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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入职第一天迟到,你借口被劫持? > 第116章 离奇的案件,技能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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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所好!”

    苏浩一进韩立的办公室,就热情打了一声招呼。

    “好!”

    呃——

    “苏浩!!!”

    “怎么是你?你来干什么?”

    正在喝茶的韩立,一口气没顺过来,剧烈咳嗽,眼珠子瞪得老大,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苏浩直接无语。

    我来干什么,当然是来做普法宣传咯。

    昨天市局的同志,你城南派出所不是已经收到并回复了嘛!

    才过了半天,就忘了?

    还来问我?

    此刻,韩立也意识到了苏浩的来意。

    撇了撇嘴,眉头一皱,嘀咕了一声,“这市刑警队是没其他人了?”

    苏浩:????

    马凡:????

    这是什么话,还能不能友好的相处了。

    我是来为你们普法的,这么不受待见?

    “咳咳,我不是这个意思。

    欢迎欢迎,苏浩你能来我城南派出所做宣传,是我们的荣幸!”

    韩立也察觉到自己失言,咳嗽几声,掩饰尴尬。

    普法宣传,过程很简单。

    大概一个小时,就完成了。

    就在苏浩两人准备离开时。

    一道久违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六点钟方向,发现连环杀人犯一名,逮捕成功奖励1500积分。】

    嗯?

    心中一惊,苏浩转头望去。

    一名大约一米七左右,身材臃肿,有些油腻的中年人,奔跑而来。

    焦急、惊恐同时浮现在脸上。

    这就是连环杀人犯?

    人不可貌相,外表还真看不出来。

    就在苏浩准备逮捕的时候,韩立走了出来。

    他脸色变得难看,朝着对方大声道,“又是你!”

    苏浩愣在那里,心中十分好奇这杀人犯进派出所干嘛,也好奇韩立的态度。

    再加上这里是派出所,有韩立等一干精干民警在,对方翻不出什么浪花。

    站在一旁,静静看着这一切。

    “韩所,我是来自首的!”中年人气喘吁吁道。

    “自首,自什么首,你这种超自然杀人犯,不受法律管辖,哪来回哪去吧!”

    苏浩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

    这是啥情况。

    杀人犯要自首,韩所拼命的驱赶。

    龙国法律大于天,就算是血亲,也不敢公然包庇吧。

    该不是其中另有隐情?

    人会犯错,但系统绝不会错。

    对方就是杀人犯,能用上连环两字的,都不是一般的罪犯。

    情节必定极其恶劣。

    “韩所,您为何阻止对方自首啊?”

    马凡帮苏浩问出了心中疑惑。

    “哼,这人不是来自首的,是来玩我的!”韩立轻哼一声,怒气抑制不住的往外扩散。

    “怎么说?”苏浩靠了过去,对事件越来越感到不解。

    “梦中千里之外杀人,你觉得这可能吗?”

    “韩所,我觉得此人有大问题,要不我们审讯一下?”苏浩拧着眉头道。

    韩立是老刑警退下来当派出所长的。

    他的业务能力以及专业素质都毋庸置疑。

    既然他这么笃定对方不是杀人犯,必定有原因。

    “苏浩,你是觉得我眼睛瞎了还是怎么的?”

    其他人质疑,韩立还没什么感觉,可苏浩质疑,他立马炸了。

    搞得苏浩有些不知所措,这韩所,怎么这么情绪化,不就是审讯一下吗?

    用得着这么激动?

    “咳咳,韩所,根据相关条例,但凡有报案人,派出所必须做笔录存档!”

    闻言,苏浩眼睛一亮,朝着马凡竖了一个大拇指。

    ‘人型扫描仪’的称号,真不是盖的。

    简简单单一道条例,让韩立自己焉了。

    “好,既然你们想审讯,那就审讯吧!

    苏浩,我可警告你,这里是我的地盘,你那不合规的一套,就别使出来了!”

    韩立若有所指的说道。

    苏浩点点头。

    事实上,他也没想过有巡行逼供这一技能。

    对方是来自首的,他再打一顿,有些说不过去。

    很快,苏浩与马凡就坐在了韩立准备的审讯室中。

    廖宜民坐在对面。

    由于对方现在还不是嫌疑人身份,故而并没有戴上手铐。

    “马凡,你先跟他聊聊,我去看看之前的几次笔录!”

    “浩哥,你去吧,我跟他唠嗑唠嗑!”

    马凡十分兴奋,自从考入市刑警队以来。

    干过最大的案子,就是在大排查期间,跟在苏浩屁股后面当辅助。

    正儿八经独立办案,还是第一次。

    也幸亏是在城南派出所,若是在市局,他根本没这个机会上阵。

    ......

    “拿去,早就为你准备好了!”

    韩立的态度不咋地,可做事还是很规矩的。

    在苏浩出了审讯室后,就递上了之前三次的笔录。

    准确来说,应该只有两次,第三次只做了几分钟笔录,廖宜民就被轰了出去。

    “谢谢韩所,您真可爱!”

    “滚——”

    苏浩靠在审讯室的门口,翻阅着笔录。

    十分钟后,大概了解了案情。

    里面记载的内容,用离奇古怪来形容都不为过。

    梦中穿越千里杀人?

    若不是有系统,他也会觉得是无稽之谈。

    也难怪韩立会驱赶对方,还在笔录的最后,批注上了:此人患有臆测症,精神有问题的字样。

    “从时间是来看,廖宜民确实不具备作案条件,哪怕取得了口供,也无法将他定罪。”

    “可系统的提示是不会错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廖宜民有同伙存在。”

    “他是主谋的可能性很大,他是操纵者,同伙是执行者!”

    从系统给出的结果反推,苏浩得出了一种可能性最大的结论。

    既然廖宜民有同伙,那么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

    花费一百积分,使用付费功能‘同伙指示’。

    然而,系统反馈出来的结果,让苏浩懵逼。

    这怎么可能?

    廖宜民没有同伙?

    自己的推论错了?

    不会的,这已经是最大的可能了。

    从短暂震撼中回过神来的苏浩,开始沉思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几分钟后,他突然拍了下自己的额头。

    原来如此。

    同伙提示技能的解释是:准确无误找出罪犯所知的同伙。

    换句话说,若罪犯自己都不知道同伙的身份,那么此技能也就失效了。

    这种情况,一般情况是不可能发生了。

    同伙作案不知道同伙,这在法律上本身就是驳论。

    用一个真实的案例解释:

    两个相互不认识的人,同一时间出手杀害一名受害人。

    这就是两个单独的案件,无法定义为同伙犯罪。

    “有趣了,没想到进入刑警队第二天,就碰到如此离奇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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