈一圈,一直缠到刀柄尾处,再打上了一个死结。

    萧峰这才站起身来,随手挽了几个刀花,满意地点点头。

    随手将刀插回身边的刀鞘,又取过自己的盔甲,用抹布细细地擦拭起来。

    甲叶黑沉沉的,每一片都呈椭圆形叠加在一起,整套盔甲净重三十八斤。

    如果一个身材单薄的士兵穿在身上,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不过对于萧峰来说,这显然不是问题。

    这套精铁和兽皮组合而成的标准铠甲,并不是所有戍卒都能拥有,那也太奢望了。

    这种标准铠甲只配给队正以上***,其他的什伍长和普通士卒,也只是软皮甲加护心镜。

    收拾刀具、铠甲,是他每日临睡前必须做的功课,否则,他睡不着。

    收拾完这些,萧峰走出了屋外。

    眺望着月光下的茫茫草原,想到了身后那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

    无论是现在和将来,那都是他拼出性命也要守护的。

    作为大隋帝国的一名军人,他的职责和使命就是:

    无论是谁,只要是危及到大隋的霸权与治世,就必须将其消灭。

    但作为一名深谙华夏历史的穿越者而言,内心却是非常痛苦:

    二个多月之前,大隋新的皇帝—炀帝杨广登基了。

    史书记载中的杨广,那真的是个败国者。

    不仅无道,更是无德,弑父杀兄,霸娘为妾。

    不仅骄奢淫逸,更是好大喜功,三征高丽句,让一付好牌打成稀烂。

    在他的统计之下,使关内汉民人口骤降四分之三,祸国殃民,差点亡族灭种。

    坐拥百万雄兵,国力雄厚的杨广,却挖坑埋了自己。

    接下来的十数年岁月中,许多事情都会发生变化,强大的帝国在风雨飘曳中摇摇欲坠,人们又将遭来一场巨大的劫难。

    既然知晓这段历史走向,那就去谋求些什么?

    夜风中,萧峰那双沉静的眸子忽地睁开了,映出了如刀一般的光芒。

    不在乱世中爆发,就在乱世中灭亡!

    目前,还只是一名死里逃生的戍边军士,但已是万里长征迈出了关键一步。

    大隋帝国兵部兵役司里名条录记:

    萧峰,大隋帝国边军,幽州云中府辖下,云海要塞戍兵部屯率。

    屯率,就是百夫长。

    一个不到十六岁便充军至此,算是在军中一直干了三年多的老兵啦。

    三年多的岁月,从一个卑贱的囚卒,一路擢升到了边军的百夫长。

    这需要多少军功?

    有多少人,还没挣得一点半星的军功,就命丧在这塞外的茫茫荒漠上,尸骨无存。

    但是,又有谁能体会到,他三年多来那不为人知的艰难历程呢?

    ……

    仁寿元年

    大隋帝国秦、并州交接处。

    一场冻雨过后,寒风呼啸,百草折腰,许多地方都已经大雪纷飞。

    夕阳西下,天色渐晚。

    在吕梁山脉下的驿道边上,刚发生过一场重大劫囚战斗。

    一批押送着一百余名囚犯的队伍,被几十名武装匪徒伏击。

    几名重要囚犯被劫走,其他囚犯乘乱四处逃散。

    驿道边孤零零的小土丘上,倒着一辆被砸烂了栏栅的囚车。

    一面破碎不堪,象征着帝国武威的旗帜,斜斜地矗立在囚车顶端,在严冬来临的寒风中猎猎作响。

    旗帜正中那硕大的隋字已撕下去大半,上面还插挂着几支羽箭。

    被撕开的大洞,宛如一头猛虎的血盆大嘴,正在等待着什么。

    旗帜下,一名身着醒目囚衣的犯人,跌坐在小山丘上,脑袋上血肉模糊。

    滴在身上和地上的血,早已变成了紫黑色,说明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在寒风吹开他的头发,露出一张尤带青涩的苍白面庞,这才瞧得清楚了些,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那少年囚犯已经发育成长,健壮的身形,七尺高的身躯里,透出几分雄壮和难言的彪悍之气。

    沿着土丘向下,囚犯、押送差役和不明身份的尸体,交集在一起,死状千奇百怪,零零散散一直延伸到远处。

    驿道地上早已染成暗红色。

    一只盘旋在空中的秃鹫,兴奋地发现了这个吃食场地,带着尖厉的啸声俯冲而下。

    正在地上撕扯着尸体的几只野狗,惊慌地四散奔开。

    隔了数丈之遥,却又不甘地回头,毛茸茸的头上沾满了鲜血。

    野狗张开的鼻翼,喷着粗重的气息。

    咧开的大嘴滴滴哒哒地,流淌着混合鲜血和涎水的液体,牙缝之间依然残存着丝丝肉糜。

    骄横的秃鹫不屑地扫了一眼不远处的野狗,便径自地用它那弯曲而又尖厉的硬喙,狠狠地啄向眼前的美味。

    “吱啦…”一声响。

    秃鹫撕下一块皮肉,便仰起脖子,吞咽下去。

    或许是缘自陆地上的动物,对翱翔于空中生物的仰视,从而产生一种莫名的畏惧感。

    几只野狗示威般地咆哮了几声,前爪在地上抓挠了几下,便偃旗息鼓了。

    它们各自转头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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